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为将与个人信用挂勾,有钱也不能任性!!
长沙交警 2017-02-17
最新消息
近日,由湖南省公安厅联合湖南省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及相关部门制订了《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从此,文明交通信用
将成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内容。
那么,
哪些交通行为要引起大家的注意呢?
小编在这给您提个醒。
01
这部《办法》和我有关吗?
《办法》适用湘籍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管理人;无证驾驶机动车人员;在湖南省内发生文明交通失信行为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车主及驾驶人。
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均可能产生影响文明交通信用的情形。
02
若发生交通失信行为,将面临哪些惩戒?
《办法》将交通失信信用信息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对交通失信行为主体实施相应惩戒。
03
造成交通失信情形有哪些?
按照处罚轻重、责任大小程度,分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三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整合分类,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供有关部门共享、对社会各界公示查询。
一般失信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闯红灯、超速、非法超限、红绿灯路口车辆不按规定依次等候、违规实线变道或妨碍他人正常行驶、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逆行、驾驶人拒不服从交警指挥等重点交通违法记录累计10次以上的;
(五)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教练车、工程运输车驾驶人等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被记6分以上的;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
除本条上述五项外的其他交通违法记录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20次以上的。
较重失信
(一)驾驶机动车发生致人轻伤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或发生致人死亡且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含因第七条第二款所列情形引发的交通事故);
(二)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数据的;
(四)驾驶拼装载客、货运车辆上路行驶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
(六)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校车标牌、驾驶证情形之一,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情形之一的;
(七)个人、团伙驾驶机动车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伪造事故现场,以敲诈、威胁、私了等方式达到向他人索要钱财尚未构成犯罪的,除按照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理外,对故意实施者仍按照构成较重交通失信行为从严处理;
(八)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2个周期以上没有参加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在汽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1年后仍没有办理注销登记的;
(九)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教练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记满12分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接送学生的;
(十二)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发生一般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
(十三)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每年度涉及一般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
(十四)明知他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资质的人驾驶的;
(十五)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他人举报查证属实,累计3次或以上的;
(十六)驾驶人拒绝、妨碍公安交警、路政执法人员管理被治安处罚的。
严重失信
(一)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
(二)构成危险驾驶罪或者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拘役的;
(三)收到追偿通知书后,有能力履行却逾期不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偿还义务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发生较重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
(五)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每年度涉及较重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
(六)驾驶人用暴力手段阻碍公安交警、路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
04
交通失信信用信息时效是多久?
一般失信信用信息记录,有效期1年;较重失信信用信息记录,有效期3年;严重失信信用信息记录,有效期5年。有效期满后,信用信息自动修复。
特别提醒:一年内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满60个小时,或因见义勇为被市级以上表彰评为先进个人的,可以对一般失信信用信息记录进行修复。
05
在哪查询文明交通信用?
按照有关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文明交通信用信息在有效期内披露。将通过“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以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查询等方式公开。有效期满后,转为信用档案,除司法机关执行公务需要查询外,不对外披露。
06
对文明交通信用记录有异议怎么处理?
当事人对文明交通信用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确认有误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更正有误记录。同时,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原处罚被变更或撤销,已不属于交通失信情形的,失信记录将予以修复。
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对交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驾驶证为别人销分,可能导致失信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社会上出现的驾驶证“买分卖分”现象,文明交通信用系统启动后,也将对非法“买分卖分”的车主和驾驶人产生影响。机动车所有人即使能花钱消除违法记录,但交通违法记录累计仍可能产生失信状态。而卖分驾驶人在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后,严重交通违法记录或驾驶证记分满分后将直接导致失信后果,特别是一些已取得驾驶证尚未购置车辆的在校学生或年轻群体,一时贪利而替人处理交通违法,将对信用社会的其他生活产生无法挽回的后果。
2016年长沙共查处420多万起交通违法
2016年,长沙启动“文明出行 畅安长沙”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20多万起,其中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违法1.8万起,无证驾驶、准驾不符1045起,伪造、变造牌证87起,查处机动车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数据1.3万起。同时,对164名涉嫌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的驾驶人移送起诉,对16名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人员予以行政拘留,立案处理7起妨害公务案。
2016年底,长沙市公安局大联合交通管理中心建成运营,随即启动了涉毒、失驾、“违法王”等系列严重违法的专项打击。截止至2月9日,根据大联合交通管理中心指令,长沙交警对38起涉毒驾驶嫌疑进行追查,共查缉35起;对50起失去驾驶资格仍在驾驶车辆的嫌疑进行追查,共查缉49起;对第一批处于失检状态的“违法王”车辆进行追查,共查缉44起;对于9台隐患客运车辆进行追查,共督促恢复正常6台,3台监控禁止上路行驶。据统计,目前长沙仍有75756台车辆两年以上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有40572台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没有办理注销登记,1354名准驾车型为A或B的驾驶人处于驾驶证满分状态。
长沙交警提醒,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和管理人应避免侥幸心理,主动承担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文明规范出行。
2017年,长沙交警坚持多种手段开展最严整治行动,也将及时、客观地提供文明交通信用信息,配合其他部门全面实施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