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美国向三一集团报一箭之仇
三一集团打了两次战争,第一次大获成功,第二次前途未卜。
美国政府以涉嫌国家安全为由,中止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美国Rals公司位 于 俄 勒 冈 州ButterCreek风电项目,四天后,也即10月1日,Rals公司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法院递交诉状,将美国总统奥巴马和美国外国在美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列为共同被告。
三一集团作出了正确的选择,成为美国宪法的守护者。
三一集团副总经理、Rals公司首席执行官吴佳梁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我们万般无奈对奥巴马总统命令提起诉讼的时候,我们确定,通过司法的途径能够还我们公平正义,能够洗脱我们的冤屈,能够恢复我们的荣誉,以挽回我们的损失,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们对美国的法制有充分的信心……”
这是日渐国际化的中国企业必须具备的态度,应该拥有的胸襟。在国内,他们拥有对政府的强大影响力,而在国外,则必须举起共识武器与对手博弈,不管这个对手如何强大。无共识,无博弈,也就无未来。
中国的大型企业都在谋求国际化转型,品牌、技术与管理等是国际化的理由,是突出国内竞争重围的重要手段。三一集团等企业在国际上的博弈,让我们看到后起的制造企业,如何逐渐学会市场规则、在市场上纵横驰骋。
当中国企业遭遇不公平待遇时,不是一味忍让拱手失去利益,就是以不入流的行贿等方式私下疏通,结果必然是形象败坏,路越走越窄,并且越来越不符合国际主流的共同价值。
三一集团的这场诉讼让人联想起7年前的一幕。
2005年10月25日,徐工集团与凯雷投资集团签署协议:凯雷投资集团以3.75亿美元收购徐工机械(6.810,-0.07,-1.02%)85%的股权。而徐工集团是中国工程机械行业首家百亿元大集团,2003年营业收入超过154亿元。2006年6月9日,三一重工(微博)(30.970,-0.06,-0.19%)声称,拟以高出凯雷30%的价格,收购销售额比自身高出3倍的徐工集团。
其执行总裁向文波言辞激烈,抨击徐工收购案规则不透明、出价不公道、涉嫌做假账导致 “国有资产贱卖”。向文波希望借助炮轰凯雷收购徐工的机会,应对国企改制和国资转让,建立起一套全新的、完备的、可操作的规则体系,并以质疑的方式。当时提出的方案包括:规范国资出让程序,建立对称的信息;确立优质资产必须引入竞争机制的原则,而这种竞争应该由市场来主导完成;对于一些影响国家安全的资产转移,应有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并借鉴国外经验,搞听证制度。
当时,三一重工(微博)如愿狙击了凯雷对徐工的收购,由此中国机械行业的外资收购大潮偃旗息鼓,中国机械工程行业迎来大发展的五年。
如今,美国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同样以安全为由狙击了三一集团关联公司在美国的风电项目,不知三一集团作何感想?事实上,国家安全是个敏感领域,也是个大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
上升到国家层面,两国的安全比拼,拼的是实力、是技术、是维护安全与捍卫市场边界之间的执行力。中国完全可以借鉴美国的办法。美国的安全审核可谓步步为营,从1975年阿拉伯石油禁运后,美国时任总统福特成立了外国投资委员会(简称CFIUS)。1988年,时任美国总统布什根据《第12661号行政命令》,该委员会由美国财政部长担任主席,委员包括财政部长、国务卿、国防部长、商务部长、司法部长以及下列政府办公室的代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经济顾问委员会、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此外,委员会还将征询其他政府机构 (如能源署、中央情报局)的意见。外国投资委员会通过财政部的国际投资办公室,对该并购活动展开调查,并向总统提出建议,由总统决定是否禁止该并购行为。不仅如此,美国国会对于安全也有极高的地位,最近中国的华为与中兴在美国遇阻,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居功至伟。权力的分散与集中,在此达成高度统一。
三一集团历史不长,进入国际的时间也不多,在诸如现金流等问题上存疑。但无论如何,三一集团的此次回击,值得尊重。中国企业想要整体回击成功,树立形象,需建立共同主流价值观,需要有实力的、值得尊重的政府作为支撑,需要一个个案件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