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尼采哲学,解读《水浒》中的人物与故事
《水浒传》成书大概在公元十四至十六世纪,而尼采 (Friedrich Nietzsche) 则是十九世纪的德国哲学家,两者出现的时代和地点相隔甚远,为甚麽要把两者并在一起来看呢?理由是两者有共通的议题,可互相参照,令我们对《水浒传》这本小说的理念以及尼采哲学加深认识 (本文的焦点在于前者)。水浒的故事涉及不同的人物,各自因为人海纷争,杀伤闹事,被官府追
捕,无处容身,唯有落草为寇,聚啸梁山;后来宋江做了头领,势力壮大,遂有归顺朝廷,接受招安的打算。
历来有关《水浒传》的讨论,有两个问题可以用尼采的哲学来解读,
第一是宋江求招安的举措,是好是坏;
第二是这群游民的行止,常涉及残暴不仁的狂性,我们应当怎样诠释。 [1]
汉子妩媚,却非英雄侠士
《水浒传》对人的描写,不管是粗豪或狡诈,均各有特质。其中最有趣的,就是宋江和一群“直性”的汉子(例如武松、鲁智深、李逵等)的对比。宋江虽然有“呼保义”、“孝义黑三郎”等绰号,但是细看他行事为人,所谓“忠义”也者,反而更像是笼络人的圈套,所以评论者说他是“假道学,真强盗”(李贽)、“内小人而外君子”(金圣叹)。至于武松李逵等人物,李贽说他们直性(金圣叹说他们是“上上人物”,而武松更是“天神”)。甚麽是直性?用牟宗三的话说,他们“理无大小,罪无大小,一有不义,即时打去”,绝不委曲求全;牟氏对他们甚为讚许: “汉子二字颇美,有气有势,又妩媚,比起英雄又是一格。” (1984: 232)
留意一点,以这群水浒汉子的行径,真称不上甚麽英雄侠士(虽然我仍沿用“梁山英雄”作指涉)。武松在鸳鸯楼对张都监复仇,杀绝张的一家老小,又把自己的名字蘸血写在牆上,杀完人还要喊句“我方才心满意足”(贯本 30 回);李逵也杀过小孩(只是为逼朱仝上山),更夸张的是,在江州劫法场时,轮起板斧不顾一切地砍杀人群,“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容本 40 回)。其实,相对于在整本小说中一众水浒汉子对百姓的屠戮,这些例子可谓冰山一角,不少当代论者对这些行径均甚表愤慨。问题是,从伦理学的角度看,除了“愤慨”之外,我们还可以说些甚麽呢?
强人、祭司和奴隶
对尼采来说,伦理道德的存在,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原因。它或者祇是人的病态的表徵,或者是其自欺欺人的掩饰,甚至是毒药或兴奋剂 (GM1 S6) 。所以,如果要全面了解道德行为的性质,有时我们不能单纯以它如何违背良心(或有违道德直觉)来判断对错,我们要注意某些道德情绪(或信念)的由来。在暗地里我们是否也在逃避甚麽,惧怕甚麽。或者我们可以用寓言来想像道德伦理的演变模式,尼采在其著作《道德系谱学 》(On the Genealogy of Morality) 的首章,即谈及了这个故事: 幻想在原初社会,也有贵族和奴隶。这些贵族阶层的人,大多是欢欣快乐,任性狂野的强人,他们既自由奔放,充满生命力,亦爱好战争、狩猎、舞蹈、狂欢;若感到愤懑不平,他们会马上回应挑战,因而不会让负面的情绪长留心内。
不过,在贵族阶层里面,另有一些作为祭司的,因为体弱而抑鬱。他们虽有怨怼和忌恨,却不会表露出来,更无力在战场上堂堂正正与敌人交手。即使如此,祭司的权力慾并没减退,只是以迂迴的方式表达出来: 他们会为“好坏”及“正邪”等概念赋与全新的意义和内容,例如战争、力量和欢快已经不再是正面的事, 取而代之的是宽恕、温柔、自我压抑、和谐合作等价值。这种转化,对一众一直被强人打压的奴隶来说亦正中下怀,他们反正没能力在战场上挑战贵族强人,遂乾脆宣扬他们自己才是道德高尚的群体,而强人和战士都是社会的坏份子,理应被剿除或驯化。
