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除生死无大事,这之间就隔一个庄子
清明节,又称“寒食节”、“踏青节”,源自上古时代的信仰与春祭礼俗,兼具自然与人文两大内涵。
扫墓祭祖和踏青郊游是清明节的两大主要的礼俗活动,因而,这即是一个扫墓祭祖的肃穆节日,同时也是一个踏青游玩的欢乐节日。从中可以反映出中华民族独特的生死观。
每年清明期间,人们都会通过各种方式祭奠逝去的亲人,以寄哀思。然而,如果死后被遗忘,被至亲之人遗忘,这又是不是一件悲哀极致的事情呢?
前段时间,云南昆明,一位网友和大家分享了这么一件事:
该网友楼上住了一个老大爷,大爷去世之后,他的子女将房子卖掉后,却没人收拾大爷的遗物,大爷的遗物被遗弃在房子里。新住户入住之后,这些遗物被当成垃圾打包丢进了垃圾桶里。
在网友分享的照片上,正是被当成垃圾扔掉的老大爷的遗物。这些“垃圾”中,包括老人的旧照片、旧磁带、旧证件,其中还有一张珍贵的结婚照。这张结婚照中,年轻的新郎和捧花披纱的新娘并排站在一起,整个画面温馨而美好,这是一个家庭的起点,现在却也成了一个家庭消散的证据。
该网友表示:
这个令人心酸的故事,立刻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共鸣。该条微博下,评论过万,转发则达到了五万多条。
网友们纷纷表示很难受、很心酸。有网友谴责子女没有心,认为如果不能保留,至少也应该烧掉;
有网友则通过这些遗物,推想老人生前的故事……
还有网友由此想到了人的生死。有网友表示:死亡不是人生的终点,遗忘才是;也有网友说:生命本来就是这样……
本以为死去,不过“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而甚至连至亲之人都已遗忘而欢歌。让人不禁问:生亦何欢,死亦何哀?
生与死,是亘古宇宙的天问,也是伴随人类始终的话题。两千多年前,庄子也在思考生与死,他的思考超颖绝逸,高古妙绝。今天,我们就跟着庄子一起去思考生与死吧。
1
对生死的态度与理解
庄子对生死持有怎样的态度?又是如何理解生死的呢?
以生死为核心的讨论,是从《养生主》“秦失吊老聃”才真正出现的:
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
非夫子之友邪?
然。
然则吊焉若此,可乎?
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注:禀受的本性),古者谓之遁天之刑(注:失去天性所受到的刑罚)。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注:解除了倒悬的绳索)。
秦失之所以没有哀痛之情,正是因为“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即吊问的对象不在那儿了。
这里可以联系《德充符》里孔子对鲁哀公说的话来加以理解:
丘也,尝使于楚矣,适见㹠子(注:小猪崽)食于其死母者。少焉,眴若(注:惊疑而视的样子),皆弃之而走。不见己焉尔,不得类焉尔。所爱其母者,非爱其形也,爱使其形者也。
“使形者”既然已经消失了,遗留下来的身形就不再是那个人来。秦失入吊老聃,见所悼之人已非其人,而周围老者、少者皆哀情过当。
人的生命的获得不是自主选择的结果,而是有“所受”的,忘掉了这种被给予的被动的本质,将生视为得,自然也就将死看作失了。
因这种错觉而生的哀痛,源于对天道本真的逃避,同时也是因这逃避而来的惩罚。“遁天之刑”可以解除,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解除都可能。比如孔子,叔山无趾评论孔子说:“天刑之,安可解”,孔子也自评:“丘,天之戮民也”。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能解除天刑呢?“帝之县解”的“帝”字有主宰的意思,也就是说,真正自我主宰的人,才能解其“循天之刑”。真正的主宰者是不受任何变化扰动的。
在秦失看来,老聃将生死视为偶然的时遇,将死视为必然的顺序。生则安偶然之时遇,死则止必然之顺次,则不为生死所动。
生死问题当然不能止于对待生死的态度,一定要触及对生死的根本理解。在“秦失吊老聃”的最后,庄子用了一个关键的比喻来说明自己的生死观:
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这里的薪火比喻的就是“形”与“使形者”。
庄子认为心灵是与身形并存的实体性的存有,心有可朽的部分,也有不朽者存焉。心灵中有“使形者”,但二者并不是直接同一的。只有心灵中真正自主的部分,才是“使形者”。
在庄子那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有“不知其尽”者,只有达到了“帝王悬解”的人,才能“薪尽火传”。
2
如何看待自身的生死
生与死是怎样的关系呢?应该如何看待自身的生死呢?
