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如何成为公务员?“调任”了解下!
传统上,我们把公务员与事业编都算在“铁饭碗”的范围内。但是,在执法权、待遇方面,公务员明显更具有优势。因此,不少事业编小伙伴有转变身份,成为公务员的想法。在现有的规定下,“调任”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何为调任
通常我们所说的调任,是指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这里有一个要注意的,这里的调任只针对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一些工勤人员,并不包括在内。
基本条件
首先,调任公务员主要是为了补充机关内紧缺的优秀专业人才,更通俗地讲,就是机关内正好“缺”,而你正好“专”。其次,既然是成为公务员,那必须满足成为公务员的一些条件,比如中国国籍、年满十八等等,这些条件相对比较容易满足,有时间的朋友,可以看看新《公务员法》的规定。当然,这些人员除了要有正确的价值观、良好的政治素质等条件外,还要有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的到任职单位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硬性规定
职务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的调入,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经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像副教授、副主任医师、高级工程师等,都属于此类。这些人员可以至调入单位直接从事副科长工作(非领导职务则为四级主任科员)。
学历要求
调入省级或者中央机关的,应当大学本科以上文化,地市级以下,可以是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这个规定可以说是相对比较容易满足的一个条件,现在的公务员考试,已经大部分要求是本科学历,所以这已经从准入上,基本保障了小伙伴们能够满足条件。
年龄要求
厅局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二级巡视员等层次职级,原则上不得超过55周岁。调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县级和乡镇机关科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通过以上可以看到,其实事业单位人员成为公务员的硬性条件相对并不难。最重要的其实是要做好调出与调入单位的协调工作。看了这些规定,不知道在观望的小伙伴有没有心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