校工会主席职责

1、定期召集和主持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校工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他重大问题;执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保证其实施;

2、代表教职工参加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和其它重要会议,参与学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校教代会的筹备工作,担任教代会常设主席团的领导与组织工作,贯彻和实施教代会的决议;

4、领导和协调校工会副主席、办事机构和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工会开展工作;

5、代表校工会对外联络和处理有关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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