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才华║年轻时我们相遇过(随笔)
“年轻的时候我们好象相遇过吧。”你这样说。语气不太确定。
颤巍巍的声气,拄着拐杖的手背上点点褐色的老年斑。加拿大杨的叶子悠悠荡到你的袖子上,你没理它,老眼浑浊地呆滞着,仿佛沉浸在回忆里。
夕阳很好。
深秋的夕阳是金黄色的,照着你纹理斑驳的脸,肌肉塌陷的两颊,还有皱纹堆砌的嘴角。那里曾是柔软而平滑的,满布温情。
“是啊。”我喃喃道,“年轻的时候我们曾相遇过。”声音干涩一如我的掌心。曾经葱翠的小指尖,现如一条爬到太阳下被晒干的蚯蚓,上面蜷曲着半截老化的黑指甲。
那时,你是年轻的小爸爸。我是新婚的小妇人。
我们象风中的两朵蒲公英,无意间纠缠住了彼此轻软的飞絮,荡出一曲消魂的舞姿。当巨大的激情促不及防地涌来淹没了所有庸俗不堪的现实琐碎,我们忘我,赤裸裸。
孩子的哭声惊碎了我们的梦,看着彼此衣不蔽体的灵魂,仓促间微微羞赧。
我慢慢回想着,奇怪的是很多事情都已经不记得。或许是由于老了,也或许是时间太长了,今年我已经七十八岁了,五十年前的事情,原来爱情已经离开这么久了。到底是如何离开的,也不记得。
看着你的脸,难以想象那曾经是一张令我消魂的脸庞,在那短暂的一季里,曾为你倾心相许。唉,爱情的保鲜期太短了,与生命的长度难成比例。人越是年老了,越容易怀想,越是怀想,越发现很多事情早已在从前的某时丢在了风地里。
无可挽回。令人想回忆也无从下手。
风起了,有点冷。这小深秋赛寒冬啊,坐在冰冷的石凳上,骨节紧紧的疼。我站起来活动了下腿脚,对你说:“回吧。”
然后你也站起来,没有看我,弯着脊背把拐杖拄定,蹒跚着背过去,走了。
我转身的时候隐隐听到你低声嘀咕:“唉,我们要是年轻的时候相遇,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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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闫才华,常用笔名:雪色。山东省烟台人,现居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文学爱好者,曾在各类刊物发表过多篇个人作品。
编辑:陈芳;校对:李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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