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培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年是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之年,当前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按照县委换届有关工作方案,已经配备到位,各乡镇都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成功当选。我首先向各位人大主席、副主席表示祝贺!因为大家都是新当选的主席、副主席,为便于各乡镇人大开展工作,让大家尽快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召开这次全县乡镇人大工作培训会。刚才,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谭明武同志给大家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安排了近期的工作。请大家要进一步深入领会,抓好工作落实。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真总结乡镇人大工作所取得的经验
过去五年,全县乡镇人大工作在各乡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乡镇人大工作职能,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席、副主席设置更加优化。自2016年县乡人大换届时,乡镇人大主席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设专职副主席一名。专职副主席按乡镇正职干部配备,列席乡镇党委会议,并提名为县级人大代表候选人。2017年9月,省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县乡人大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列席同级党委会议,提名为县级人大代表人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备专职人大副主席。2017年底,全县12个乡镇的人大主席调整配备到位。今年县乡人大换届时,县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决定在乡镇领导班子配备中,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1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备专职人大副主席1名。截止目前,全县12个乡镇人大都配齐了人大主席,有10个乡镇配备了专职副主席。这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设置更加优化,这也充分体现了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性。
(二)乡镇人大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县委、各乡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乡镇人大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会议机制。各乡镇人大依法合理安排会议次数和会期,一年召开了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次会期一天,有选举事项时会议适当延长;主席团会议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参会人员均达到主席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主席团会议做出的决定均由主席团半数以上成员同意通过,乡镇党政领导应邀列席会议,并着力提高会议质量。充分发挥好乡镇人大主席团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的作用,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听取和讨论乡镇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等活动。二是监督工作机制。各乡镇人大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监督重点,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依法行使监督权,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询问等方式,对政府工作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三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增强依法执政理念,各乡镇人大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完善选题、协调、审议程序等机制,建立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协调机制,通过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切实把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人大的决议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乡镇人大报告制度得到落实。四是人事选举工作机制。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进行宪法宣誓,进一步增强了被选举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健全了被选举人员任期述职制度,有效加强履职监督。五是代表工作机制。各乡镇人大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积极邀请代表列席主席团会议和参加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室”“代表小组”等阵地建设,搭建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向选区选民公开代表基本信息,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组织开展接待选民、代表述职、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代表行动”等活动,支持和保障了代表履职。健全了乡镇人大主席督办重点代表建议、乡镇政府领导领办重点代表建议、各承办部门负责人主办代表建议的办理机制,提高了议案建议办理实效。
(三)乡镇人大工作保障更加有力。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强化了乡镇人大工作经费保障。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按每人每年800元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会议经费、选举工作经费、培训经费、办公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足额保障,专款专用。对无固定收入的省、州、县、乡(镇)四级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误工补贴发放标准为 元/天。确保了履职需要。
(四)对乡镇人大履职评价更加科学。按照《湖北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的规定和省州县文件精神,县人大常委会于出台了《巴东县乡镇人大工作评价细则》,促进各乡镇人大严格依法履职,推动各乡镇人大工作平衡发展。各乡镇人大主席切实增强了人大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一线”意识,以饱满的热情投入人大工作,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主动作为。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认真履行闭会期间的职责,紧紧围绕党委政府提出的年度发展目标,始终坚持与党委、政府高度一致,始终把脱贫攻坚、集镇管理、农业产业、路网建设、污染防治、扫黑除恶、乡村振兴、项目工程协调、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工作的重点,组织人大代表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积极建言献策。
