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儒谷裏活埋的是否都是儒生?
在講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看一張照片。由於我不會攝影,也沒有機會去現場,這張照片是在互聯網上找來的。在這裏先誠懇地請求照片拍攝者原諒,原諒我爲澄清歷史真相,爲了更生動地復原歷史的場景,不得已選用了這張照片。
所謂“秦坑儒谷”石碑
一看這碑石的模樣,就沒有什麼真正的歷史感。所謂“坑儒谷”的準確位置是不是在這裏,也就更是說不清的事兒了。可秦始皇往山溝裏埋人的具體地點弄不清楚,並不等於歷史上就沒發生過這坑儒害儒的事兒。爲什麼?因爲這事兒在司馬遷的《史記·秦始皇本紀》裏有確鑿無疑的記載——同此“坑儒”之事密切相關的,還有所謂“焚書”,後世把這兩大罪惡行徑合稱爲“焚書坑儒”。
大家看我說這事兒“確鑿無疑”,一定會想,既然如此,那我還要在這裏說些什麼呢?
這首先涉及我們如何看待《史記》這部書的問題。這個問題,也可以說不管是誰,我們任何人在閱讀《史記》時都要首先面對的一個重要基礎。
這個問題,說簡單很簡單;可若說複雜,着實也很複雜。
說它簡單,是任何一部史書對歷史事實的記述,都不可能沒有一點疏誤;特別是不可能對每一件史事的記載都一清二楚,容有某些含混曖昧之處。司馬遷對秦始皇“坑儒”之事的記載,前後脈絡也許並不那麼清晰,前因後果也許並不那麼鮮明,但這衹是史事考辨層面的事情。在歷史學研究中,史事考辨是一項最基礎的工作;考辨清楚史事也是史學研究的一項基本功用。因而若衹是對秦始皇“坑儒”之事做出技術性的考辨,也就是一件像吃家常便飯一樣平常得不能再平常了的尋常事兒了。
說它複雜,是當代著述家中頗有一些人對《史記》紀事的信實性從根本上提出懷疑。這類學者以爲司馬遷寫《史記》,不是爲了記述實際發生的史事,而是因爲看不慣當朝皇帝漢武帝的種種荒唐做法,從而刻意借古諷今,把道聽途說的荒唐故事隨意採錄到堂堂“正史”裏來;還有人以爲司馬遷寫《史記》就像寫小說、寫劇本,甚至像現在有些寫手寫《故事會》一樣,想怎麼寫,就怎麼寫;覺得怎麼聳動人心就怎麼寫。
這麼一來,事兒可就大了。因爲這涉及司馬遷的爲人和著史的態度。司馬遷動筆撰寫《史記》,雖說不是受命於漢廷,卻肩負着比皇漢朝命更爲莊重的使命,這也可以說是一種神聖的天職。
在《史記》的《太史公自序》裏,司馬遷講述乃父司馬談臨終前握着他的手殷切囑咐說:
余先周室之太史也。……余死,汝必爲太史,無忘吾所欲論著矣。……夫天下稱頌周公,言其能論次歌文武之德,宣周邵之風,達大王王季之思慮。……幽厲之後,王道缺,禮樂衰,孔子脩舊起廢,論《詩》《書》,作《春秋》,則學者至今則之。自獲麟以來四百有餘歲,而諸侯相兼,史記放絕。今漢興,海內一統,明主賢君忠臣死義之士,余爲太史而弗論載,廢天下之史文,余甚懼焉,汝其念哉!
對老爹這一通言語,司馬遷將其簡縮表述如下:
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孔子卒後至於今五百歲,有能紹明世,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
簡而言之一句話,繼承孔子作《春秋》的志業,續寫出像《春秋》一樣的史書!古人做事兒,講究謙慎,那些飽學士人,更是如此,通常不會像現在很多大學教授那樣自命不凡,胡亂說大話,一口一個國際一流,一口一個世界第一。可是,在深切體味老爹這一番念茲在茲的心意之後,司馬遷竟直言不諱地講道:
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讓焉?
這“何敢讓”者,講的就是我要上了,當仁不讓,沒什麼可躲躲閃閃的,我司馬氏執筆撰寫的就是當代的《春秋》!
