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处方也能购买处方药?记者调查发现:实体药店开电子处方笺如“走流程”,无病购药无阻力
记者在药店购买到的处方药
□大河健康报记者 刘广辉 文图
近日,一则“多种禁售、高风险处方药在互联网药店被轻易买到”的调查报道引起了很多消费者的关注。网友纳闷,处方药什么时候能作为商品随意购买了?互联网药店如此,线下实体药店购买处方药又是什么情况?
记者走访郑州市多家实体药店后发现,只需 互联网医院 的医师开具“电子处方笺”,消费者不需要带处方就可以购买到治疗常见病、慢性病的处方药。这种方式确实为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提供了便利,但同时也隐藏了极大的风险。曾经就有一名患者由于超量购买处方药导致 肝功能衰竭 。
对此,相关部门应如何加强监管,减少风险,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调查】多种禁售、高风险处方药可以在互联网药店买到
近日,有媒体对 网上药店 是否能购买禁售、高风险处方药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发现,在选取的测试对象范围内,所有网上药店均存在销售精神药品等网络禁售药品的违法行为。
记者在测试过程中发现,商家为顺利销售处方药,往往会签约一家具有相关资质的互联网医院,在“远程问诊”环节走形式,必要时打破“互联网首诊”的限制,开出不规范的“电子处方”,违规销售处方药。
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要遵守有关规定。同时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截至目前,尚没有明确的药品销售管理办法。
线下实体药房是如何销售处方药的?从事多年药事服务的老百姓大药房分店店长李恒莉告诉记者,“最早' 互联网+医疗 ’没有兴起的时候,如果需要购买处方药,必须是患者带着有医师盖章的处方笺才能在药房取到药。'互联网+医疗’兴起后,实体药店借助'远程问诊’实现了慢性病、常见病复诊并开具处方。经过处方共享,在实体药店购买处方药也更加便利。”
对比之下,记者发现在实体零售药店和互联网药店获得处方药的方式并无太大差别,关键在于一张由医师开具的处方笺(或电子处方笺)。
【体验】在实体药店买处方药开电子处方笺如“走流程”
近日,记者来到郑州市金水区红旗路上一家药店尝试购买处方药。在该药房的处方药销售专柜,记者表示需要 头孢克肟胶囊 以及阿莫西林等药物。在未经任何询问的情况下,药店的店员便开始进行选药。
“先扫码登记一下,然后在小程序中让医师'远程’开电子处方笺。”选药后,在该药房的前台结账时,一位店员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按店员的指示扫描了店内放置的二维码,进入了顾客信息登记界面,填写了相关个人身份信息。接着,店员操作记者的手机进行了“远程问诊”,包括选择医师、回答过敏史、询问就医经历、询问病例信息等流程。
问诊过程大约5分钟,在一系列回复过程中,店员并没有对记者进行任何与病情相关的询问,更没有做专业的用药指导和提醒。等待2分钟后,记者成功拿到了两种处方药。
购药完毕,记者在微信小程序的订单信息中查看了问诊记录。记者发现,在问诊过程中,医师要求上传相关处方(含电子处方)或病历资料等复诊凭证,但均被回复“复诊凭证遗失或不在身边”。“请问患者有以下症状吗?”被回复“以上都无”,记者并未被询问任何问题。医师还进行了其他询问,包括“患者目前病情是否稳定”“近期肝肾功能是否正常”,均被得到肯定回复。
待医师开出电子处方笺后,小程序出现一段文字:如果用药后出现极少数不良反应要及时停药,及时反馈用药情况或线下就医。
记者还发现,为了拿到两种不同的处方药,店员帮助记者开具了两张诊断结果不同的电子处方笺。一张处方上,诊断结果为急性咽炎,开出头孢克肟胶囊;另一张处方上,诊断结果为急性扁桃体炎,开出阿莫西林胶囊。两张电子处方笺均有一行小字写明用法用量。结账前后,店员均未提醒记者查看电子处方和医嘱。
【反思】如何加强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处方药是为了保证用药安全,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处方药具有依赖性潜力易导致滥用,或具有毒性等潜在风险,患者自行使用不安全。
2018年,上海市一名年轻女性由于超量购药和服用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处方药,导致肝功能衰竭。
李恒莉告诉记者,处方药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其他潜在的影响,用药方法和时间都有特殊的要求。“比如,服用头孢时,不能用热水服用,必须用冷水服用,同时还要忌酒。而特殊的药物,有的需要饭前吃,有的需要饭后吃,有的需要边进食边吃。”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 执业药师 (或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驻店执业药师必须对医师的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但实际探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很多药房的执业药师并没有提供专业的药事服务和提醒,反而充当了“销售员”的角色。
2007年施行的《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明确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根据最新的2019年版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截至目前,该征求意见稿已经过多次补充和修订,但仍未正式出台。
处方药的专业医疗服务行为变成了单纯的药品销售行为,相关部门应如何加强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