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对着电脑,下班刷着手机,长期 996 的眼睛替我们承受了太多,久而久之,有没有觉得眼睛干涩、充满异物感。也许这个时候,你已经得了干眼症。刚想拿出眼药水滴一下,且慢,干眼症能用抗菌滴眼液吗?最近看到有一本书上是这么说的「干眼症使用抗菌药物滴眼液为诊断与用药不符,与过敏性结膜炎使用抗菌药物滴眼液为相同的问题。」干眼是由泪液的质、量及动力学异常导致的泪膜不稳定或眼表微环境失衡,可伴有眼表炎性反应、组织损伤及神经异常,造成眼部多种不适症状和(或)视功能障碍[1]。干眼症由多种因素引起,某些病人的发病很难用一种病因来解释。其主要的因素包含以下几类:
全身因素性:如维生素A缺乏、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痛风、自身免疫性疾病如Sjögren 综合征等等;
眼局部因素性:包括局部感染及免疫相关性疾病,如感染性结膜炎、过敏性结膜炎、睑缘炎、睑板腺功能障碍等;
环境因素性:如空气污染、光污染、低湿度等;
生活方式相关性:如长时间的操作电子产品、长时间的佩戴隐形眼镜等;
手术相关性:如眼部手术造成的神经损伤,泪液动力学异常等;
药物相关性:如使用眼部消毒剂、抗病毒药等。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电子产品的普及,干眼症变得很常见,全球范围内患病率从5%到34%不等[2]。在我国,就拿青少年来说,临床数据显示,近几年因过度使用电脑、手机、游戏机等电子产品导致的干眼症合并屈光不正患者就在逐年增加[3],干眼症,正在成为这个时代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关于干眼症是否可以使用抗菌药物应该一分为二,一种是局部使用的抗菌药物,如滴眼液、眼膏等,另一种则为全身使用的抗菌药物,如口服剂型。那么干眼症是不能使用局部抗菌药物还是所有抗菌药物都不能使用,亦或是不管局部还是全身用抗菌药物都可以使用呢?1. 美国眼科学会(AAO)关于干眼综合征的指南提到[4]:如果存在前部睑缘炎可以使用局部抗生素或抗生素/类固醇联合应用。全身用的抗生素则选择大环内酯类或四环素类。所以说干眼症可以使用抗菌药物,无论是局部使用还是全身使用。干眼症的治疗包括抗菌药物治疗,分为局部用抗菌药和全身用抗菌药:
(1)局部用抗菌药:推荐甲硝唑、红霉素、金霉素眼膏
(2)全身用抗菌药物:推荐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
所以,回顾指南可以发现,干眼症的药物选择涵盖了抗菌药物;从引起干眼症的多种因素中也能发现,眼睛局部的感染性结膜炎、睑缘炎等都存在细菌感染的可能,需要使用抗菌药物。单纯认为干眼症使用抗菌药物为诊断与用药不符并不严谨。广义的睑缘炎包括累及眼睑皮肤和睫毛的皮肤病变和感染性疾病,临床上常用睑缘炎指眼睑边缘的疾病,包括眼睑边缘的附属腺体、皮肤粘膜交界处和睑板腺的病变。睑缘炎可以是独立的疾病,也可以是全身或眼部其他疾病的表现[5]。李海燕等人的文章中提到[6]:睑缘炎的临床表现和分类尚无统一标准,目前比较全面的睑缘炎分类是葡萄球菌感染性,单纯脂溢性,脂溢合并葡萄球菌感染,脂溢伴有睑板腺脂溢,脂溢伴有继发性睑板腺炎,睑板腺角结膜炎。其中前部睑缘炎可伴有细菌感染,如葡萄球菌、棒状杆菌、丙酸杆菌等。
既然使用抗菌药物必不可少,又要如何选择局部还是全身用药?
睑缘炎和睑板腺功能障碍常合并原发性或继发性细菌感染(尤其是葡萄球菌)时,可以选择局部应用红霉素、多粘菌素;但当局部用药不能有效控制慢性睑缘炎和睑板腺功能障碍时,就可以考虑使用全身用抗菌药物,如四环素类。1. 干眼症选择使用抗菌药物没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认为没有局部感染的干眼症可以不选用抗菌药物;但是如睑板腺功能障碍或者睑缘异常者则需要优先考虑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明确细菌感染引起的干眼症如细菌性结膜炎。
1. 亚洲干眼协会中国分会,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眼科学专业委员会眼表与泪液病学组等.中国干眼专家共识:定义和分类(2020年)[J].中华眼科杂志.2020.56(12):907-913.2. Elisabeth M. Messmer.The Pathophysiology,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Dry Eye Disease[J].Dtsch Arztebl Int,2015,112(5):71-81.3. 姜伟,任永波,栾合群,等.佳木斯地区4-12岁儿童干眼症与屈光不正的相关性分析[J].黑龙江医药科学,2017, 40(5):26-27.4. American Academy of Ophthalmology.Dry Eye Syndrome PPP - 2018.5. Foulks GN.Blepharitis.Lid Margin Disease and the Ocular Surface in Holland [J].EJ ed.Ocular Surface Diseas.Berlin:Springer,2002:39-48.6. 李海燕、庞国祥等.睑缘炎、睑板腺功能障碍与干眼症[J].国外医学眼科学分册,2003,27(2):6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