尼采的这个故事点出了强人道德和奴隶道德两套价值理念。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受基督教文化影响深远,我们都会倾向接受和谐、有秩序和容许人们计划将来等等的伦理观。至于尼采自己,他虽然对祭司的角色深痛恶绝,但也承认这种心态和倾向能创造出深刻、奇诡和多样性的文化内涵 (GM1 S6) 。
宋江作为祭司
尼采曾经再三强调,强人和祭司之间要互相隔离,否则以祭司的聪明和狡猾,强人最终会受其荼毒和驯化,失却了生命中剽悍原始的力量 (GM3 S14) 。在《水浒传》里,自从晁盖一死,宋江在梁山泊当了头领之后,他就将山上的资源和人事分配制度化,并将聚义厅改名“忠义堂”,宋氏自己亦著力招揽名将,以增加其谈判资本;一意策划招安,三句不离“替天行道、忠君报国”。最重要的是他带领众人回归社会,效命朝廷。自此,晁盖的世界一去不返,晁氏是大性人,粗豪任性,其自身处处自如,令梁山不同于其他山寨,其淋漓元气亦吻合武松鲁达之风。至于宋江,在山上设建制,水泊之内,已不能自由任性,何异朝廷。此是宋江之山与晁盖之山之不同。
祭司对他人的“帮忙”,总是充满吊诡的,尼采这样形容祭司:
带着软膏和香油,但他首先要伤害人,然后才可以作为其医治者;当他舒缓别人伤口上的痛楚时,同时却又毒害之。因为那正是他最拿手的技能,他这个魔术师和猎食兽的驯化者,他的存在必然令所有健康的人变成病态,所有病态者变成驯化 (GM3 S15) 。
金圣叹断言宋江之求归顺朝廷,乃是“强盗之变计”,金氏甚为厌恶宋江的手段和伪善。不过话说回来,梁山泊内直性的上上人毕竟属于少数。当山寨势力日大,其被缉捕,祇是迟早的事,晁盖的模式并不能让大多数人安身立命。所以,从大的叙事角度看,宋江求招安是大势所趋,是为罪人皈依之路。其务实的考虑,是一种俗世化的举动。虽然破灭了神话,但为了大家的福祉,或许是非如此不可的举措,而这个丑人,亦唯有宋江能做,能策划经营——但凡所有社会衝突和运动,总会有些中间人居中斡旋,令大家有个下台阶,不必打到最后。在水浒,宋江正是这个下台阶的执行者。或者,换个角度看水浒的隐喻,用尼采的话说,文化规律于社会所为何事,就是要生养 (breed and tame) 一群奉公守法、安份守己的良民;文化(包括道德语言和概念)作为一种工具,就是要控制人的各种本能和怨愤情绪,推祟自我压抑,以摧毁贵族强人及其理念 (GM1 S11) 。
水浒的株连杀戮
读水浒,很多人都会因其中的野蛮及残酷行为感到错愕。在小说里面,割头、株连、凌迟等手段屡见不鲜。不独梁山好汉如此,即使是州县的知府文官一样可以很残酷。例如在青州的慕容知府,以为其大将秦明变节,指拨人马杀害百姓,便也杀掉秦明一家人口,将其妻子的首级挑在城牆上教秦明看。另外在梁山好汉攻打青州府时,有这一幕:
宋江大队人马见城上火起,一齐拥将入来 [笔者案:即衝入城门]。宋江急急传令,休教残害百姓、且收仓库钱粮;就大牢里救出孔明,并他叔叔孔宾一家老小,便教救灭了火。把慕容知府一家老幼,尽皆斩首,抄札傢俬,分俵众军。(容本 58 回)
读这一段,我们可以留意作者下笔的平实无奇,叙事时竟不带丝毫现代的人道主义心怀。“一家老小”,若是相识自可营救;若是为敌尽可杀戮。这种剽悍之气,与我们心目中中国文化温柔敦厚的“诗教”相距甚远。除了慕容知府一家遭逢此劫,其他如黄文炳、刘高、梁中书、王太守等文官,于其城破之日无不是被一家翦除的(如黄文炳,更是“四五十口,不留一人”)。明乎此,我们或许不会对武松在鸳鸯楼的暴行很感诧异;唯一分别是前者的株连杀戮只是一笔带过,在鸳鸯楼的场景则放大了,一格格地展现人前。对此,不少现代的文评家连声声讨,这却令我想起尼采说,生活现代社会的人,总是失去了前人的开朗和欢欣。从前的人,对残酷的活动没有现代人那种羞怯的表现 (GM2 S7) 。我会在下文再谈鸳鸯楼事件。 接下来我会先讨论《水浒传》中复仇和节庆 (festivity) 的关係。
酷刑和节庆
