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必修课:如何转化利润,降低企业所得税?

“税”是每个公司以及自然人都要学习的科目,它直接与咱们的收入挂钩,学好“税”,百利而无一害,少则可为企业节省几十万,多则几百上千万都有可能!而很多企业都会遇到一个难题:账面利润太高,企业所得税负重,股东实际拿到手的却太少!这里就会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应付款项无法取得成本发票;其二:利润确实比较高,导致所得税负重。合理解决方式如下:

对方无法提供成本发票,那么可以让对方在重庆园区成立一家或者多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签合同等正常开展业务,并取得合理的成本发票,这样一来,原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就会降低很多。而重庆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该如何缴税呢?我们以400万/年的营业额为例,在没有任何进项成本的情况下:

增值税:400万/1.01*1%=3.96万(小规模增值税目前享受优惠政策,减按1%);

附加税:3.96万*6%=0.24万(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万/1.01*0.6%=2.38万(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为0.6%);

总纳税额为:6.58万,综合税率为:1.65%!

仅用1.65%的税率就能解决原企业25%的企业所得税与20%的分红税,税负降低90%左右!

重庆园区是主要针对全国企业进行引进,无需实体投资经营、无需实体入驻办公、基本无需负责人亲自到场办理,实行总部经济招商的方式。园区提供注册地址(可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与银行尽调),并提供办公地址(属于集体办公制),该园区主要针对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与小规模个体工商户进行引进,凡注册在园区的企业,均可享受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政策,核定其个税税率为0.6%,并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以及电子税务局系统显示核定,可解决企业所得税、分红个税、个人的劳务报酬、经营所得等税负问题!

能享受园区核定征收的企业性质目前只有: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与小规模个体工商户,在不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与经营地址的情况下,只需要在园区新成立一家个独企业,正常开展业务即可。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缴纳完个人经营所得税后,所剩下的利润分配给投资人,是无需缴纳分红税的,所以很多企业以及自然人在想解决发票的问题的时候,都会选择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方便快捷税率低,从核名到正常经营,15个工作日左右,并且一个法人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注册多家个独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更多的核定征收资料以及注册流程,请关注《税收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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