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护士遇害之谜,78年上海漕溪大楼9.21杀人抢劫纵火案侦破始末
参考资料:群众出版社,公安部三局编《刑事侦察案例选编1》
老照片,漕溪大楼建筑群,来自申哥_看大上海風情的博客
科普知识:漕溪大楼建筑群简介:
该大楼建筑群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是根据1972年访华的日本首相田中角荣的建议在漕溪北路建造的高层建筑群(1972年田中角荣访华时,时任上海市委书记马天水向他请教盖什么房子最合适,又体面又便宜。田中角荣本身是建筑家,对城市规划也很在行,就跟马天水说,13层楼的电梯房最好,于是就有了这 6+3 幢大楼),紧挨着华亭宾馆,直接面对着上海体育馆(万体馆),最初的6栋楼的门牌号分别为漕溪北路750、800、850、900、950和1000号,1978年上半年全部建成,同年5月开始陆续迁入新住户,是当时上海市有名的“新式新村”。如今虽然房龄已老,但因为地段好,楼下就是地铁1/3/4号线,步行2分钟就是公交总站,10多条公交线路到达上海各方向,步行10分钟就是徐家汇商业圈,购物休闲十分方便,所以依然是上海二手房交易市场上的热门房源。
紧挨着华亭宾馆的漕溪大楼建筑群,来自申哥_看大上海風情的博客
科普完毕,言归正传。
1978年9月21日,也就是漕溪大楼投入使用不足5个月的一天,当天10时25分的时候,路过上海体育馆的无锡市无锡县东绛公社(今无锡市滨湖区东绛镇)的采购员马某某隔着漕溪北路抬头一望,忽然发现漕溪北路750号大楼——也就是漕溪大楼建筑群中的第一栋的11楼有窗户在冒烟,立即跑到漕溪大楼管理室报告情况。
这张照片非常好的体现了上海体育馆、华亭宾馆和漕溪大楼的位置
管理员立即上楼查看,发现是1103室着火,遂立即组织扑救。待明火被扑灭后,人们进入室内,发现一间卧室的床上躺着1人一动不动,经查已经没有生命迹象。管理员和参与救火的热心居民们当即退出房间,将现场封闭,然后打电话向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报案。接到报案后,徐汇区分局刑警队以及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著名的刑警803)的刑侦技侦人员迅速出警赶往现场进行勘查。
现场1103室是一组中型套间,分东西一大一小两个卧室,中间有过道相通,两边是一家独用的厨房和卫生间(那个年代上海大把大把的居民还住着公用厨房的石库门,上着公用厕所)。
根据大楼管理室的住户登记信息,住在这里的是一家四口,分别是时年60岁的户主——上海市眼病、皮肤病中心防治所退休护士肖某(女);时年65岁的寄生虫研究所技正级医生骆某某(户主的丈夫);时年29岁的长风线厂工人骆某某(户主的女儿)和时年31岁的嘉定化肥厂职工陈某某(户主的女婿)。肖某夫妇住东间、女儿女婿住西间。而西间床上的死者经辨认正是退休护士肖某。
经法医现场检查,死者肖某俯卧在西间卧室女儿女婿的床上,遗体周围有尚未燃烧完的碎纸和竹片,床的尼龙绷已经被烧塌,近死者头部的床帮木架已经被烧穿。靠近窗处的床边框、沙发和墙壁上也有烧焦的痕迹。
室内的大橱、五斗橱都有被翻动的迹象。经过死者家属的清点,总共被劫海鸥牌501相机1架,天梭牌女式金壳旧手表3块,方形台钟1架,红波161型半导体收音机1台,尼龙伞1把,定期存单800元,零存整取的1~9月的贴花储蓄大办户总计234元,全国粮票1000多斤,油票10多斤。但是存在大橱内的大量存折和大批贵重衣物并没有被劫走。
红波161型收音机
死者穿的衣服背部已经被烧坏,全身皮肤除了与床面接触的部分外都被烧焦。右侧头面部至右足的皮肤已经炭化,头部右前额的头皮被烧焦,眼部扎有一条毛巾,口部还塞着一条毛巾,头枕部发现有五处棱形的锐器伤口,左手掌部握着一只过了火的火柴盒。
