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航运志】|| 平乐航运大事记

1988年,在各种困难情况下,徐炳光经过近一年的辛勤收集和整理,第一本反映平乐水运历史的《平乐航运志》问世了。

之后基于各种原因,此书没有出版,书稿深藏书柜。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向前,不懂回顾历史如何展望未来。作为徐炳光的女,一个船民的后代,有义务通过这本书让更多的人去了解平乐水运的兴衰、平乐船民的悲欢以及世态浮沉。

徐炳光当年收集的资料也许不全面,我后期整理时以节选的方式陆续将全书发出来,尽量深入挖掘此书的细节故事,文中配上徐炳光当年拍摄过的图片,让大家对平乐水运有个更直观的了解。

谢谢徐炳光!

也谢谢你们的关注。

图文:徐炳光

前言

在县志办的指导、交通局的关心和各单位的支持下,蒙各方面人士提供资料,《平乐航运志》得以完成初稿。特此向各单位及给予支持协助的同志,致以深诚的谢意。

本志为专业志,反映了在老一辈创业者的辛勤努力下,1951年至1987年水上运输的业绩。详今略古,详近略远,坚持真理,忠于史实,突出水运专业和经济工作。主要记述航运的历史和现状,矛盾和规律,盛衰和得失。可为航运未来建设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平乐水运历史悠久。平乐港地处茶、荔、漓江的交汇处,水运发达。平乐县航运公司(前身是平乐民船运输联合社)建业至今已三十六载,史料极其丰富。但由于1968年6月航运公司办公室被大火焚毁,公司文书档案、账册报表全部化为灰烬。随着岁月的流逝,能知情的人不多了,且都近古稀耄耋之年。这次收集的资料是不够系统全面的,难免有错漏。有待进一步收集整理修改,使其完善,作为宝贵的精神财富留传给后代。

文史资料工作,是推动社会物质和精神文明,激发爱国热情,提供宝贵经验,促进企业发展,惠及子孙后代的一项工作。今后更热切希望各方面人生,特别是老领导、老干部、老工人、老船员,把自己亲闻、亲见、亲历和参与之史实,本着“存真求实”的原则,秉笔直书或提供口碑资料,充实《平乐航运志》。使后人可知航运兴衰,以照得失,用历史教育后代,使人们从历史中得到启迪和激励,为振兴平乐航运作出更大的贡献。

平乐开埠之初已有舟楫,但一千七百多年来航运从无志书,无可借鉴。从事史料整理工作,我是第一次,社会阅历不深,没有经验,文化水平低,工作能力有限,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文词也不够生动。敬请各方人士批评指正。

1988年4月1日 徐炳光

平乐航运大事记

1950年

7月 平乐民船工会成立,主席黄新林,后为常明才。

1951年

7月 平乐民船运输联合社成立。同年联合社选派5人到梧州航运分局学习企业管理和业务技术。

7月 平乐水手工会筹备委员会成立,主席黄宝安。

8月 联合社组织7艘小船为客运队,开辟平乐至昭平客运航线。

1952年

3月 成立广西省民船运输联合社平乐支社。设址平乐镇半边街。

12月 平乐支社购买陆逸廷私人房屋一间作办公室用,屋价计币2500元正。

同年冬季至次年春,平乐港进行航改运动,经过划成分,只有常四九一人是船主。

1953年

4月 平乐港航改结束,成立平乐船民协会和水手工会。水手工会时有会员194名。协会主席黄国能,工会主席黄发民。

1954年

7月 平乐港的船按大、中、小三种类型编为三个中队九个分队,三十六个小组,搞互助组,进行安全生产运动和定线工作,实行水运“三统”管理。

11月 平乐港木帆船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又广西省航运局,平乐专员公署及各有关部门总共抽调9人组成工作组,进行建社试点工作。

1955年

2月 平乐支社并入珠江航运管理局平乐港管理所,连同房屋一间及工作人员黄双发、黄德有二人,由港务管理所安排使用。

3月2日,成立广西省平乐港木帆船第一运输合作社,至年底共建成9个初级社。

12月 船民协会选派黄金有、黄广月等人去梧州航运分局学习驾驶技术。

1956年

3月 船民协会在县工商联合会会议厅召开船民大会,大会讨论决定建立高级运输合作社,并开始建社筹备工作。

4月1号 成立广西省平乐港木帆船运输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4月 合作社请梧州运输分局的“工农号”小拖轮入桂江,试行拖带运输。

本年,成立中共平乐县平乐港木帆船运输合作社支部委员会。

1957年

4月 合作社召开第一届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大会讨论、制定并通过了社章,经营管理制度,收益分配方案。

