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一章学习心得及感悟
道德经 |
原文与理解: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理解:“道,可道也,非恒道也。”
世界的真理,是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运行的,我们是可以体会得到的,然而它又不是恒定不变的。
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
名称是用来称呼事物的,但是它并非恒定不变的,而是随时、随境而变的。在人们没有给事物命名的时候,事物以它本质的状态在运行;在人们给事物命名后,这个名将成为人们认识与之相关事物的基础。
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
所以当你处在无的状态时,就可以了解事物的无穷变化;当你处于有的状态时,就要了解事物的边界、范围。
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有、无是一体,名字不同,可是却同出一源。有无、阴阳相互之间不断变化,它们分了又合,合了又分,正是它们的不断变化,形成了这个变化万千的世界。
感悟:我给予等同我接受。
通过做《轻而易举的富足》功课第十一课 “我给予等同我接受”我体会到了“有”和“无”之间的微妙关系。
我的同事刘老师经常送给我一些家乡的东西,每一次我都很快乐的接受,在接受的同时也能感受到刘老师的开心快乐。恰巧这个月的十一号,刘老师又送给我了一些从老家带来的花生,再一次我欣然地接受了。晚上当我静心做功课时,我认真的思考了这件事。
表面上看我接受了刘老师的物品,刘老师是给予者,我是接受者。可是当我站在能量的角度去观看这件事时,我发现我们彼此都是接受者和给予者。刘老师诚心的给予了我花生(代表能量的食物),我开心的表达了谢意(我向他传递了正能量)。即:刘老师送给我食物能量的同时,也接受了我感谢的能量;我给予刘老师感谢的能量时,也接受了刘老师给予我的食物能量。
但是如果我没有学习这份功课,不接受或者不理解“能量”的含义,我就不能体认到“我给予等同我接受”这个概念。但是无论我体认得到与否,“能量”本身都是存在的。由此我也相信这世界上是有更高维度的东西的,只是因为我体认不到他们,所以他们对我而言是不存在的,是“无”的状态的。一旦当我体认到他们,他们对我而言就是“有”。而我的思维永远都只能在有的个范围之转动。这就是所谓的“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
同时,“我给予等同我接受”这个理念还让我真正认识到了人为什么会付出越多,拥有越多,因为“能量”是守恒的。无论你是何种形式的付出最后都会再回归到自己身上。这让我发自内心的愿意为别人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