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三起电动自行车全责事故警示,望引以为戒!
今年以来,舟山公安交警部门已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4.2万起,开展警示教育700余场次。管宣并举的力度不可谓不大,但电动车群体交通素养参差不齐,总有个别人漠视安全随意违法,引发交通事故。本期选取3月份的三起案例,前车之鉴,望引以为戒。
雨天疾驰 急刹侧滑铲翻行人
该起事故发生在嵊泗县沙河路,该段为步行道。然而侯某却驾驶电动车鲁莽疾驰,待猛地发现行人急刹车,车辆顿时打滑侧翻,将行人铲翻在地。
侯某轻微擦伤,行人头部、腿部多处受伤。交警认定侯某未注意观察且操作不当,承担全部责任。目前其已先期赔付了近两千元医疗费,后续仍将承担伤者转院治疗的更多费用。
警示:春季多雨,道路湿滑,急刹易侧翻,请减速缓行谨慎驾驶。闯红灯 躲过第一辆没躲过第二辆
事故发生在定海海天大道双拥路口。当时机动车为绿灯通行,骑电动车的苏某却突然闯红灯冲出,被中间车道汽车撞倒。两车受损,苏某头盔飞脱,面部、手部擦伤。交警认定苏某闯红灯承担全责。
“自杀式”闯红灯的苏某能“逃过一劫”,真应感激前排几辆车司机的“神反应”。第一辆是准确预判果断避让。第二辆撞上前已急刹降速,大大减缓了撞击力。第三辆车则是急打方向绕过,避免二次撞击。
警示:莫要为快一分钟去赌一辈子!红灯可以等待,生命不复重来。走别人的路 让别人无路可走该事故发生在岱山县顺福路环城北路口。驾驶电动车的王某系逆向行驶且未戴头盔(挂在车上),汽车为右转弯,两车措不及防地相撞。所幸汽车车速较慢,王某倒地时避开头部,侥幸无大碍。
汽车在过斑马线时已作减速,但刚一转弯,电动车就突然“杀到”,可谓是避无可避。王某因逆向行驶承担事故全责,人摔伤、车摔坏都得自己买单,还赔付了对方车辆损失费。
警示:逆向行驶省时不省心,如此“另辟蹊径”,最终害人害己!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