东间卧室内有两只方凳从桌子底下拉出,桌下发现了三只烟蒂,经查验系低档烟所留。现场因为救火而被消防水冲洗,因此没有提取到任何指纹,只提取到了一只残缺的高帮篮球鞋花纹的鞋印。
肖某的遗体经法医解剖尸检后认定死因是机械性窒息死亡,枕部的5处锐器伤和大面积烧伤都系死后所伤。
肖某的丈夫骆某某反映:他们一家原本住在复兴中路1248弄,因为女儿要结婚,原来的房子不够住,骆某某的单位福利分房分到了漕溪北路750号1103室,故在5月搬家至此。因为家庭条件比较好,所以在之前装修房子的时候颇花了些心思,不但粉刷了墙壁,还装了新式壁灯这在当时都属于比较时髦的装修,所以楼里的邻居总会来参观。而肖某在退休后就一直在家,为人又好客,所以对邻居的造访一向是来者不拒,总要热情引导介绍一番(当然也有一点点炫耀的意思在里面,但这种心态也正常)。
肖某女婿陈某某的弟弟陈某反映说:当天上午9时30分他来探望哥哥的岳母,但是敲门后门却不开,看厨房的窗户虚掩着,陈某推开虚掩着的厨房窗户向内张望,不见屋里有人,遂觉得肖某可能出门了,就又把厨房窗户关上,但是没有关死(在外面无法关死),又等了5分钟左右后离去。但是根据参加救火的木工任某某反映,他们10时30分左右到门前后推房门门不开,推厨房的窗户也推不开了。
根据现场勘查、尸检和群众访问结果,警方认为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入室抢劫、纵火、杀人案。随即就地成立9.21案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侦办。
经过案情分析,专案组组初步认为:死者肖某家经济富裕、摆设阔绰,罪犯也确实劫走了部分财物,但是根据现场勘查发现橱柜虽然经过翻动,但翻动面并不大,劫走的相机、手表等物虽然对普通人家也算值钱,但对于死者的家境来说并不算什么,况且既然翻动了大橱,为何没有拿走里面的贵重衣物以及存折?因此不像是劫财。
死者是被罪犯掐死后又用刀戳多下,生前还遭到了蒙眼、塞嘴,死后又被移尸到其新婚不久的女儿的床上放火焚烧,似乎罪犯对死者有积怨,非要置她于死地不可。但是根据死者的家人和邻居反映,肖某平素为人热情好客,没听说过和谁结过怨仇。
死者丈夫骆某某反映:妻子生活一向十分规律,家具也从不乱放,平时家里来客人都是在东间招待,不会去西间,而东间当时两只凳子已经从桌子下拉出,那按照以往的经验家里当时来了客人,而那天不是休息天,家里其他人都去上班了,只有死者1人在家,据此专案组认为凶手应该还和死者十分熟识。至于作案时间,专案组推测为不晚于9时30分,因为死者女婿的弟弟陈某来时厨房窗能打开但死者已经没有了音讯,推测此时凶手还在屋内但死者已经遇害,凶手放火后逃离时顺手将厨房的窗关死。
据此,专案组随即将排查范围确定在和死者肖某熟识,但又有重大矛盾的人员这个范围。
由于死者生前交友甚广,初步排查就排出了现场周围有关人员和与死者社会关系人员达3150人!第一轮排摸筛出1570人,第二轮排摸后剩下500多人,又经过第三、第四、第五和第六轮排摸后绝大部分人都被排除了嫌疑,只有肖某的女儿骆某某的前男友——时年34岁的郭洲选的嫌疑无法排除。
郭洲选原系染化十一厂的工人,1972年因为出过一次工伤眼睛留下了后遗症而被调至上海无线电二十厂技校当了体育教师。1975年经人介绍认识了骆某某并确立了恋爱关系,但是死者肖某觉得郭洲选眼睛有问题而不同意女儿与其恋爱,两人因此而分手。但是肖某此后又多次给郭洲选介绍女友,相看地点也就在死者的老宅中,所以郭洲选在和骆某某分手后依然经常来死者家,死者乔迁新居后郭洲选也来过几次。
经过对郭洲选的查对,发现他在案发当天没有去技校上班,也恰好有一双经常穿的高帮篮球鞋,根据郭洲选的同事反映:在案发后,郭洲选曾经问过他“自己是三十多岁死好还是六十岁死好?”而且案发后几日郭洲选都是睡不着,要服用大量的安眠药才能入睡,情况十分反常。
故此,郭洲选被作为重大嫌疑对象被专案组实行24小时监视控制,并重点调查其在9月21日上午的活动时间。
