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制令》所透射的人性光芒 】/郭旭

《仪制令》所透射的人性光芒                                          文/郭旭

闲暇无事,偶游古汉台,在褒河栈道陈列室里看到一页碑拓,原碑因年代久远,斑驳陆离,但字迹依稀可辨:
仪制令
贱避贵 少避长 轻避重 去避来

淳熙辛丑邑令王 立石
     从讲解员的介绍知道,这里陈设的不是当年实物,原碑现在保存于略阳县的灵崖寺。
    《仪制令》是中国古代关于礼仪制度的一种法规,这则《仪制令》则是关于道路交通管理的小令,类同于今天的交通规则。这块碑文所记载的淳熙辛丑年,暨南宋孝宗皇帝时期,也就是公元1181年, 距今已有830余年的历史。正文只是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简简单单十二个字,就把当时的交通制度立法精神比较全面的阐释出来,成为后人交通道路管理立法之圭臬。
    “贱避贵”规定了,人有贵贱之分,要严格遵守尊卑有别的社会规则,即使在旅途,地位卑微的人也要避让相对高贵的人,这种立法精神虽然被我们现代人所批判,但古人的这种严谨、质朴、明晰的立法规则更应为现代人所尊崇,现在的交通法规虽然没有贵贱之分,但那个特权人士、特权部门一路行来,不是警笛长鸣,横行霸道,行人避之,唯恐不及。如果我们只是刻意回避,含糊其辞,反而让法规变得模糊,变的虚伪,变成儿戏。
    “ 少避长”,年轻的人要避让年长的人。年龄较大的人相对于年轻的人,行动的灵活性显然要逊色一些,让年轻人避让年长的人,即是对自然规律的尊重,更是对社会道德文明的倡导和促进,这条规定更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人文精神。
     “轻避重”,负载量轻的人要避让负载量比较重的人,因为负载较轻的行人和车辆相对于负载量较重的行人车辆,更容易避让,也有利于交通安全,同时也是对负重者的一种关爱和尊重,且具有立法的科学性。
    “去避来”是说,离开的人要避让进来的人,这可能是对进出城市人员的管理规则。彬彬有礼的接纳进入这个城市的外来人员,这是开放包容的城市精神,显示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会让一个旅居的人充分感受到礼遇和温暖,也会激发他们热爱这个城市的感情。这与我们今天倡导的推选城市形象大使,打造城市名片,建设城市地标建筑等举措不谋而合,只是古人看重的是精神风貌,而现代人更侧重的是物质存在的感官震撼。

一通只有二十四个字的碑文,包含了严谨的法律制度、温暖的人文关怀,博大的城市精神,可谓巨笔如椽,惜墨如金,远比我们时下的那些洋洋洒洒动辄数十条,数百款的律条法规要明晰得多,精到得多,真实得多。

沉思良久, 怀着深深地敬畏,我默然走出了汉中博物馆的大门。

作者简介

郭旭,白身布衣也,乾县西阳坊人。好读书不求甚解,一事无成,已过知天命之年,率真之气尚存,天性如此,无奈何也。常以“非因果报方行善,不为功名亦读书”自慰,常忆过往之事,感念滴水恩情,不求闻达,聊自慰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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