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三角洲乡语漫谈:“秤上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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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斤八两”
在北京看到一个商铺,店名叫“半斤八两”。经营者之所以用这个名字,大概是想用现在通行半斤为五两的换算关系,给人以“买半斤,有八两”的感觉。其实,半斤和八两原本就是一回事儿。
《史记·秦始皇本纪》:“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秦灭六国,一统天下,统一度量衡。相传负责制定度量衡标准的是丞相李斯。李斯顺利地制定了钱币、长度等标准,但在重量方面没了主意,他实在想不出到底要把多少两定为一斤比较好,于是向秦始皇请示。秦始皇写下了四个字的批示“天下公平”,算是给出了制定的标准,但并没有确切的数目。李斯为了避免以后在实行中出问题而遭到罪责,决定把“天下公平”四个字的笔画数作为标准,于是,定出了一斤等于十六两。这一标准在此后两千多年一直被沿用。
《淮南子·卷三·天文训》记载:古之为度量,轻重生乎天道。······十二粟而当一分,十二分而当铢,十二铢而当半两。衡有左右,因倍之,故二十四铢为一两。天有四时,以成一岁,因而四之,四四十六,故十六两而为一觔(斤)......
一斤十六两,八两就是半斤了。过去,人们用“半斤八两”形容两件事物,或表示两个人的人品、能力,一样或者差不多。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是:一个半斤,一个八两。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在度量衡方面和世界接轨,加强度量衡的改革。1950年研制出与公斤制换算方便的以十两为一市斤的新杆秤。原来的十六两秤就成了“老称”。以前,经济条件差,尽管有了新秤,但不是每家都舍得花钱买,所以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农村里还有使用十六两秤的,后来因其换算麻烦,以及新式秤的普及,老秤渐渐没人使用了。现在,随着各式电子秤的普及,不但是老秤没人使用了,就连十两一斤的杆秤都几乎绝迹了。现在的年轻人,顶多还知道有“杆秤”这个物件,但都不会使用,也只是从数学课本上知道十两一斤,五两半斤。因此,更好理解的是另一句俗语“半斤四两”,这句后来出现的话,有表示差不多的意思,更多的是表示“物品质量轻,微不足道,或蔑视一个人的力气小”。如:“这才有多少东西啊,半斤四两的”。或者,“你这点力气,也就半斤四两。”
“打不起定盘星来”
杆秤,在过去作为国家法定衡器,计量标准,在贸易交换中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重要的生产生活器具,与人们的社会活动联系密切,因此人们倍加关切,于是围绕着“秤”产生了一系列的俗话谚语:“老百姓心里有杆秤”“家里有黄金,邻室家有等盘(称)”“秤杆不离秤砣,老头不离老婆”......这里说的“打不起定盘星来”也是其中的一句。
杆秤是根据动力*动力臂=阻力*阻力臂的杠杆原理制造的。但由于秤杆自身重量以及质量重量之间的关系等因素,要完全把其中的力学问题说清楚很繁琐。我们只从它的应用原理简单说明:在杆秤这个以提绳(家乡话叫“秤系”)为支点的杠杆上,不变的是提绳到称钩子(等盘)的距离和秤砣的重力,我们姑且把它们当作阻力臂和动力。随时变的是称重物的质量,它的重力那自然是阻力了。变的还有秤砣在秤杆上移动长度,那就是动力臂。通过上面的公式我们可以知道:称重物重力变化所产生的失衡,需要秤砣作相应移动,改变提绳和秤砣间的长度,即动力臂来平衡。当杆秤杠杆平衡时,秤砣到提绳的距离就是重物质量在秤杆长度上的表现。不同的重物表现为不同的距离,以提绳为起点,标记这些不同距离的终点位置,在秤杆上用铜丝嵌点为刻度,俗谓之“秤星”,或简称“星”。之所以这样叫,大概是相对明亮的金属嵌点在暗色的秤杆上就像闪亮的星星吧。但是,这里的阻力不但是称重物所产生的,也包括了秤钩子秤盘子的重力。当秤杆平衡时,它们的质量所起的作用,同样表现在秤杆上秤砣移动的长度里,为了去除秤钩和等盘的质量所产生的重力表现在秤杆上的长度,就要在没有其他重物,秤杆平衡的条件下,秤砣在秤杆上的位置,即单纯的秤钩秤盘质量,在秤杆上所表现长度的终点,用一个“星”确定下来,作为称重物质量表现在秤杆上的长度起点的零刻度。这个“星”就叫定盘星。定盘星到提绳的长度,是秤杆平衡时,整个从提绳到称砣长度中,抵消秤杆秤盘质量的刻度,所以,又俗称“顶盘星”。