结果查明郭洲选在9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武康路的新华书店(今上海新华书店徐汇区店武康路门市部)买书,随后又去了复兴路文具店买活页芯,随后又去了仪表局联系工作。从现场勘查得出的凶犯在9时30分尚在现场这一结论分析出发,基本可以确定郭洲选没有作案时间。
武康路至今依然是上海市书香味道非常浓郁的一条马路(本厂长学生时代经常骑车经过这里)
上海市民在某家新华书店内购书的场景,还是时髦的无人售书架(非本案涉案新华书店)
就算是死者肖某的丈夫和女儿也都为郭洲选说好话,称“在郭洲选身上找不出一丝作案因素”。此外,郭洲选的单位和住地居委会都反映郭洲选平素表现还算不错,作风也比较正派,没有杀人抢劫的思想基础。由此专案组暂时将郭洲选的嫌疑搁置到一边,将侦办重点转移到那些有犯罪前科的惯犯身上。但是经过对有前科的惯犯的筛查结果居然一无所获,所有的重点怀疑对象不是没有作案条件就是没有作案时间,调查一时间陷入了停滞状态,毫无进展。
正当一筹莫展之际,一条新的线索映入专案组的眼帘,那就是被罪犯劫走却被“有意”忽略掉的贴花储蓄。之所以说被“有意”忽略,是因为这种在70~80年代上海市十分常见的零存整取的储蓄方式不留印鉴、不办理挂失,全市范围内的银行和储蓄网点均可以兑取,无法控制,当时被认为排查难度过于巨大而没有进行排查。但是在一次查访过程中死者的丈夫骆某某无意间说了他们家买贴花储蓄的数量、地点和兑取情况,专案组得知贴花储蓄都是死者肖某生前购买的,先前说过死者做事极有规律,有时甚至到了刻板的程度,购买贴花储蓄也不例外。5月之前住在复兴中路老宅时,每月都是在人民银行嘉善路储蓄所购买26元的贴花;搬新家后就从6月起改在裕德路储蓄所购买同等面额的贴花。除了这两个储蓄所外,死者从未在别的储蓄所购买过。因此专案组决定就从这两个储蓄所售出的贴花查起。
一张贴花储蓄存折(非本案涉案储蓄存折)
在上海市人民银行保卫处的支持协助下,全市范围内的人民银行区办、支行和储蓄所都收到了一份控制贴花的紧急协查通知,将嘉善路和裕德路储蓄所出售的全部13000个(总面额54000元)贴花号码公布,要求广大银行干部职工若发现有上述号码范围内的贴花储蓄若有人来兑取,立即就报公安机关审查,审查通过才予以兑付。专案组也出动大量警力分头前往全市范围内的300多个人民银行储蓄所,身穿银行制服进行蹲点守候。
一张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虹口支行的工作人员照片,可以较好地体现当时上海的人民银行人员的风貌
这一蹲守就蹲了两个多月!
到了12月下旬,人民银行长宁区支行延安西路分理处在核查已经收兑进来的贴花中发现了3份1元面额贴花号码属于上述公布的号码范围。之所以被罪犯蒙混了过去是因为罪犯将劫来的贴花用水浸泡后撕下,然后分贴成1元一份,然后自己又自行购买了3个月的贴花贴满了12个月以化整为零的手法前来骗兑,所以银行方面没能及时发现,也骗过了派驻蹲点的侦查员的核查。但是却让罪犯暴露了行踪,也一下子将控制核查的贴花号码从13000个一下子缩小到了9个。因此人民银行再度发下协查通知,将这9个号码发往全市各储蓄所,令所有柜员牢记,银行保卫处的领导也亲自下基层检查核查工作的落实情况。专案组也在长宁、龙华、徐汇几个区的重点地段储蓄所派出侦查员继续蹲点守候。
还原的70~80年代人民银行储蓄所内场景(非本案涉案储蓄所,但可以以此来了解当时储蓄所的样貌)
1979年1月10日上午,1名男子持一份200多元面额的贴花储蓄来到人民银行上海县龙华营业所兑取现款时,接待柜员曹才义和史惠民一眼就发现这个号码眼熟,经核对正是要求协查的贴花号码之一,随即由曹才义和来人周旋,史惠民立即通知了在营业所附近守候的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公安分局的侦查便衣,随着几个便衣民警冲入营业所将该男子当场控制,一看面相——哟,熟脸!正是之前一度暂时搁置的怀疑对象郭洲选!
