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钢档案选编》:存史留凭,资政育人

《华钢档案选编》:存史留凭,资政育人

华中钢铁公司上承中国最早最大、也是亚洲最早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冶萍公司),下启武汉钢铁公司和大冶钢厂。它在中国工业史上只存在了八年,对华中地区乃至中国钢铁工业的影响却延续至今。

1890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建汉阳铁厂,同时开办大冶铁矿,作为汉阳铁厂的原料基地。1896年,盛宣怀接办汉阳铁厂。1908年,盛宣怀将汉阳铁厂、大冶铁矿、萍乡煤矿合并,组成汉冶萍公司。

鼎盛时期,汉冶萍公司主要厂矿跨越湖北、湖南、江西三省,在湖北的有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大冶铁厂、兴国锰矿、江夏马鞍山煤矿等,在湖南的有常耒锰矿,在江西的有萍乡煤矿;另有一大批附属厂矿和合资企业,如辽宁海城镁矿等,堪称当时东方钢铁工业之巨擘。20世纪20年代,由于经营不善,公司下属厂矿纷纷停产。1916年开工建设,1922年正式投产,生产了25.8万吨生铁的大冶铁厂也于1925年停产。到1928年,只剩下大冶铁矿仍在生产铁矿石偿还日债。汉冶萍公司的实际历史只有30年(1908—1938),如果从建成汉阳铁厂到宣布撤销汉冶萍公司,前后共58年。其间生产了1423万多吨铁矿石,1500多万吨原煤,400多万吨焦炭,247万多吨生铁,62万多吨钢。它轧制的钢轨铺设了京汉、沪宁、正太、沪杭甬等铁路,全长6695里,占当时全国通车铁路里程的33.5%。

华中钢铁公司全景(1946年)

1938年初,日本侵略军逼近武汉,汉阳铁厂、大冶铁矿的重要设备奉命西迁建设新钢铁厂(今重庆钢铁公司),大冶铁厂的部分设施未能拆除。日本侵略军攻占大冶石灰窑和铁山后,把大冶铁矿交给日本制铁株式会社经营。1943年下半年,国民政府经济部部长兼资源委员会主任翁文灏在重庆主持召开第二次全国工业计划会议,会后决定将来利用汉冶萍资源,建设新的钢铁厂。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战败投降,同年9月,经济部派李景潞等人到大冶县石灰窑、铁山接收日铁大冶矿业所,成立“日铁保管处”。1946年2月,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接收日铁保管处,成立“资源委员会大冶厂矿保管处”,并任命刘刚为主任。同年7月撤销大冶厂矿保管处,成立“华中钢铁公司筹备处”。“华中钢铁公司”这个名称首次出现。

1944年春,资源委员会派刘刚往美国考察钢铁工业,为战后建设年产100万吨钢的新钢铁厂作准备。1946年夏,资源委员会提出十年时间分两期建成新钢厂。因美国借款落空,这个计划未能实现。美国麦基公司又拟定一个六年规划,即用6年时间分三期建成年产焦炭60万吨、生铁50万吨、钢60万吨、钢材45万吨的钢厂。因种种原因,计划再次落空。

解放初期的大冶钢厂

1948年7月,资源委员会华中钢铁有限公司(简称华钢)在大冶石灰窑成立,郭克悌任总经理(未到职),张松龄任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务,刘刚、丘玉池为协理。公司下设2室、6处、7厂。资源委员会将汉冶萍公司原在武汉地区的房地产(包括汉阳铁厂的残留厂房等)划归华钢管理。11月,汉冶萍公司资产清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宣称:汉冶萍公司“在抗战前擅借巨额日债,将全部资产抵押于日本。胜利后,此项债权收归国有,所有该公司提供抵押之资产,概由政府接收,交资源委员会华中钢铁公司承受运用,汉冶萍公司应即行撤销。”

华钢于1948年制订了一个小型建设计划,拟在三年内分两期建成年产15万吨钢的小钢铁厂,资源委员会决定将石景山炼焦炉器材、海南岛700匹马力的电机、四川重庆资渝钢厂的轧机、六河沟公司的3吨电炉、青岛泰森式洗净机和鼓风机等运石灰窑建厂,又拆迁华北钢铁公司青岛炼铁厂日产250吨生铁高炉的机件到石灰窑,兴建一座日产生铁30吨的小高炉。然而,这个计划也因经费困难而未能实施。华钢人遂决定利用已有的人力物力,建一个年产3600吨钢、2700吨钢材的小厂(后资源委员会将年产钢计划提高到1.2万吨)。到1949年5月,建成66立方米高炉1座,容积为1.5吨的贝氏炉1座,250毫米的轧机1台,3吨电炉1台,430毫米轧机1台。开始生产冷铸车轮,1.5吨贝氏炉作过几次试验性炼钢。

