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券商收102张罚单,三大业务成受罚重灾区
监管层鼓励券商做大做强,但与此同时,监管也愈发严格。据不完全统计,今年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对券商开出了130余张罚单。其中,中小券商收到了102张
文 |《财经》记者 张欣培 实习生 杨楚滢
编辑 | 陆玲
今年,在券商业绩大面积飘红的背景下,中小券商的日子似乎不太好过。《财经》记者据证监会网站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底,监管机构开出的券商罚单约139张,其中102张罚单下达至中小券商,占比超7成,至少46家中小券商收到罚单,类型包括警示函、限制业务措施、责令改正措施等,轻则被出具警示函,重则被接管。
仅9月份,大通证券、海通证券等8家机构共计就收到了10张罚单,其中江海证券更是一连收到3张罚单,三项核心业务被叫停。
在46家收到罚单的中小券商中,中山证券“独占鳌头”,收到了7张罚单,其中6张落到了高管头上;湘财证券收到了6张,万和证券和江海证券分别收到5张。江海证券被监管部门认为内部控制不完善、经营管理混乱,其债券自营、资管备案、股票质押式回购三大核心业务均被暂停6个月。
此外,新时代证券和国盛证券被监管部门接管。宏信证券、首创证券、华林证券、中山证券、江海证券、东海证券等6家券商被采取限制业务措施,太平洋证券被暂停新开证券账户1年。
“监管层鼓励券商做大做强,中小券商生存越来越艰难。”上海一家券商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根据记者统计,在中小券商罚单中,合规问题首当其冲。投行业务以及违规炒股都成为受罚重灾区。在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中,中小券商又该如何求得生存?
合规问题成重灾区
中小券商收到的102张罚单中,30张涉及合规问题,“合规”二字出现的频率着实不低。问题包括合规管理制度不健全、合规考核违规、未按规定配备兼职合规人员、合规管理人员资质不达标等。
目前,证券行业合规领域所参考的合规规定,主要有2017年颁布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下称《实施指引》)。后者旨在指导证券公司有效落实管理办法,提升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水平。
“合规令”已发布3年,但中小券商在合规问题上仍不达标。
《管理办法》显示,合规是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合规管理,是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
换而言之,券商及其从业人员合规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并建立与之相符的管理制度。然而,在具体实践中却问题频发,主要问题出现在合规管理制度不健全、合规人员的配备和管理上。
今年1月,东方证券收到的罚单中涉及五项合规问题。一是未将合规职责与风控职责严格区分;二是部分分支机构合规人员不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三是部分合规人员薪酬低于公司同级别平均水平;四是对下属子公司现场合规检查不足,近三年仅开展过1次;五是对合规有效性评估中发现问题的规范力度不足,2017年合规有效性评估发现的54项问题中,有22项尚未完成落实规范。
今年8月26日,粤开证券因四项问题被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其中一项问题为资管业务合规管理存在漏洞,未按要求制定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规定,未按规定配备兼职合规人员。
实际上,合规人员的处境似乎相当尴尬,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公司内部的合规审查、监督识别异常交易、反洗钱,以及对本单位业务及员工进行监督检查等。但其职责所在容易被业务部门误认为“故意找茬”,一旦出现问题,首先受罚的亦是他们。
时任粤开证券合规总监的黄立新,因对资管债券交易部门未按规定选配合规管理人员负有责任,被监督部门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投行尽职调查不充分
在业务方面,投行业务问题尤为严重,成为监管一大重点。中小券商收到的102张罚单中,12张同其投行业务开展相关,因尽职调查不充分、未督促发行人或申请人披露重大事项受罚的最多。
9月10日,华龙证券在保荐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因对申请人董事长涉嫌行贿事项未进行核查,出具的保荐工作报告、尽职调查报告等申报文件均未包括相关内容,而被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今年6月,就有瑞信方正、国都证券等5家券商因投行业务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其中,安徽证监局针对券商债券承销业务一连开出三张罚单。
具体来看,西部证券、华福证券分别作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16盛运01、公司债券17盛运01承销机构,因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对发行人对外担保相关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核查有效性不足,对发行人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准确性督促不到位,被监管部门请“喝茶”。
新时代证券为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16弘债01、02、03承销机构,因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对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尽职调查方法运用不充分,对发行人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运行情况关注度不够,亦被采取监管谈话。
针对券商投行业务存在的问题,监管部门处罚力度相对较轻。12张罚单中,7张罚单对券商开出警示函,5张罚单对券商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
频踩炒股“红线”
此前关于证券从业人员炒股是否应该完全禁止,业界存在一定争议。但今年3月落地的新《证券法》进一步明确了炒股“红线”不放松,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最高罚款额从三十万提高至五十万。
然而,今年以来,至少已有8家券商的从业人员因借他人名义从事证券交易遭遇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其中中小券商收到罚单6张。
其中,违规炒股罚款金额最大的一单为,国信证券前分公司投顾总监胡剑峰私下买卖证券被罚46.45万元。胡剑峰在任职期间,不仅利用其岳父“刘某燊”的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买卖,还私下接受罗某莲、陈某祥、王某良、严某超等四名客户委托买卖股票,广东证监局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41.45万元,并处以46.45万元罚款。
去年下半年,监管部门开始推进基金投顾试点改革,打破了以往不能代客理财的红线,助力财富管理转型。不过,截至目前,仅有基金公司、第三方理财、银行和券商合计18家金融机构获得试点资格,且试点机构只能在公募基金领域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在股票买卖领域代客理财依旧是各从业人员不能逾越的“禁区”。但问题似乎屡禁不止。
今年以来,因涉及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已有多家券商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收到了监管部门下达的罚单,中小券商至少收到了7张罚单,类型包括警示函、责令改正措施等。
其中,万和证券被湖北证监局处以“双罚”。8月13日,帖花卫作为时任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负责人,因存在借他人名义买卖股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9月1日,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因公司时任负责人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违规买卖股票,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等四项问题,被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
此外,9月,大通证券因对员工开立证券账户情况缺乏有效监控,被责令改正。
具体来看,福建证监局主要指出其下属营业部存在的三点问题:一是对员工(含经纪人)开立证券账户情况缺乏有效监控,13名员工入职超过半年未注销证券账户,其中:2名员工入职超过五年未注销证券账户,1名员工入职后开立证券账户;二是未按要求发放经纪人执业证书;三是未按要求开展经纪人岗前培训和后续职业培训。
监管部门虽未直接指出大通证券员工违法炒股,但员工入职后未注销证券账户,更有甚者入职后开立证券账户,实有“瓜田李下”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