因为,定盘星是称重的物体质量标志的零刻度,也就是说,当秤盘上没有重物时,秤砣在这个位置上时,秤是平衡的。秤盘上有了重物,这个平衡就要被打破,俗称压起秤来。如果秤盘上放上物体,没有明显地改变没放重物时杆秤的平衡,秤杆就起不来,俗称“打不起定盘星来”,说明这个物体很轻,轻到可以忽略。在生活中熟悉这一生活现象的人们,比喻某个人或事物作用小、分量轻,就说:“打不起定盘星来”。
“不在怀上(里)在面上”
杆秤的长度有限,称量的物体的质量范围也就有限。怎么利用有限的长度,称质量数范围尽量大的物体,并且使用起来方便,聪明智慧的古人就在秤钩一端,前后设置了两根提绳(秤系),也就是在秤杆上确定了两个长度不同的阻力臂,这样用不同的秤系就能称出不同质量数范围的物体。用阻力臂长的秤系称质量小的物体,阻力臂短的秤系称质量大的物体。称不同质量范围的物体用不同的秤系,物体的质量也要通过不同的刻度读取。两根秤系需要不同的两排刻度,即秤星。这两排不同的秤星,分别镶嵌在秤杆上不同角度的地方。老式的杆秤,秤钩方向固定,两根秤系提起的方向也就得固定,但那两排分别体现不同斤两数的秤星却不能在秤杆的一个方位镶嵌,为了区分和看秤方便,两排秤星分别在朝上的一面和靠着人胸怀的一面,俗称“面上”和“里怀”,或者“怀里”和“怀上”。后来的新式杆秤,在秤钩端的秤杆上安装了能翻转的“刀子”,秤星分别刻在了秤杆的上下两面,称量时,直接翻转秤杆,改换秤系就行了。要看的秤星都在上面,看秤方便了很多。
刚开始接触杆秤的人,弄不明白提某根秤系,看斤两是按“面上”的星,还是按“怀上(里)”的星,往往问熟悉秤的人:“这斤两数是看哪里?”被问者都是回答说看“面上”或看“里怀”;再有,因为不熟悉两行“星”的人看差了称,算错了斤两,熟悉的人都会善意地打圆场,说“这不要紧,斤两都在这里,反正跑不出秤杆子去,不是呆(在)怀里就是在面上。”
举例,人们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甲没有偿还欠乙的钱,但协商好,用另一种形式偿还乙,让乙获得了与债钱相当,甚至超过债钱价值大的利益。这样,乙的利益总体没有损失,只不过是转化成了另一种形式。说合事的人就说:“不在怀里在面上,总说你也没吃亏。”
“不伤斤不失义”
既然秤杆子上所表现出的斤两,关系着人的物质利益,在存在“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价值观的过去,就有人动那‘压砣’或“挑秤杆子”的歪脑子。为了防止有人耍秤杆子,攫取不义之财,传说当初古人制作杆秤时,便利用刻度的设计,给那些利欲熏心的不义之人以警示。
关于秤的发明,有两种说法,一说是鲁班发明,根据北斗七星和南斗六星在秤杆上刻制十三颗星花,定位十三两为一斤。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改一斤为十六两,并颁布统一度量衡的诏书。另一种说是范蠡发明。他从鱼贩用鱼竿一边放水桶,一边放鱼挑鱼的做法得到启发,利用杠杆原理发明,他根据北斗七星和南斗六星在秤杆上刻制十三课星花,定十三两为一斤。因有些商人缺斤少两,便添加“福禄寿”三星,表明缺一两少福,缺二两少禄,缺三两少寿。以此赋予杆秤以公平正义。所以民间有一些有关秤上道德公平的俗语:“口念佛,手敲磬,腰里别着杆十八两秤”。“称上亏心不得好,秤平斗满是好人”,一杆公平秤,成了天地间公正的象征,天地良心的标尺。杆秤虽小,可以称人心;利益虽重,不取无义之财。于是就有了“伤斤失义”的评判观点。“不伤斤不失义”就是公公平平的意思。在调节利益纠纷或讨价还价时,对于认为公平的办法做法,家乡的人们常说:“这样不伤斤不失义”,或“不伤斤失义”。小时候听我娘说,小孩儿短命就说“伤寸”。
近代农业调查资料《商业高利贷资本对农民的榨取》,有一节内容叫“勒秤”。这个说法在家乡也有,不过,家乡方言中,“勒”不读“le”,而读“lui”,也是收紧缩小的意思,“勒秤”叫“lui秤”,就是压秤。这一节文章中记叙:[直隶]花行秤量,分为两种:一为公秤,一为行秤。公秤即一斤准十六两说法,并无出入,尚属公允;行秤则无一定分量,出轻入重...施出种种手术,令人于不知觉间,伤斤损两...
