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义求利”净化平台
“以义求利”净化平台
——《胜市正言》再续三
公众微信号《商坛论衡》
如果说远离不正当管理的无为,杜绝不正当得利是一种清正;那么,企业作为经济组织,需要通过赢利不断成长,这样的清正不是清高,不必像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完全可以像“竹林七贤”之一的山涛那样获得人们的尊重。山涛功劳卓著,虽列位三公却性喜道家之《老》、《庄》,卓尔不群。令人称奇的是,山涛执握重权多年,经其提拔的官员数以百计,却无一滥竽充数者。这绝不是故作清高,而是在“以义求利”,以用人出色为官场“平台”的净化做出自己的贡献,这要比陶渊明的挂冠而去、“敛裳宵逝”有意义的多。
远离不正当管理的无为,需要在义利观中将义放在首要位置,不能一切向钱看;然而如果标榜自己淡泊名利,那也属于矫情。即使作为儒商,也必须遵从经济规律,担当起创造价值的使命。应当承认,儒家从孔子起就开了“罕言利”的先河,更有孟子“何必曰利”的说法,但这并非说明儒家只重义而排斥利。实际上,儒家在战国大争之世中坚持的是“义然后取”的原则。这体现了一种信仰:“得道义则功利自至”。朱熹明确支持“只怕不是义,是义必有利;只怕不是道,是道必有功”的观点,“因义得利”天经地义。
当然,企业家“以义求利”不能假仁义之名而行牟利之实,在市场竞争中抢占道义制高点是对的,那也需要能够市场前沿需要的硬实力支撑。这才是有为之后的无为,无为之后的大作为;在潜规则盛行、市场环境不好,甚至受到市场打压的时候更是如此。“以义求利”的企业家精神,就是做企业的人必须认识到我们是在满足别人、让别人有所得之后自己才获其利,而不是依靠审批权、靠卡别人、忽悠消费者而致富。所谓满足别人、让别人有所得,一方面指向合作者,需要为他们的成功提供平台,形成相互依存的生态链;另一方面针对的是消费者,能够让他们自主选择,提供放心和理性的消费平台。当国内同行无序竞争、粗制滥造,消费者海外淘货、出境购物成风的时候,如果能够提供上述平台,那当然会是大有作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