庄子在《大宗师》“子祀、子舆、子犁、子来相与友”章里明确提出了“死生存亡之一体”的看法:
子祀、子舆、子犁、子来四人相与语曰:“孰能以无为首,以生为脊,以死为尻;孰知死生存亡之一体者,吾与之友矣!”四人相视而笑,莫逆于心,遂相与为友。
无、生、死,并非相互分割的三个阶段,无是生的由来,之所以称为无,是因为生者不知道他是从何而来;死是生的去往,生者也不知道他要往哪里去。从何而来和往哪里去其实是生者理解自身的追问,而答案就在根本性的不知当中。
“死生存亡”是事物的变化、自然规律的运行。实存的世界只是恒常的、无限的变化。因为“死生存亡”都是变化的具体体现而言,生和死本质上是“一体”的。
既然世间所有的无非是具体存有的永恒变化,变化中的个体对于自身的变化是无可奈何的。那么应该如何对待这种“死生存亡”的变化呢?
在子舆对子祀的回答中,庄子道出了对待变化的正确态度。
子舆生病了,子祀去探望他。疾病将子舆变成一个拘挛不直的人,“曲偻发背,上有五管,颐隐于齐,肩高于顶,句赘指天”,但子舆却“心闲而无事”。
非夫子之友邪?
不,我有什么可嫌恶的!如果把我左臂慢慢地变成鸡,我就用它来打鸣报晓。如果把我的右臂渐渐地变成了弹弓,我就用它打鸟烤肉吃。如果把我的后臀慢慢地变成车轮,我就用心神做马,乘着它走,何必再要车来驾驶呢?再说,生命的获得不过是适时而至,生命的失去不过是顺时而去,安时处顺,哀乐不往心里去,这正是古人所说的解脱了倒悬的绳子。所以不能自己解脱,那是因为被外物缠住了。再说,万物不能胜过天,长久以来就是如此,我又有什么可嫌恶的呢?
庄子认为要主动地迎接一切变化,并将这变化的本质以最饱满的方式实现出来。
从表面上看,“安时而处顺”只是一种被动的随顺和接受。然而,这样的“死人之理”与庄子的哲学宗旨是根本背离的。如果将去除了自主性的绝对被动形态视为人的理想的生活样态,那么,如木石一般无知无识岂不成了最高的追求。
执恋既有,拒斥将来,等于将过去的形态与新生的变化割裂开来。这种倾向表面上看似乎是在维持个体的自一,反而造成了自我的割裂。
将一切与变化有关的方面变成了外在于自己的东西,生死之化是变化诸方面当中最大的,所以,死亡也就成了外在于自己的、需要去面对的东西,这样一来,就更加深了对死的恐惧。
这种固执的倾向当然是徒劳的,但却如此普遍。其根源在于人们对自体之一的误解。也就是说,还是背离真知的结果。
3
如何对待他人的生死
那么,又该如何从理解自己的死亡转为如何对待他人的死亡呢?
《庄子》外篇中的至乐篇有“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一章,广为流传,但其实这是对下面这一节文字的仿效和发挥。
莫然有间,而子桑户死,未葬。孔子闻之,使子贡往侍事焉,或编曲,或鼓琴,相和而歌曰:“嗟来桑户乎!嗟来桑户乎!而已反其真,而我犹为人猗!”子贡趋而进曰:“敢问临尸而歌,礼乎?”
二人相视而笑曰:“是恶知礼意!”
将死理解为“反其真”,似乎有以生为不真的意思,但这显然与前面讲的“知死生存亡之一体” 相悖。即使之前庄子有指向对悦生恶死的疑问,但他并没有反过来明确表示悦死恶生。与秦失之“三号而出”、孟孙才“哭人亦哭”相比,孟子反、子琴张的“临尸而歌”明显有过度的嫌疑。
至此,如何对待他人的生死,“礼”成了无法绕开的话题。“是恶知礼意”的嘲讽,透露出庄子对于礼的态度。
与《老子》认为礼是“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不同,庄子并没有简单地将礼视为负面的。他借孟子反和子琴张之口提出的批评,针对的是子贡对礼的肤浅理解。
“礼意”大体上相当于“礼之本”。在庄子看来,徒守礼之外在形式而丧失了“礼意”之根本,才是真正的不知礼。“礼意”的引人,将世俗之礼与礼的本质区别开来。
孟子反、子琴张虽然都已经超脱出了世俗之礼,但他们并没有已经达到了至德之境,他们并不是无言的至德者。当然,他们早已于生死无所挂怀,只是他们将生当成了负面的,死反而成了解脱。
但这其实构成了另一种割裂和过度。“愦愦然为世俗之礼”固然是“观众人之耳目”,“临尸而歌”又何尝不是呢?
