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过30天冷静期,却没空办离婚怎么办?

民法典实施后,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增加了30天离婚冷静期。

基本流程是:双方首先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预登记,然后等待30天,再去民政局正式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由此以来,从今年开始的协议离婚,最快也得跑两趟民政局,历时最少30天,才可以把离婚办下来,拿到离婚证。

而且,无论是第一次预登记还是30天后的领取离婚证,双方都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现场,以此证明离婚是自己的真实意愿。整个离婚手续的办理过程中,不允许别人代办,不允许网上办理。

30天前第一次预登记,男女任何一方不来现场的,离婚预登记拒绝办理。30天后离婚登记正式办理,男女任何一方不来现场的,本次离婚预登记作废。

所以过了30天冷静期,要准备领取离婚证的这个环节,最为关键,两个人必须同时在民政局现场出现,接受询问,缺一不可。

但因为生活,工作,以及各种原因,很多当事人面临一个尴尬问题。好不容易双方已经去办理了离婚预登记,一天一天板着指头数着日子,终于熬到三十天,熬出冷静期,却遭遇意外情况,没时间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不赶紧去领离婚证,这次的离婚预登记是不是就作废了?

考虑到这部分当事人的难处,我国民政局设计出了人性的离婚办理程序,30天冷静期满后,当事人有另外30天的时间去办理正式的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30天内无论哪一天去办理都可以,就现在的飞机高铁畅通无阻的环境,30天肯定够用。

最后,赵律师给大家总结一下,那就是30+30,30天的冷静期,再加上30天的办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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