(五)乡镇人大作用充分发挥。各乡镇人大在推进乡镇人大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改进代表工作、完善自身建设、开展“代表行动”活动等方面都有很大起色。一是乡镇人大地位明显提升。各乡镇党委均把人大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人大工作,各乡镇主席团也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坚决落实党委决策,乡镇人大工作呈现出“有为、有位”的良好氛围。二是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人大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在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还进行了一些新的尝试,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有的乡镇创新人大工作的做法值得学习借鉴。比如野三关镇坚持开展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密切了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推动了代表工作上水平。三是代表工作成效明显。五年来,各乡镇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通过代表走访联系选民,增进代表与选民的联系;通过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活动、督办议案建议办理落实、宣传代表先进事迹,使人大代表的社会影响力、主体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挥。特别是各乡镇人大认真执行上级人大的号召,先后围绕“脱贫攻坚”“疫后重振”“优化营商环境”三大主题,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代表行动”活动,各级人大代表在代表行动中,当先锋、作表率,架桥梁、系纽带,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答卷。2018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在罗田召开“代表行动”推进会时,原县长郭玲作为全省唯一县级政府代表作了典型交流发言。四是自身建设明显加强。各乡镇人大办公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绝大多数乡镇人大都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完成了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做到了职责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档案有序规范,实现了有牌子、有场所、有设施。
总的来看,我县乡镇人大工作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乡镇人大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认识有待加强。二是工作重点不够明确。三是人大工作机制坚持不够。四是各乡镇工作发展不够平衡。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希望在座的各位主席、副主席认真研究,深入思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开拓创新,努力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党的十九大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乡镇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有利于提高乡镇治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夯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有利于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充分彰显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生机和活力;有利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密切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做好下一步的乡镇人大工作,对各位新任人大主席、副主席,我提五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建设“两个机关”。各乡镇人大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规范性、专业性很强。各乡镇人大要找准定位,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着力建成“两个机关”。各乡镇人大是重要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到实处。各乡镇人大也是工作机关,要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准确把握乡镇人大工作的职权定位、工作特点,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力。要坚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坚持党委领导,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乡镇人大与乡镇党委的关系。乡镇人大要自觉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向乡镇党委请示汇报,紧紧围绕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党委的中心工作,谋划开展共大工作,通过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保证乡镇党委主张和意图实现。二是要处理好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与乡镇人民政府虽然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工作目标相同,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做到依法监督,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实现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三是要处理好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人大要围绕中心、服务中心,要当好“出题人”,也要当好参谋者、参与者,共同“答好题”,打好“主动仗”,不断开创乡镇人大工作新局面。
(三)完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一个《条例》。要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条例》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的职责,代表履职,配套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界定,各乡镇人大要按照条例的规定,不断完善、持续坚持“五大工作机制”,不折不扣的把《条例》落实到位,使履职有定力,工作有抓手,办事有章法。县人大常委会结合我县实际,出台的《巴东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健全完善乡镇人大工作机制,对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各乡镇人大要结合工作实践和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要求,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使乡镇人大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政治引领和履职管理,建立人大代表履职考评机制,促进代表更好地履职;加强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现在各乡镇都建立了“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室”“代表小组”,落实了代表活动场所,要切实管理好、利用好,使之真正成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阵地,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的渠道。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及其部门认真办理,不能光解释不解决,要由解释向解决转变,不能让“群众说了白说,代表提了白提”。
(五)提升履职能力,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要深入学习,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乡镇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有效地做好人大工作。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改进工作作风。要钻研人大工作,熟悉人大工作,认真负责地抓好人大工作,努力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乡镇人大工作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工作程序。各乡镇人大要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践和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乡镇人大工作有章可循。三是要加强学习实践。要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不但要从书本上学,更要在实践中学,特别对新时期新阶段的乡镇人大工作,更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不断提高法律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水平。
同时,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召开在即,预计11月2日报到开会,请各乡镇人大一是组织好辖区内县人大代表会前调研工作,收集民意、集中民智,在会期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二是做好代表参会的组织服务工作;三是统筹谋划好本辖区新当选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对刚才明武主任培训中安排的相关工作抓好落实。
同志们,乡镇人大工作大有可为,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只要我们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注重研究人大工作,全县乡镇人大工作一定会开创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