从语汇理解的不俗来推想,此语或许是书面语句在当地的俗化。
“秤杆不离秤砣,老头不离老婆”
这句俗话是说:相关联的两种物体,或者两个、两类人存在相互依存关系,一方失去,原先由双方维持的状态,就会是有所缺少,甚至完全丧失,或者应该由两者合作才能达到的目的得不到实现。老头儿老婆儿,由于年老体衰,很多事情不能独自完成,常常需要老两口相互帮扶才能做到,相濡以沫就是比喻的这种状态。一旦失去一方,原本勉强维持的正常生活就会变得艰难起来;秤杆秤砣结合在一起才能完成称量的任务,离开彼此,就不会达到称量的目的。
这里的秤杆和秤砣如果简单地理解成抽象、普遍意义上的秤杆秤砣,就不能体现这句俗语的精妙。因为,在生活中,彼此相关联的物体比比皆是,像车马的关系,手推车的车轮和车体的关系等,为什么没有被拿来作比喻?
结合过去的生活背景仔细分析,这里的秤砣秤杆,应该是指具体的、固定的、一杆配套秤里的秤杆秤砣,就像是夫妻关系中固定的一对老头儿老婆儿一样,而不是任意的一个老头儿和一个老婆儿。实验室里,同样是两种配置组成的天平,秤体和砝码都是分开放置的。使用时随便组合。还有,后来用标准磅秤买卖或者分配东西,并不是一台磅秤上的磅砣经常有相互借用的情况。这两种做法都不会影响称量的结果,因为,天平和磅秤都是按统一标准设计制造,砝码、磅砣、秤体都是通用的。但在标准衡器普及以前,民间使用的杆秤则不行,由于杆秤的制造、使用混乱,秤的设计不统一,一个秤砣只适合配套的那一根秤杆,换了其中任何一件,称量的结果都会被改变,这样也就失去了衡量的作用。
1957年,三联书店出版的《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二辑第二章第四节(三)度量衡制度及其货币的制度的紊乱(1)度量衡制度的不统一:中国以前拟定之公度、公量、公衡,迄未实行,各省均依旧习惯,各行各法漫无标准。故同一(种)秤也,有公秤、私秤、米秤、油秤之分别。每斤定量,自十二、三两至二十余两相差不等。同一尺也,有海关尺、营造尺、裁衣尺、鲁班尺及京放、海放之分别,(我小时候,母亲量布都是说“潍县合huo尺”),自八折九折,相差不等。甚至同一量器,一城之隔,相差十一。章程错乱,奸弊丛生。
上述资料又载:衡器和量器根据各个市镇及市镇的各种商品甚至很根据各个商贩而各不相同。在中国大多数家庭都备有一杆秤,衡量所购物品的重量。这种情况说明衡器和量器在某些方面可能只是买卖双方的一种特有的私人交道。在进行一种买卖时使用几种量器并不是少有的事。商人可能同时使用两种秤,一种是或多或少是通用的,一种是他私人的秤。似乎在任何一个市镇里,不论一斤什么东西的重量,都是随环境而不同的。在北京,一般情况下,一斤大米重量为十四两,但是一斤糖果的重量则不超过八两。在水果买卖中,一斤的重量甚至更不确定,有的是十两,有的是十四两。
当然以上这些秤不同的两数,是作者和标准的公秤对比得出来的物体真实的斤两,而表现在那些各种秤上都是一斤,也就是十六两。
一九九三年编纂的《博兴县志》记载:“从清代到民国期间,境内木杆秤型号繁多,计量混乱......有能达50斤、30斤、20斤、10斤、5斤等型号繁多的木杆秤。都是16两为一斤,但1斤质量不同。当时全县以老行秤为主进行换算,老行秤1斤,等于市秤(确立公制计量标准以前,市场设置的16两官秤)1斤5两3钱,陈户一带采用加9秤,就是行秤1斤再加9两为陈户通用秤的1斤,合市秤2斤零8钱;闫坊集用加10秤,合市秤2斤1两6钱;利城集用半截秤,合市秤2斤。
