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妻子卸妆后判若两人,丈夫起诉离婚!

网恋可信吗?大概会有成功的,但那是极少极少的。社交网络的发达,让许多现实中没有找到合适对象的人,向网络发起了冲击,希望能通过网络找到自己的另一半。
然而,网络毕竟不是现实,是虚拟的东西,你不知道网络背后的人到底是怎样的人,甚至真实身份是男是女都难以辨别。通过网络美化自己的实在是太多了,一旦走入陷入,显出原形后就是尴尬。
网恋“奔现”就像开盲盒,不到最后一刻,你都不知道你心中的那个她,给你的是惊喜,还是惊吓。许多人在“奔现”前是满怀憧憬的,“奔现”后是巴不得有多远走多远,甚至就当不认识。
广州一位富二代,与网恋3个月的“女神”奔现后,被“女神”的风采所迷,两人迅速闪婚。富二代向女方家里支付了20万元作为礼金,终于抱得心中的“女神”而归。
然而,这只是故事的开头,精彩接踵而来。就在与新婚妻子婚礼蜜月期间。富二代发现卸了妆的妻子,与此前网恋中的“女神”形象大相径庭。妆前和妆后的颜值反差实在是太大了,让人无法接受。
由“女神”变“夜叉”,富二代的小心脏实在是受不了,犹如被万点暴击,觉得自己被骗了,认为妻子的行为构成了诈骗。于是,将妻子告上法庭,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退还20万彩礼钱。
女方认为,当初“网恋”时,可是说会接受自己的一切的,怎么可以卸了妆就不认呢?男方认为,这照片和现实完全不是一个人,这属于诈骗,这个婚是必须离的,彩礼也是必须退还的。
事情到这一步,离婚是必然的,只是这个彩礼呢?也不是必须退还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的是买卖婚姻或以婚姻为借口索要“天价彩礼”的行为。
富二代与网恋“女神”奔现,是自愿支付礼金,而且未超出他承受的范围,法律并没有对这样民间习俗做出禁止规定。并且两人已经登记结婚和共同生活,彩礼是不用退还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只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三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返还礼金的。
富二代也好,网恋“女神”也好,都是抱着目的“奔现”。富二代想找一个漂亮的“女神”,“女神”何尝不是想钓一个金龟婿呢?只是,在卸妆后,彼此是否真心就被现实打得支离破碎了。
富二代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一个漂亮的妻子,所以当卸妆后的妻子从“女神”变成另外一个人普通人,心中有落差是必然的。他对“妻子”或者说“网恋”中,他本没有爱的,爱的只是漂亮的躯壳。
卸妆后的真实,让富二代看清了妻子的真实面目,爱瞬间就崩塌了。漂亮不再,那么爱也不再了。现实中这样的人比比皆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仅爱美,或因为美不再了,就抛下所有,这算不得爱。
不可否认,现实中的某些“美”确实不真实。爱美,是所有人的天性,为了让别人看到自己的美,许多人也是无所不用其极,PS、化妆术、整容术,让人分辨不出到底哪个才是真,哪个才是假?
当然,爱和婚姻,都没有必要去责怪谁,不管是真骗还是假骗,重要的是爱是否存在。如果有爱,美与不美都不会是问题;如果不爱,什么都是问题。恋爱是自由的,婚姻是自由的。如果爱,就请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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