11月 成立平乐港木帆船运输合作社船舶修造厂,设址附城乡马谓汽车渡口。

本年,黄木记等 ( )户社员带船退社,去参加广州水运社。

1958年

5月 黄国能被划为右派,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下放到船队劳动。1979年3月,黄国能同志得以平反,恢复党籍,为中共正式党员。

11月 合作社并入平乐镇人民公社,由公社管理经营,历时两个半月,合作社原积累十万元几乎用尽,所剩无几。

1959年

元月 成立平乐县交通局航运公司。(以下称公司)

3至7月 公司在船厂新造102、115、127吨位木质大货船各一艘,平头拖轮一艘,95马力向机械化拖带运输迈出第一步。

8月 成立平乐县航运小学,9月开始上课。

1960年

2月 航运公司由集体所有制企业跃为平乐县地方国营企业。

3月 公司停废84艘小的运输船,下放200名工人,随带家属300人,到源头农场务农。同年冬季,该批人员大部分返回航运公司。

12月 县航运、搬运、木马车公司合并,从来平乐县交通局民航站,联合经营。

1961年

4月 撤销民航站,一分为三。水运方面,成立平乐县木帆船运输公司,单独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6月 平乐县木帆船运输公司由地方国营转退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10月 公司在梧州买回双机拖轮一艘,船价8万。因不适用,后卸下双机,将空船削价转卖他港。

1962年

5月 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大会决定公司下放权利分设4个运输船大队,实行公司、大队、生产队三级管理,二级核算,自负盈亏。次年3月,撤销4个大队,由公司统一经营。

1963年

3月 平乐港货源转少,出现水运淡季,日待港2500船吨,历时70天。为求生计,公司调派130多艘船去广东各港运输。1966年4月,全部撤回平乐港。

8月 始有经公司保送受训 ,并经航政部门考试的特证技术船员骆绍发等8人,驾驶、轮机各4人。

12月 公司用一艘木船改装成简易客货驳船,拟开辟平乐至桂林客运航线,因未获桂林有关部门批准,遂改开平乐至梧州航线。

1964年

6月 试改成“花尾渡”式客货驳船一艘,专营平梧线客货运输。1965年和1971年各增客货驳一艘。

本年,航运公司用原平乐支社旧址,半边街11号房屋一间,与座落在滴水庵原平乐专区幼儿园的房屋对换,航运小学遂迁址滴水庵附近,全部用完对换的房屋,此后校址未变。

12月 平乐县木帆船运输公司改称平乐县航运公司,并设立卫生所。

1965年

春季,公司拖轮采用松脂水替代柴油作燃料,初试成功。半年内节约燃料费4.482元,并在全公司推广应用此技术。

7月 平乐一号客货驳船,在昭平县马江镇境内柳木滩雾航上摊,不慎发生触礁沉船重大海事,损失共计币10147元。当班驾驶、驾长分别受记过,降级处分,为公司有史以来第一起大海事。

1966年

8月 公司的干部从领导到一般干部大换班,原任经理黄星德及干部19人,分别下放到县锰矿和运输队劳动。

9月 新任经理黄老炳,改全体职工计件计时工资制为等级固定工资制,总工资大增。

1967年

元月 黄老炳将公司领导权及公章,交给群众组织领导人马家云、吴文贵、李胜德等人,由马家云主持工作。

2月 因固定工资制不适合当时航运公司的实际情况,弊端多,职工积极性受挫,生产下降,收入资金入不敷出,遂由徐炳光主持改固定工资制为运输船队提成分配,船厂为计件计时等多劳多得的工作制。

5月 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了《加强生产管理生产细则》,选举黄水生为革命生产委员会主任,公司内设政工、生产两大办公室。

1968年

5月 第二次成立公司革委会,主任赵凤林,副主任黄四九、黄杰文、黄双发。

6月2日晚上,黄毅之妻黄细妹,因在夜间用煤油灯照明不慎引起火灾。公司办公室、文书档案账册报表和10房住户的公私财产被烧毁,损失严重。

7至9月 航运公司职工在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的共有骆绍发等13人。

10月 公司在原办公室旧址新建三层大楼一座,占地面积300平方米,耗资5万元,于1969年12月落成。

10月 因劳力过剩,公司组织50人到县锰矿二塘矿区开矿并成立航运工区。1970年6月,因宿舍全部倒塌,全体职工撤离锰矿工区回平乐。公司即无法安排工作又无资金补助,职工们四出谋生,生产自救。

