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推新规:申请材料没带齐?可先办理服务后补缺!
11月24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山东省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定义容缺受理,即符合信用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申请人在申办政务服务事项时,申请材料有欠缺或者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政务服务部门先予受理,在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政务服务部门于承诺时限内出具办理意见,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关批文、证照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制度。
材料不齐没问题
满足信用等级可先受理
申请人违反承诺
3年内将不适用容缺受理
来源:济南时报
济南日报新媒体编辑:甄甜
责任编辑:邢世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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