1949年5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大冶,华钢易主。9月1日正式确定新厂名为“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华中钢铁公司”。

解放初期的大冶钢厂

1950年初,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兴建我国第二钢铁中心,重工业部第一次钢铁会议主张在大冶地区建厂,还决定将生产能力扩大到年产3万吨钢。1950年10月,重工业部邀请苏联专家马洛歇夫等人到大冶考察建厂条件,专家建议建设年产50万到100万吨钢规模的钢铁厂,1951年获毛泽东同意。重工业部钢铁局遂成立大冶钢铁设计组,负责新厂建设的设计资料方案等准备工作。1952年5月,重工业部在华钢召开会议,成立新钢铁厂的办事机构“三一五厂筹备处”,制定新厂建设规划。新钢铁厂初步选址于黄石市新下陆。为加强对筹备工作的领导,重工业部于同年成立综合性的领导机构——华中钢铁公司(新华钢),隶属重工业部领导,将中南工业部所属老华钢划归新华钢领导,1953年3月1日,老华钢更名为大冶钢厂。后根据苏联专家建议,国家建设委员会于1954年5月正式把新钢铁厂厂址定为武汉,新华钢改称武汉钢铁公司,大冶钢厂改隶重工业部钢铁局。至此,两个“华中钢铁公司”消失于历史。

华中钢铁公司虽然不存在了,但其档案资料得以幸存,并完整地封存于黄石市档案馆。

“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为了发挥档案“存史、留凭,资政、育人”的功能,方便专家、学者、史志工作和企业管理者利用史料,并使华钢精神在中华大地开花结果,市档案局决定整理出版相关档案史料,作为《黄石档案文化丛书》之一。该局组织人员,将分散的案卷进行整理、遴选、分类,对档案涉及的重要人物、重要事件进行反复查阅和核实,并加以标点和注释。经过近两年的努力,由戴奇伟、张泰山主编的《华中钢铁公司档案选编》于2016年由长春出版社出版,并在同年11月于武汉举行的第二届汉冶萍国际学术研讨会上首发。

《华中钢铁公司档案选编》的编者并未将眼光局限于8年之中,在空间上也不限于黄石一地。所选档案上自1938年日军攻占黄石前夕,国民政府拆迁汉冶萍公司厂矿设备、设施至西南建设新厂,生产钢铁支援抗战,下迄1954年华中钢铁公司改称武汉钢铁公司,前后共计16年。这样既可突显主题,又体现了企业发展的连续性。在内容上,除涉及汉冶萍公司西迁、领导层与日本的关系等,将重点放在华钢接收“日铁”和汉冶萍公司产业,尤其是公司的建厂规划与复工计划、组织规程与组织系统、员工录用与管理、市政建设规划、地方与企业的关系、安全生产等九大内容,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从本书中,可以看到1938年日本侵略军进攻武汉前夕,国民政府拆迁汉冶萍公司汉阳铁厂、大冶厂矿的设备、设施到西南建设新钢铁厂,生产钢铁支持抗战的历史;可以看到“日铁大冶矿业所”疯狂掠夺大冶铁矿矿产资源,以及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经济部湘鄂赣特派员办公处接收“日铁大冶矿业所”资产的历史;可以看到汉冶萍公司负责人抗战期间与日本人合作的汉奸行径;可以看到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清理汉冶萍公司资产、负债,宣布汉冶萍公司消亡,其全部资产由华中钢铁公司接收、运用的历史;可以看到当年美国麦基公司为华钢设计年产100万吨钢钢厂的设计蓝图、厂区布置和交通线路规划、市政建设规划等;还有较完整的模仿美国钢铁企业的企业组织系统、厂矿各种规章制度、处理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与兄弟厂矿关系及工农关系的一系列原则。这些都可以为后来企业建设和平管理提供范例。更重要的是,这些档案资料展现了华钢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百折不挠的创业和奉献精神。华钢创办历程中的成败得失,对我们今天的实业建设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我们相信,《华中钢铁公司档案选编》的出版,不仅对黄石的工业遗产保护和文化建设,而且对我国近代工业史研究,乃至现代企业管理,都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7年2月27日黄石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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