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申报46---50《本外币业务360问》
声明:政策变化,注意文章时效性,
本资料仅供参考
本资料来源于:嘉兴人行“本外币一体化小组”,版权归其所有,任何媒体和部门及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传播或者用于盈利性目的。
欢迎关注知乎“国际收支白宝书”专栏
国际收支业务7×24小时在线答疑
https://zhuanlan.zhihu.com/joejuven?utm_source=wechat_session&utm_medium=social&utm_oi=873207656221929472&from=groupmessage点开链接关注!
46.美国企业派遣美国籍员工至中国企业工作,美籍员工在中国期间工资仍由美国企业发放,但先由中国企业垫付,待美籍员工回国后,由美国企业统一结算归还中国企业,应如何申报?
答:此案例中,美国企业向中国企业支付的垫款,基础交易性质为美国企业发放给美籍员工的工资,为非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职工报酬交易,因此,中国企业收到美国企业的款项为应收款收回。如果美国企业为中国企业的母公司,则中国企业应申报在“622022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借贷及其他往来-收回对境外母公司的贷款及其他往来(逆向贷款投资的撤回)”项下;如果美国企业和中国企业没有直接投资关系,则中国企业应申报在“821990其他投资-资产-其他的其他投资资产-其他债权”项下。
47.境内某客户开立进口信用证交纳了30%的保证金,剩余70%的货款由银行垫款支付,则该笔款项如何申报?
答:虽然进口贸易的货款支付由银行垫付了70%,但是从两个经济体之间的交易性质来看,仍然是货物贸易,所以应由企业按银行实际对外付款金额(包括银行贷款)进行申报,交易性质和国际收支交易编码均根据进口贸易的性质确定。
48.境内某居民个人为一外籍人士管理物业,包括日常费用(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的支出代垫。该外籍人士每半年把费用连同工资一起从境外通过银行汇给该居民,这种汇款该如何申报?
答:对于境内居民个人收入的款项,应当区分交易性质分别申报。境内居民个人尽管没有跨越国境到境外,但确实受雇于非居民,因此,无论受雇时间长短,境内居民的工资收入均应当申报在”321000初次收入(收益)-职工报酬(工资、薪金和福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不跨境为非居民代管物业报酬收入。
汇入的日常费用(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由于不易区分,因而申报在“228990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上述未提及的其他商业服务” 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房屋日常费用(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
49.境内某企业集团承担所有员工的体检费、子女学费。境外子公司员工的体检费、子女学费先由子公司垫付,则境内某企业集团偿还该笔代垫款应如何申报?
答:本案例中的基础交易是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的交易,应按照基础交易的性质进行申报。该基础交易是为其境外员工支付在境外产生的体检费及子女学费,其性质属于员工福利工资的一部分,应申报在“321000初次收入(收益)-职工报酬(工资、薪金和福利)”项下。
50.境内居民A接待了来中国旅游的境外非居民朋友B。在B来华旅游期间,A垫付了相关的费用。B回国后,将相关费用寄回给居民A,居民A收到款项后应如何申报?
答:境内居民收回非居民个人来华旅游代垫的相关费用,应申报在“223029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其他私人旅行”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收回代垫非居民个人来华旅游费用。
业务交流:
微信群加:983311817,邀请入群;
QQ群加,“74078575”
加好友注明银行名称和地区!
加群仅限银行工作人员!
发现文内有差误请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