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课程本质的理解

郝德永在《课程研制方法论》(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中,在对各种课程定义、课程本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他自己的课程本质观,一个涵盖比较全面的课程定义。
“课程作为一种具有多方面来源的客观现象,作为一种学校借以实现其目标、完成其任务的主要手段和媒介,其材质的内涵是指学校教育环境中,旨在使学生获得的、促进其全面发展的可迁移的教育性经验的计划。”
他还指出了课程的重要的特征:“课程从性质上讲是一种静态的客体,而不是动态的活动;是一种预设的、有意的安排,而不是教育活动的结果,更不是学习者主观自我意识或见解、观念;从其内容的外延上讲,它是一种系统的知识、经验,而不是一种目标体系。”
对于这个课程定义,我不赞同。如果把课程仅仅理解为一种“教育性经验的计划”,那样的“课程”还只是预设的、文本的“课程”,这种课程或称为“学程”或“教程”更为恰切。课程内涵中的“跑道”和“跑的过程”是这个定义所无法涵盖的。
我认为课程应当是静态与动态的统一体,它既是一种计划,同时也是计划实施的过程;课程是预设和生成的统一,预设的方向、框架在课程的展开和实施的过程中得以丰富和完成,课程在师生的互动中最终生成,其中有个体(师与生)对计划的主观的理解成份在内,因此对于每一个人来说,课程都是独特的;课程内容的形成和丰富是在预设目标指导下,对系统的知识、经验进行选择、组织的结果,同时也包括了对个体的经验、地方性知识围绕预设目标进行系统加工而形成的内容。
因此,课程的本质,我的理解是:课程是学校教育环境中,旨在使学生获得的、促进其全面发展的可迁移的教育性经验的计划,及其在学校教育中实施和展开的全过程。学校借以实现其目标、完成其任务的主要手段、媒介和过程。它是教育的核心要素,是最重要的学习资源。
所以, 我认为应当用过程哲学、系统哲学的观点来看待课程,把课程看成是一个过程性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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