不同的秤,称出的斤两相同而质量不同,或质量相同而斤两不同,只不过是因为秤杆刻度,或者秤砣的质量定值不同所造成的。当然这种相同斤数的称量体质量上的差别,是买卖者熟知,或是秤的使用者所需要的。在这种衡器与计量如此混乱的情况下,一旦原本配对好的秤杆和秤砣相脱离,换了别的秤砣或秤杆,秤量结果不但必定与标准秤不一致,并且连秤的使用者,都无法知晓所称量斤数与标准秤之间的差别,从而使买卖因斤数不清无法进行。这样一来,由于原配秤杆和秤砣的分离,而造成称量意愿的落空,就像作为夫妻的老头老婆一样,彼此脱离,而使本来的生活关系和状态不能维系。
记得以前,买卖的商贩,还有庄乡人家,不少秤砣上坠上铁丝、铁块,说明不是原配的秤杆和秤砣,秤的主人为了校正杆秤的称量偏差添加上的。这都是那个时代的生活记录。
“割耳朵”
正当的买卖人讲究“买卖公平”“童叟无欺”,这也是善良的人们所追求的理想社会标准之一。但生活中,欺买诈卖的现象却时有发生,尤其是在旧时代,政治腐败,社会动荡,法纪不存,民生凋敝,弱小无助。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二辑记载:[直隶]花行秤量,分两种:一为公秤,二为行秤。公秤即一斤准十六两说法,并无出入,尚属公允;行秤则无一定分量,出轻入重,有五厘、三厘之说,即百斤加五加三之意。有时言明加几去几;有时不言加去,施出种种手术,令人于不知觉间,伤斤损两。其法将秤悬挂高处,只凭执秤之人,口报若干,以定重量,交易之时,概无不行此术者。至于言明加去,则因使水,以此借口,或因行情有所变动,售主欲其交易之成,则听买主酌定加去多少,但酌定以后,仍不得免于过秤时暗中被其再行加减之弊。其中内幕,外人终不的洞悉防遏也。(第一棉业实验场正定棉商情形调查报告,农商公报,95期,报告页3,1922年6月)。[浙江丽水一带]汉人因畲民愚懦,而又轻信,故往往用欺诈的手段待他们。如交易时,大秤小斗,以少作多,是最平常的事件。
以上两则记叙,都是被收录在资料“勒秤”一节中。第一则,很明显是买者对卖者实施“勒秤”,而第二则中有大秤和小斗,推测是包含了买和卖两种情况下的缺斤短两。“勒秤”这个说法在三角洲也存在。但博兴话里的意思却不包括卖者对买者。
仔细研究各地方言,因其更贴近生活,所以往往表达更准确。勒秤,在博兴方言中仅指买方对卖方的压秤。而且意思上除了收紧、压缩斤数之义,还带有强迫成分。这正是“勒”字的两层含义。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勒秤”在当地还叫“割(ga)耳朵”,这句俗语也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勒秤的本质,除了叫人有所损失,还是强迫的。试想,割耳朵不可能让人不知道,那就一定强迫性的。因此,勒秤在博兴话里说的多是明着的现象。像第一则所叙“有时不言加去,施出种种手术,令人于不知觉间,伤斤损两”这种暗中操作,在博兴话里不叫“勒秤”,而叫“鬼秤”。
“割耳朵”,除了指斤两上勒秤,还指价格被不合理压低。有道是“货到地头死”,即要卖的货物因运输、路程等因素制约,不得不接受买方较低的价格,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作者:刘东辉,博兴县吕艺镇刘官村人。教师,爱好读书,关注民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