郭洲选落网后,一连七八天(这期间一共预审了9次)一言不发,一副“横竖横”(上海话音译“王四王”,意思是“豁出去了,死活不管了”)的嘴脸,专案组并没有急于“上手段”,而是通过外围查访了解到郭洲选已经有了新的女友,准备结婚,对自己的父母、女友以及女友的父母都很有感情,十分在乎。随后专案组在第10次和第11次的预审中一方面在严词批驳郭洲选的抗拒交代的恶劣态度的同时告诉他如果能老实交代犯罪事实,可以允许他给父母和女友写信,也同意了郭洲选提出让家属送棉衣和治眼疾的药物的请求;最终郭洲选的心理防线被攻破,在第12次预审时终于比较具体地供认了他在9月21日进行杀人、抢劫、纵火的犯罪行为。
正在研究预审方案的上海市公安局预审员(与本案无关,但可以很好的还原民警研究郭洲选预审方案的场面)
根据郭洲选的交代,他于1975年9月经同学介绍认识了肖某的女儿骆某某,并在接触了1个月后互相觉得对方都不错,所以在10月确立了恋爱关系。但是这个恋爱谈了约3个月后就因为肖某嫌郭洲选的眼睛有后遗症而不同意两人来往而被迫分手。分手就分手吧,但是肖某又对郭洲选说“你今后结婚,我给你500元,把你当半个儿子对待。”郭洲选当时还挺感动,所以即便和骆某某分手、骆某某在1978年6月结婚后还依然经常造访肖某家,肖某也确实先后给郭洲选介绍过8个女友,但每次都是因为在介绍成功后又对女方说郭洲选眼睛有问题,结果这8个女孩无一例外地将郭洲选甩了。在从女方处得知分手理由后郭洲选对肖某原本的好感荡然无存,每被甩一次,恶感就加深一层。
9月21日8时左右,自己找到了不嫌弃他眼睛有毛病的女友、准备结婚的郭洲选又去了肖某家,打算要求肖某兑现“500元”、“当半个儿子”的诺言。开始2人正常坐在凳子上闲谈,肖某无意间谈到了女儿骆某某婚后的幸福生活,一下子将郭洲选内心最不能被动的那一块自尊踩得粉碎,当即提出自己要结婚了,要求肖某兑现那500元。但肖某只拿出了100元现金以及一架海鸥501相机“应付”,郭洲选自然觉得肖某是在打发叫花子,而且之前被那8个前女友甩掉的过往又如同放映机一般在眼前晃过。这一老一少当即发生了争吵,情绪失控的郭洲选随即动手将肖某掐死,又出于报复心理用随身携带防身用的三角刮刀对遗体进行扎刺,又将遗体挪到前女友骆某某的婚床上焚烧以泄私愤。然后一阵翻箱倒柜劫走了部分现金、贴花储蓄和照相机、手表等财物后于9时左右逃走(死者女婿的弟弟陈某来时郭洲选已经逃走了,厨房窗推不开的情况应该是偶然情况,陈某来的时候其实火已经烧起来了,但因为火势还很小,陈某在门外看不出异样)。
郭洲选离开后就去武康路新华书店和复兴路文具店买书和文具,再去仪表局联系工作,然后回家吃过午饭后下午再回技校上班,晚上下班后将相机和手表放在其哥哥家,现金和贴花储蓄留给了自己。随后警方在郭洲选家起出了赃款和储蓄贴花,在郭的哥哥家起出了照相机和手表等赃物。至此,这起重大入室抢劫、杀人、纵火案在经历四个月的侦办后宣告破案,郭洲选最终因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