残酷活动和欢庆,在现代人眼中恍似一个矛盾的组合。他们或会忽视了在盛宴的餐桌上,放著几多曾经生蹦活跳的生命。(不过现代人对残酷活动的拣择、隐闭和暧昧的表现,或者只是反映了他们一些奇怪的欲拒还迎的心态。)尼采也说 (GM2 S7) ,上古的人们全都熟知,若没有精彩的表演,怎会有盛宴的欢快?从前的世界,没有甚麽不可以在一个公共、公开的环境下进行的,而严苛的刑罚本身就有很强的节庆元素在内。
在《水浒传》中,有关众英雄欢庆复仇的描写甚多,有些简洁一点的,如卢俊义杀李固贾氏;有些是比较精细的“大龙凤”,如梁山众人对黄文炳的复仇,因为篇幅关係,我会略过后者。以下是有关卢氏的“庆典”的叙述:
忠义堂上,设宴庆贺。大小头领相谦相让,饮酒作乐。卢俊义起身道:“淫妇姦夫,擒捉在此,听候发落。”宋江笑道:“我正忘了,叫他两个过来。”众军把陷车打开,拖出堂前。李固绑在左边将军柱上,贾氏绑在右边将军柱上。宋江道:“休问这厮罪恶,请员外自行发落。”卢俊义手拿短刀,自下堂来,大骂泼妇贼奴,就将二人割腹剜心,凌迟处死;抛弃尸首,上堂来拜谢众人。众头领尽皆作贺,称讚不已。(容本 67 回)
读上文时,留意众人的欢欣自如,虽然筵席间有人会被凌迟处死,但这明显是必备的庆贺环节,就好像我们在生日会上唱生日歌或在圣诞联欢会交换礼物一样。这与尼采对刑罚的看法很相像:
刑罚的残酷乃是人类社会历史最悠久的部份,并且是人类最根本的节庆和快乐的来源。即使到了近代,在皇室婚礼和平民节庆中,如果没有加入处决、酷刑、火烧异端等环节都是很难想像的,同样假如在贵族家居没有一些奴隶 (creature)可以拿来出气,可以供人不遐思索残酷地嘲弄取乐,那也是难以想像的。(GM2S6) [2]
强人与弱者的复仇
所谓复仇,在强人及祭司(弱者)所表现出来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祭司对仇家的恨意很大,但是因为他的力量太弱,怨毒的情绪在其内心盘桓甚久;他的报复,到最后扭曲变形,唯有加在一些不相干的弱者或人偶 (effigy) 之上。尼采认为与他同期的哲学家杜林 (Eugen Dühring) 的反犹太主义正是出自这种怨愤心 (GM3 S14) 。至于强人的复仇,却不会像祭司或现代人般充满罪疚感及责任意识。强人对敌人的回应,尤如暴风雨来临一样,没来由没藉口,却令沿路的草木望风披靡;如此,乃能号令他人,并可被视为自然的主宰 (GM2 S17) 。
有关“血溅鸳鸯楼”
武松在鸳鸯楼的复仇,其残酷的程度与其他的水浒杀戮无异(割头、株连)。试看以下的段落,其时武松已经在阁楼杀掉了仇人张都监、张圑练和蒋门神,其声浪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
夫人问道:“楼上怎地大惊小怪?”武松抢到房前,夫人见条大汉人来,兀自问道:“是谁?”武松的刀早飞起,劈面门剁著,倒在房前声唤。武松按住,将去割头时,刀切不入。武松心疑,就月光下看那刀时,已自都砍缺了。武松道:“可知割不下头来!”便抽身去厨房下,拿取朴刀,丢了缺刀,翻身再入楼下来。只见灯明下,前番那个唱曲儿的养娘玉兰,引著两个小的,把灯照见夫人被杀死在地下,方才叫得一声:“苦也!”武松握著朴刀,向玉兰心窝里搠著。两个小的,亦被武松搠死,一朴刀一个,结果了。走出中堂,把闩拴了前门,又入来,寻着两三个妇女,也都搠死了在地下。武松道:“我方才心满意足,走了罢休!”(贯本 30 回)
对武松的行径,在明代的文评家中,李贽稍微显示了不悦,说除了三个罪魁祸首,其他都是“多杀”,不过他在篇末仍然盛讚武松之“以血留字”: “即杀人留字一节,已超出寻常万万矣”。至于金圣叹,既是水浒(70 回本)的修订者,又在文内频繁地以读者的身份作评论。在这一回,金氏沿途保持情绪高涨,在旁边数著武松第几次出刀、杀到第几人。以他的看法,这部份是要这样写“方快人意”:
