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紫的公关真是一言难尽

文/进击的熊儿子

P.s.跟大家说一下哈,研究舆情走向和方法是我的主要反向,打脸和辟谣是兼职内容。这些都是有意义的,因为面对舆情最多的,往往是我们的政府部门。


大噶好,我系熊蛾子。

今天晚上刷微博时,
突然刷出个莫名其妙的热搜,
#亲爱的热爱的被罚款10万元#。
点进热搜一看,
嗨,8月12号就处罚了,
不算太多,10万块钱,
但也算是顶格处罚。
本来呢,就这么点事儿,
我是无意多逼逼的,
但当我往下瞅了一眼的时候,
却发现了很多不对劲:
诶,怎么这破话题下,
也不知是粉丝还是水军横行,
反正他们都在齐刷刷地刷着,
出品方行为,不要上升至演员!
除却新浪娱乐的报道,这俩热搜是最靠前的,应该是买了公关
其他微博下的留言,几乎都是耍着同样的话
说实在的,如果我做这类公关,
即便是要让这玩意上热搜,
或是使劲撤热度,
也不会拿着“不要攻击演员”当挡箭牌。
为什么呢?
因为虽然杨紫李现确实都是演员,
但杨紫本身还有另外的身份,
即她是《亲爱的热爱的》的投资人。
换句话说,她对剧情的把控审查不严,
本来就负有一定责任,
而有关于这点,
我在舆情刚出来当天就已经做过分析,
当时也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这篇文章是我之前写的评论,大家可以点开看下
那么,如果换我来公关,
我会集中在哪点呢?
不用多说,哪里会出现质疑,
就往哪里使劲。
就拿这次的突降热搜来说,
很明显的是大众对罚款金额有疑虑,
而且很有可能被人拿着之前上海某公司的处罚当样例。
但杨紫的公关是怎么做的呢?
P.s.上海的这家公司被罚款100万元,
可不仅仅是因为违反了《地图管理条例》,
虽然其广告中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
未将国界线完整、准确的表示,
损害了国家尊严及利益,
但当事人在以后的相关广告设计中,
在已知其广告地图绘制错误的情况下,
仍未将我国领土表示完整、准确,
客观上持续了违法行为,
放任了危害后果的继续发生,
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规定,
所以才被罚款100万。
调用粉丝刷水,
搞什么出品方行为不要上升演员,
这就有些往自己身上揽靶子了。
要知道,处于舆论漩涡最中央,
杨紫本身就不太“干净”,
而身为公关居然把不太干净的点肆意展露,
生怕别人想不起来杨紫还是投资人来着。
所以就这类糟糕的公关,
我是想给予绝对差评的,
就像是《攀登者》之前的宣发,
居然还买了个最臭的点,
大打吴京章子怡的CP,
却全然不顾舆论对其的声讨。
其实做好这次公关很简单,
怎么罚的?罚了多少?是否合理?
这些问题说清楚了就行,
“根据《地图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送审而未送审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
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这次的处罚其实是顶格处罚
但尼玛杨紫公关却非得哪壶不开提哪壶,
可能是习惯了操作水军控制舆论,
可这玩意不全是操纵舆论就能达成的。
而但凡有几个像我这样识破把戏的,
多截几张图就几乎全露馅了。
最后很有可能的结果就是,
钱花出去了,自己反倒一身骚。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人家公关玩的很开心,
咱又能说什么呢?
只好祝愿他们能考这套把戏长长久久,
尽可能地多忽悠点傻子的同情吧。
十月二十一日。
☑ 话我撂这了,抹黑申纪兰的全是畜生!
☑ 李开复的“投名状”
☑ 今天,我们为何还要纪念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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