1969年

12月1日 经平革字(1969)第20号文批准,成立中共平乐县航运公司支部委员会。

1970年

4月 公司开始做企业转向工作,在石油站南郊开办养猪场,继后筹办米粉加工厂。

8月,借调徐炳光等200名职工给桂林市建材工业公司及其各厂使用,历时为三年,少数人达六年之久。

1971年

3月 公司米粉加工厂试产成功,开始正常批量生产并兼养肉猪。后因亏损1万多元被迫转产。

本年,船厂建宿舍3栋,造船厂工人义务劳动在船厂河边新建工场一个,长54米,宽23米,砌高4米。

1972年

春季,船厂机修工配合电驳队轮机员试制成功水力抽水泵,在客驳船推广使用。

4月,电驳队水手杨祖有,在工作中不慎被拖船的钢丝缆绳绞断一只脚,为工伤大事故。

1973年

5月 成立平乐县航运公司综合厂和石灰厂。8月石灰厂建成轮窑两座,开始连续生产。

1974年

4月 建造拼装船报告经桂林专员公署交通局批准,随即用待修船拼装改造成货驳船工程开始。

4月 公司制定《水上交通安全规则》,具体条文有10条。

1975年

2月 公司报告县交通局,请批准用船舶股金解决年老职工退休费,未获准。4月将《关于用船舶股金解决年老体弱职工退休费的决定上报备案》一文报县交通局,并决定于1975年6月1日起执行,其后只有少数职工执行。

9月 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由11人组成,主任廖群英,副主任黄绍勇。

本年,公司在附城乡南州尾破土动工,开山填冲平地,建设新的造船厂。凡是在港的船员轮流参加义务劳动,以减少投资。

1976年

3月,桂地交民字第6号文批复,同意用平板货驳改造成机驳船,随即进行改造船工程,开始向单船机械化迈进。

7月,成立航运公司基建队,队员8人,主要任务是建新船厂和航运职工宿舍。

1977年

4月,公司发出《关于向我司职工干部借款问题的通知》,拟筹款15万元购买原县磷肥厂的宿舍、厂房和100多亩用地。按职工工资收入百分之二十借给公司,连续借款5个月。

7月,经公司妇女主任冯婉娟组织,《妇女号》拖轮在平乐面世,驾驶员、轮机员和水手共5人,均是女青年。

8月,平发(1977)51号批复,同意成立中共平乐县航运公司总支委员会,下设公司办公室,石灰厂、综合厂、造船厂电驳船队党支部。

1978年

2月17日,石灰厂机修车间当班工人彭龙土,于凌晨二点五十分钟,用燃木炭烤柴油箱引起火灾,电工房、机房被大火烧毁,损失计币23500元。彭龙土被调离原职,受降低工资处分。

7月,公司船队和各工厂遭受特大水灾,损失严重,计人民币5万元有余。综合厂近水处的车间被洪水冲毁,损失厘竹数以万斤计。

12月,公司发出《关于划分专用基金福利基金开支的通知》,将部分退休职工划归各厂负担。船厂28人,化工厂12人,综合厂19人,石灰厂15人,从一九七九年二月执行。

1979年

3月,公司与附城乡马谓大队签协议,除原航运敬老院用地外,再由马谓三队卖给航运公司零点一一亩土地,由航运公司安排使用。

造船厂用地与南州大队第一、第二生产队发生纠纷,县处理纠纷办公室召集当事人双方商讨,于1979年9月11日达成协议,由处纠办行文,双方愿遵照执行。

本年,航运化工厂完成三十烷醇小试生产和应用,有关部门召开了小试鉴定会。

1980年

6月,经县矿产站批准,航立组织采矿队,由莫思亲领队去沙子公社治平大队长冲黄家祖、凉伞山两处开发朱砂矿。后因矿源少,产量低而亏损,停止开采,将全部人员撤回平乐。

12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运输管理局(80)交民技字第72号文,批准平乐县航运公司用机驳101、105号改装成40至50卧位客驳船两艘,航行于桂林至梧州航线,同意将开平乐至梧州航线的三艘客驳船延伸至桂林。后因公司领导换届,统筹安排不一,未能实现这一计划。

1981年

3月29日9时许,陈洪、朱双富二船在大扒乡上游三洲,船被大风吹翻,有一妇女被扣盖在翻船内,随水漂流二公里,到大扒得救,这次风灾共有8艘船受损失,计币3500多元,实属罕见事故,幸无一人重伤或死亡。

4月,公司轻镁厂与阳朔县普益公社留公大队签订架设高压线路协议线路及附设物体属平乐县轻镁厂所有。留公大队有用电权,但须经阳朔县供电局同意,统一分配用电。

5月15日,电驳队全体船员由固定工资改为按航次总收入提成分配计算报酬,并将公司433名退休职工分摊由各厂和船队支付退休金、福利费等费用。具体划分:化工厂49人,综合厂30人,石灰厂60人,造船厂70人,运输船队222人。

8月25日,公司与县工业局达成协议,将航运化工厂三十烷醇车间交给县工业局领导经营,按平政字(1981)第82号文《关于原航运公司化工厂三十烷醇车间转为地方国营企业的通知》办理有关手续,进行移交工作。