写武松杀张都监,定必写到杀得灭门绝户,方快人意,然使夫人深坐房中,武松亦不必搜捉出来也。只借分付家人凑在手边来,一齐授首,工良心苦,人谁知之。下养娘引著两个小的,亦只闲闲凑来。(贯本 30 回眉批)
从尼采的角度看,金氏自己不知道,他也在参与著武松的筵席庆典;即是说, 在鸳鸯楼一回,其实举行著两场宴会:第一场由张都监主持的只是开胃前菜,真正的盛宴乃由武松入楼复仇之后才展开的。这个宴会是由武松复仇的欢快,以及楼内被宰杀的十五人的苦难堆叠而成。金圣叹的题旨只是“千古同欢”,将这种屠杀的狂野及集体性揭示出来;由于这是场集体的欢庆,它也透过金氏的引介向后世的读者发出邀请。故此,某些文评家对之作出的伦理谴责也许是一场错误阅读: 反映我们的小题大做、对反对暴力及残酷行为的叶公好龙。 然而,这也是中国人现代化的过程中无可避免的一环,我们注定要对古时的残酷行径予以谴责的,这显出现代伦理观在尼采眼中是何等的深闰和幼稚。
如果你问《水浒传》是甚麽?我会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翻弄,一个前代的纪录,一个累世的阅读过程,问题是到了今天我们可以用哪一种眼睛来阅读它呢?我们为什麽对于他人的苦难不表示一点同情心?假如我们不追问这些问题,那又是否意味着我们的冷酷无情?我们也可以拿同样的问题去质问尼采。文明的条件是甚麽?难道社会秩序本身祇是建基于一种对压制的共识而已?文明、秩序相对于矛盾、压迫: 两者乃以辩证的关係互相依存,互相补足,就好像祭司与强人,或宋江与水浒直性人的关係一样。用金圣叹的比喻: “譬如刺枪,本要杀人,反使出一身家数。”明乎此,有关《水浒传》的文评及阅读过程,我觉得可以理解为“文明及其不满”的一种中式演绎。
注:
本文的引文主要来自三本典籍: 第一是尼采的《道德系谱学》, 该书共分三章, 每章有若干节; 在下文, GM 之后的数字是指章数, S指节数, 全部由笔者翻译自Carol Diethe 的英文译本。 另外, 我也参考了两个《水浒传》的版本, 包括一百回有李贽 (即李卓吾) 眉批的容与堂本, 以及七十回由金圣叹评述的贯华堂本。 详见文末的参考书目。
这几句在原文不是连续的,我在这里是将段落的大意以连贯的形式翻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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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牟宗三 (1984).《生命的学问》(台北:三民文库出版)
明·施耐庵,罗贯中 (2007).《李卓吾评本《水浒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明·施耐庵 (2007).《水浒传》(清) 金圣叹评点(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
Nietzsche,Friedrich (2007). On the Genealogy of Morality. Translated by Carol Dieth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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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文原载于“立场新闻“网站,原题目为《水浒与尼采》。作者:冼伟林,香港教育大学国际教育及终身教育学系助理教授,英国雷汀大学哲学博士,研究范畴涉及规范伦理学及比较哲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