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学宁:金融体系与金融监管的“新”与“旧”
马老师的演讲避开了两个重大问题:一个是传统金融的贡献,以及调整金融结构的关键所在;二是次贷消费的弊病,以及监管套利的投机所在。脱开用数百年金融危机史铺路而打造的庞大金融体系共识,去极力赞颂小恩小惠的所谓普惠金融,逆反心理与角落心态跃然。
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个老大难问题。以银行为主体的传统金融服务确实与之不匹配。鉴于银行的刚性负债,利差收入基本无法覆盖小微群体不良率,尤其在经济下行阶段,群体性金融风险更是频发。如果是传统产业链上的小微,最好通过上下游供应链金融(订单融资、票据融资等)以及贷款的流动性重置安排(比如适当的借新还旧与展期等)。如果是科创型小微,则活跃的资本市场才是融资主渠道,风险投资有自己的一套金融逻辑,众所周知,美国硅谷与华尔街已经非常默契。
再谈消费贷款问题。中美老太太与房子的故事为提前消费提供了很好的金融画面(记住,这里背后仍然有房子的抵押),甚至有许多经济学家提出提倡消费引导经济复苏的论调。消费的钱可以贷款来,却忘了还款的钱应该从收入中来。经济下行,薪酬难以保障,中国许多家庭就自然依靠储蓄或者代际财富(父母的钱包)来度过青黄不接,没有多少理智家庭会大张旗鼓去借贷挥霍,贷款消费一般是无奈之举。再不成就只好寻求公共救助等。过度负债消费伴随着高利贷是走向灭亡的最直接方式。如果用消费贷款去投资或者投机,那就已经跑题了,就此别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只能寻求风险投资,别无他法。
演讲与各种文托还炮制出新旧金融体系与监管体制的对峙。金融体系有新旧之分否?从原生金融角度,金融体系不外乎以借贷文化为主体的金融中介服务(信贷机构与债券发行机构)以及以股权募集为主体的投资银行服务。中国金融结构以前者为主,后者发育不足,造成了金融资源配置扭曲,创新资本与民间资本形成不足。但看美国资本市场对小微创投的金融服务,已经形成一套完善的机理。纳斯达克早已存在,运作良好,无谓新旧。中国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在学习资本市场运作,提倡股权文化,弥补债权文化的偏差。此乃正道。
如今,大行其道的普惠金融,在大数据科技的旗帜下,在各路银行的助贷下,突破传统风控思维,促进消费贷款,且不谈金融伦理,只看其借贷管理,并没有改变金融的原始本质与运行逻辑。首先是风险控制,高利率覆盖违约率,纯正的传统思维。不用抵押的纯信用?一旦违约,由于新经济的互联网场景,自然有手段让你寸步难行。这已经不仅仅是资产的抵押,而是生活的绑架。这不是什么新的体系,只是新的手段。另外,金融机构都在推进大数据管理,央行的征信系统也是不打折的大数据。这里也没什么新旧体系之分。高利贷次级贷古来就有,披上高科技大数据的外衣就成新的体系了?金融体系不仅仅是传统银行,还包括资本市场,还在生生不息日夜轮做的资本市场是旧的还是新的?
由于法币供给的理论无限性,以及部分准备金体制下的货币内生,金融体系容易产生过度杠杆,巴塞尔协议正是为了约束金融过度杠杆,规避风险而产生的全球金融共识。从巴一到巴三,屡次吸取金融危机教训,与时俱进完善监管规则,似乎不能说是老。以“银行助贷”、ABS相结合的金融行为,如果再加上金融衍生品制作,突破了金融杠杆限制,放大了投机。一旦失控,就是活脱脱的美国次贷危机翻版。资本市场的规则管制也是日新月异,围绕着金融创新与金融危机进行着各种制衡。孰新孰旧还真难以划线。
储蓄安家与财富代际是中国人传统观念与文化,适当理性的消费观与储蓄观支撑了家庭的稳定与延续,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本保障,也是社会积极上进的动力。高福利制度与高提前消费并不能成为中国制度的主旋律。“决策从国家宏观战略资源的长远计,应该对普恵金融和消费金融的性质和适用范围做出明确的界定。鉴于消费金融的纯商业属性,对其申请使用人群的年龄,家庭的总未偿负债的额度,和贷款利率等都应该做出明确的监管要求,并考虑就消费金融立法”(刘煜辉)。
同时,基于大数据所特有的公共产品性质,也必须尽快对大数据的采集、储存与适用进行立法,界定产权,完善授权。这样,才不至于滥采滥用数据,真正保护百姓权益,真正实现“普惠”金融。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博士,中国社科院上市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学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