1982年

1月29日,经平政办函字(198)28号文批准,成立平乐县食品厂不属三层《公司级》机构,为航运公司下属企业。

3月18日,公司批准职工黄荣华、黄桂英夫妇二人退社,即退出航运公司。黄荣华一家个体经营造船业。

7月,电驳大队制定《治安责任制条规》,8月开始执行。

12月,经县交通局批准,公司试行将船舶维修费包干下队直至各船,力图扭转从1977年至1982年共超支维修费28291元的困难局面。

12月26日,职工许明德在县水泥厂采石场放炮时,不慎失足滚落山脚,当即死亡,被列为重大事故。

1983年

5月,公司造船厂干部试行联产计酬浮动工资制一年。

10月14日,平航字(83)第001号文,并经县交通局批准,同意航运公司职工及家属私人投资购造各种运输船参加运输,并由公司适当给于贷款。公司按各船总收入的27.5%提取各种费用。船民可以买下原管理的船和工具。按实际价值付款给公司。私人投资的船可以自行安排劳力。

11月17日,公司与职工黄德文签订《扶植黄德文私人投资造木质小船的协议书》,公司借给黄德文币贰千元,按6‰付月息,一年内还清本息。

12月25日,桂林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行署基本建设局,为平乐县轻镁厂经过两年多试验成功了的AGH-1型无机内墙涂料召开技术鉴定会,地点在桂林市,会期两天。参加单位有上海第二建材二业公司,广西区建委综合设计院,广西日报社,区化建公司,建筑公司,平乐县科委等省地市县的34人单位,参加鉴定签字代表39人。

1984年

4月,平经字(1984)015号文批复,同意成立平乐县漓江饮料厂,隶属漓江石灰厂领导,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筹资金,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6月2日 ,公司经理黄水生发出文告,公开向社会张榜求贤招聘航运公司经理,此举震动本县及外省县,因人选不合,未聘到经理。

7月,陈光考取广西大学政法系,航运公司出了第一个大学生。

本年,平航字(1984)第019、020号文批复,同综合厂、颜料厂划分为若干小厂,分散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公司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决定,按现有八家工厂和一个船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债权债务,职工人数,总人口数,养老任务数不变。生产经营,干部和劳动管理,收益分配,劳保福利奖金发放等,均由各厂行使自主权。各厂可发展纵横向经济联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公司主要管行政事务,实行经理、厂长组阁,厂长须报公司审批任命,船队各船、工厂车间、班组以至个人,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于1985年元月1日起执行。

12月3日,大会选举骆木生为公司经理,由骆木生提名黄毅、彭荣生为副经理。聘请陆文韬为名誉经理。

1985年

2月,公司与桂林市秀峰汽车出租公司签订联营合同,双方相等投资,经营漓江旅游客运,因产权发生争执,经处理这纠纷后于同年7月终止合同,即提前解除合同,停止联营。

12月16日,公司制定了船舶折价承包方案,从1986年起在实行修改好的《航运公司直属船队经营承包方案》的同时,陆续推行《船舶折价承包责任制》和《关于将集体所有房屋{宿舍}折价划归这个所有的决定》(会后改为折价转让给职工管理的决定),力图扭转公司困难局面,后因上级主管部门未批准折价转让,故未实行。

1986年

3月4日,公司报告县交通局,要求将综合厂、建材厂和食品厂合并转产,停产关闭轻镁厂,县交通局批示不同意并厂,待各厂清理完仓库查清帐以后再行研究。

4月26号,公司与县教育局签订协议,将航运小学交给县教育局管理开办。

11月,民政部门在县灯光球场举行隆重的追认大会,追认1985年6月5日舍己救人英勇献身的航小学生唐桂生为革命烈士。

1987年

7月16日,公司报告县交通局,再次请求批准关闭轻镁厂。同年23日,平交字(1987)12号文批复,提出八点不同意见,待公司查实轻镁厂的问题后,再报县交通局研究决定。

12月28日,黄良峰等人承包管理经营造船厂,每年上交承包费18847元给航运公司。公司对其他几家工厂亦拟用此法,由干部、工人承包经营。

附各类表格数据(部分):

平乐县航运公司办公楼(平乐镇新安街229号)

平乐109号机动货船及航运综合厂加工厘竹工场一角

平乐104号钢质机动货船泊于平乐港

整装待发

平乐水上加油站钢质机动供油船泊于“备战渡口”

桂江2号客轮和平乐县造船厂全貌

平乐01号木质客货驳船泊于平乐港新码头

平乐4号木质尖头拖轮

平乐127号钢木结构机动货船泊于平乐港

平乐货运码头

综合厂

平乐223号钢质机动货船泊于阳朔港。

平乐县航运公司参加漓江旅游客运的旅游船,图为客船泊在港口待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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