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条分析第0321条「孳息」
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天然孳息:如苹果树上摘下的苹果,母鸡下的蛋等基于自然原因而产生的。
法定孳息:如银行存款所得的利息(是人通过智慧设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孳息和原物是独立的两个物,如果苹果熟了还没有摘下来,那苹果还不是孳息,而是苹果树的组成部分。
和主物从物的异同:
相同之处:均是两个独立的物,均有自己的价值。
不同之处:从物辅助主物,从而使主物的价值更大,从物的价值较小;而原物一旦和孳息分离,各发挥各的价值,没有辅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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