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暑假,我第一次阅读英文原版小说,由美国作家Kate Dicamillo所著的《The Miraculous Journey of Edward Tulane》《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此书获得了波士顿全球号角书籍金奖,作者是美国作家Kate Dicamillo。
这本书讲的是在埃及街的一个房子里,住着一只陶瓷制的兔子Edward。这只兔子由一个名叫AbileneTulane的女孩所有。Edward特别喜欢和Abilene一起听奶奶Pellegrina讲故事。有一天,一家坐船去旅行,Edward被两个淘气的小男孩扒光了衣服,扔来扔去,最后掉进海里。后来,Edward被一张渔网捞起来,从此开始了他的冒险历程。他先是成为了渔夫妻子的陪伴,被改名为Susanna。后来有人把他扔进了垃圾堆。幸运的是他被一只狗叼走了,而狗的主人是一个流浪汉。Edward又被更名为Malone。后来这个流浪汉在别人的货车上睡觉被发现了,Edward又被扔进了一个水塘里,被一个老奶奶钓上来绑在架子上当稻草人,但是老奶奶的儿子Bryce喜欢Edward,偷偷地把他从架子上解救了下来,交给了他的妹妹Sara,Edward又被改名Janice。但是Sara不幸病死了。Bryce把Edward用绳子做成提线木偶,到大街上卖艺,最后因为Bryce吃了饭没法付钱,把Edward交给了饭店老板。老板把Edward的脑袋打碎了,扔到了外面。Edward“走”回了自己的家,但是Abilene并没有出来见他。最后,Edward被一个好心人送进了玩具店修复好,摆在了货架上。很多年后,一个妇女带着一个女孩走进了玩具店。那个女孩很喜欢Edward,让妈妈给她买。那个妇女就是长大后的Abilene,她本来不想买东西,可是她发现这是他丢失了几十年的Edward时,马上买了下来,Tulane一家又团聚了。
每当Edward换一个主人,就被改一次名字,以不同的身份看到了不同人的生活。他和Abilene经历了富贵、和渔夫经历了劳碌、和流浪汉经历了漂泊、和Bryce与Sara经历了疾病与生死离别,最后自己被打碎了脑袋,又被送到了玩具店修好了,最后与Abilene一家团聚。这让Edward自己又亲身经历了死亡和重生。
第一次阅读英文原著有些吃力,大量的生词就是一大障碍。这里我要感谢妈妈给我买了一只翻译笔,这样我遇到生词只要扫一下,就能看到翻译,节省了大量查词典时间。刚开始进度有点慢,但是读到后面,也就越来越顺畅。我想这是因为我每次遇到生词就积累下来,慢慢的,生词也就变成了熟词。当然,这本书的中文版,妈妈也一道给我买了。看完英文原著,再看中文译著,我就发现,有时英文的用词更加准确生动。比如原版中Edward被两个淘气的男孩扒光了衣服,Abilene让他们把Edward还给她时是这样写的:"Please,"cried Abilene."Don't throw him.He's made of china.He'll break."这里特别强调了cried,让我也代入其中,好像我就是Abilene,看见自己最喜欢的甚至是当成亲人的一个陶瓷兔子被扔来扔去的感受。但是在翻译版中,“cried”被翻译成了“叫道”,这里就没有cry那种哭着喊着的急切情感。
这是我阅读的第一本英文原版书,让我体会到了阅读原版小说的快乐。爸爸又给我买了四本,我争取这学期能看完。几年前一位国外回来的阿姨送给了我一本厚厚的《The Blood of Olympus》,看了一点有些晦涩就一直放在那,我也希望能在寒假时读完。
作者简介:金元宝,男,2007年10月生,初一“求知少年”。『小小少年说』公号创建者,周五专栏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