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如何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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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如何联用?

联合用药指征

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 种及 2 种以上复数菌感染,以及多重耐药菌或泛耐药菌感染;

3. 需长疗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某些侵袭性真菌病;或病原菌含有不同生长特点的菌群,需要应用不同抗菌机制的药物联合使用,如结核和非结核分枝杆菌;

4. 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时剂量可适当减少,但需有临床资料证明其同样有效。如两性霉素 B 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以减少其毒性反应。

抗菌药物联合治疗的传统观点

通过体外或动物试验验证,我们将抗菌药物分为:

1. 繁殖期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碳青霉烯类、氟喹诺酮类

2. 静止期杀菌剂:氨基糖苷类

3. 快速抑菌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

4. 慢效抑菌剂:磺胺类

不同的联合用药可获「无关」、「相加」、「协同」、「拮抗」四种结果,联合用药的目的在于获得「协同」效应,至少获得「相加」,而避免出现「拮抗」效应。

杀菌药、抑菌药的常见药物及传统理论相互作用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第一、二类联合常可获得协同作用,原因在于第一类药物破坏了细菌的细胞壁,有利于第二类药物进入胞内作用于靶位。

第一类与第三类联合有发生拮抗的可能,因后者迅速抑制细菌生长而处于静止状态,可减弱前者的杀菌作用,因此传统观念认为两者不适宜联用。

但是越来越多的临床实践证明,β-内酰胺类联合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在治疗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扩张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协同效应,其作用机制除扩大抗菌谱外还可能与抗炎效应、破坏细菌生物被膜,及参与免疫调节等因素相关。在选择低剂量、长期服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治疗慢阻肺、支气管扩张患者的同时,仍需严密观察不良反应。

到底如何联用才正确?

1. 以不同人群 CAP 患者初始经验性抗感染治疗的建议为例(参考 2016 年版中华医学会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

2. 针对部分多重耐药菌已有共识推荐的可以选用的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参考 2015 年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中国专家共识)

(XDR-AB:泛耐药鲍曼不动杆菌感染;MDR-PA:多重耐药铜绿假单胞菌;PDR-PA 全耐药铜绿假单胞菌)

3. 不推荐的联用方案

提醒:以上有不推荐联合方案和较为成熟的联合用药方案,但是这些方案的有效性还必须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有所选择,而且所有药物的用法应当根据其 PK/PD 的特点以及相关指南的推荐确定最终的给药方案,才能确保最终的治疗效果是往我们希望的方向发展。

来源:急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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