事实上,庄子更赞成孟孙才“人哭亦哭”的生死观。
孟孙才,其母死,哭泣无涕,中心不戚,居丧不哀。无是三者,以善丧盖鲁国。固有无其实而得其名者乎?回一怪之。
夫孟孙氏尽之矣,进于知矣,唯简之而不得,夫已有所简矣。孟孙氏不知所以生,不知所以死;不知就先,不知就后。若化为物,以待其所不知之化已乎!且方将化,恶知不化哉?方将不化,恶知已化哉?吾特与汝,其梦未始觉者邪!且彼有骇形而无损心,有旦宅而无情死。孟孙氏特觉,人哭亦哭,是自其所以乃。且也相与'吾之’耳矣,庸讵知吾所谓'吾之’乎?且汝梦为鸟而厉乎天,梦为鱼而没于渊。不识今之言者,其觉者乎?其梦者乎?造适不及笑,献笑不及排,安排而去化,乃入于寥天一。
与“临尸而歌”的孟子反、子琴张不同,孟孙才是为世俗之礼的。“哭泣无涕,中心不戚,居丧不哀”,竟能以“善忠”闻名鲁国。
在鲁国的人众看来,孟孙才非但没有废礼,反而是真正做到了知礼。颜回认为这是名不副实的,却不知“不礼”之礼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尽礼。
当然,“不礼”并不是刻意地违背礼,而是根本就无所措怀。“人哭亦哭”,表面看是为他人所动。实际上,也只是自然。这既不是对他人的关爱,又不是与他人漠不相关,正是自体之一的自觉与自足的充分体现。
4
庄子生死观总结
从孟孙才“人哭亦哭”及以上讨论,我们可以对庄子关于生死问题的思考做一个总结。
首先,在庄子这里,死亡不是一个外在于本己之“吾”的东西。
上文中孔子谈到的“相与”,是相互的意思。“相与吾之”,也就是每个人都不仅“吾”自己的“吾”,同时也在“吾”他人的“吾”。当人们将关注的重心放在“吾”他人之“吾”,自然也就忽略了自己的“吾”。于是。他人之“吾”所经历的一切,就映射到了自己的“吾”之上。
他人的死映射到自己的“吾“之上,遮盖了作为本己的内涵的死,于是就有了不应有的哀痛。死亡成了外在的经历,而不再内在于自体之一。死既然不外在于本已之“吾”,也就必然是内在于自体之一的。
其次,死亡不是知的对象。
如果不以他人的死映射到自己的“吾”上,这种外在的、可经历的死的经验来理解死亡,那么,真正属于本己的“吾”的死亡到底在哪儿呢?属于本己的“吾”的死是无法被对象化的,也不是任何意义上的经验,处于完全的不知之域。不知之知是无内容的知,是始终自身同一的绝对者或独体的呈露。
一切具体的个别存有都有维持自身同一的倾向,但只要生命尚存,这一倾向就不可能实现。绝对者或独体在个体的自觉中的完整呈露,也就意味着自我同一的实现。这一自我同一的实现就是死亡。在这个意义上,死亡可以理解为对绝对者或独体的复归,也就是孟子反、子琴张所说的“而已反其真”。
在每一刻的具体的生命经验中,生的有限的知与不知(知道自己不知道什么)以及死的完全意义上的不知之知(不知道自己不知道什么)都包含于其中。所以,每一刻的自体之一都是完足的。但人们总会执迷于自己的有限之知,从而在根本性的错觉中,丧失了自己的自足。
其三,死亡是化的环节。
由于每一刻都完足的自体之一中,必然有有限的不知及与之相应的不可掌控的偶然,所以,不可能停留在这自体之一当中,而是必定要转化为另一个同体。
一切存有都只是在暂时的同一体的维持中,等待着“不知之化”的到来。“化”是必然会到来的,但化成什么却根本上无法确定。然而,无论化成化成了什么,既然能够从某一个体化为另一个定。两者本质上一定是相通的。
死亡作为自身同一的倾向的实现,同时也就意味着自体之一的消解:一面是向绝对同一者的复归,一面是向无尽的“不知之化”的敞开。
5
庄子之死
《列御寇》篇记录了庄子的死:
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
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备邪?何以加此!”
弟子曰:“吾恐乌鸢之食夫子也。”
庄子曰:“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
这个故事大概是后世学庄者所拟造的。因为庄子的文章、思理虽然超逸绝伦,像不遵循常轨者,但却沉潜深致,没有这种滑稽炫智之语。
在《大宗师》里,庄子藉故事中的映像设想了自己贫病中的最后一刻。陪伴他的是那些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的“外死生、无始终”的朋友。
想象中,庄子死于早秋,某个单独的午后。没有病痛。那应该是个晴和的日子。在他最后的世界里,伴随最初的落叶,会有果实坠地的声音吧。
-End-
编辑:冉娜 黄泓
观点资料来源:《庄子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