那麼,孔夫子在五百年前爲什麼要來寫《春秋》呢?這事兒,老夫子自己是講得明明白白的——“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這所謂“見之于行事”,當然是指編次載錄古人的實際行爲,孔夫子所施刀筆,不過“采善貶惡”而已(《史記·太史公自序》),絕不會爲了表達自己的道義追求而隨意採錄道聽途說的荒唐故事,把子虛烏有的傳說,寫成真實發生的歷史。
孔子撰著《春秋》,對待史事史實,其立場和態度如此,那麼,如上文所見,矢志追慕其後的司馬遷,也必然會亦步亦趨,恪守不渝。這一點,司馬遷本人既已清清楚楚地告訴了讀者,我們在閱讀《史記》、利用《史記》來研究歷史問題時,就一定要首先認明並準確把握這部史書的紀實性質。
另一方面,與後世史書不同的是,司馬遷所處的那一時代,對《史記》紀事的嚴謹性和可信性還提供了特別的保障。
大家看老太史公司馬談在對他的兒子司馬遷做“臨終囑咐”的時候,特別強調“余先周室之太史也”這一家世,復又斷言“余死,汝必爲太史”。這裏的“先”字指的是“祖先”(現在有些地方的“鄉罵”,還有“日你先”的罵法,衹要是十六歲以上的成人,稍微想一想就能明白這“先”字的意思是什麼),上下通貫地理解,可以看出司馬談很看重“太史”這一身份。又司馬遷本人也反覆提及“司馬氏世典周史”,或謂“司馬氏世主天官”(《史記·太史公自序》),這更凸顯了史職與上天之間的聯繫。
這是因爲在上古時期史官本是一個頗具神職色彩的職位,即其身居天人之間,敬畏上天的程度遠過於世人。上天在這些史官心目中的地位,也遠遠高於塵世的君主。因而必須記事以誠,記事以實。不然的話,將會遭受神責天譴,而這種懲罰的嚴酷程度,是甚於世間所有暴虐的君主的。正因爲如此,纔會在王綱渙散、百官失職的春秋時期,獨有史官恪遵其守,出現齊太史一家兄弟三人前仆後繼秉筆直書“崔杼弒其君”的“壯舉”(《左傳》襄公二十五年)。用一句形象的話來表述,史職可以說是一種“天職”。
這種“天職”般的職業特性,在司馬遷撰著《史記》的年代,仍有很強的存留,所以他纔會有“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的意願(關於這一點,我在拙著《生死秦始皇》一書中已經做有很充分的論證,感興趣的讀者不妨自行參看),而這樣的意識和境界,是保障《史記》記事信實性的內在機理。
看我這麼一講,很多人可能覺得這事兒本來就很簡單,史書麼,就是照錄實事,又不是小說,怎麼會爲表達自己的現實感慨而隨意寫錄道聽途說的不實之詞呢?要是隨便想寫啥就寫啥,那不就成寫小說了?那人們還讀史書幹啥,乾脆直接去讀《三國演義》、去看《故事會》算了。讀史書,不就相信史書裏記載的都是真事兒麼?
實際的情況,真不這麼簡單。要是史書記述的史事都這麼簡單,那麼,在很大程度上,世界上也許就不需要歷史學者了。儘管當今學術圈內人對歷史學者的使命和研究方法的認識各不相同,但澄清前人漠視的史事,辨析史書記載的謬誤,闡發表象背後的隱微,這應該是絕大多數史學從業人員所能認同的本分事兒。前面我說史書敘事不可能略無疏誤模糊之處,《史記》對秦始皇“坑儒”之事的記載就還有待治史者加以解析申說;特別是前人的論述,頗有似是而非的地方,這更需要仔細審辨《太史公書》的記載,闡明當日的真實情況。
談到秦始皇“坑儒”之事,往往都會與他的“焚書”之舉相提並論,而要想清楚說明“焚書坑儒”的發生緣由,就要從儒學在此之前的發展歷程說起。關於這一歷程的概括記述,見於《史記·儒林列傳》:
自孔子卒後,七十子之徒散游諸侯,大者爲師傅卿相,小者友敎士大夫,或隱而不見。故子路居衛,子張居陳,澹臺子羽居楚,子夏居西河,子貢終於齊。如田子方、段干木、吳起、禽滑釐之屬,皆受業於子夏之倫,爲王者師。是時獨魏文侯好學。後陵遲以至于始皇,天下並爭於戰國,儒術既絀焉,然齊魯之閒,學者獨不廢也。於威、宣之際,孟子、荀卿之列,咸遵夫子之業而潤色之,以學顯於當世。
請大家注意,所謂“焚書坑儒”,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展開的。不過上面引文的標點,是完全照錄今中華書局新點校本的模樣,但其中存在嚴重問題,影響到對這裏所要討論問題的理解,下面將具體說明其錯謬出在哪裏。
《史記》這段話,是講孔夫子離世之後儒學的發展狀況,大體經歷了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在他剛剛去世不久的一小段時間之內,諸弟子散佈天下各地,講學佈道,一派繁榮,而其達者往往爲王者“師傅卿相”,稍遜者亦“友敎士大夫。至於所謂“隱而不見”者乃時或有之,在觀察天下大勢時是可以忽略不計的。第二階段是在戰國時期諸國並爭愈演愈烈之後,因爲在弱肉強食的天下秩序中不符合列國君主的要求,各地“儒術既絀”,其學獨興盛於齊魯之間。在這第二階段的齊威王至齊宣王之間,最有代表性的儒者,是孟子和荀子,先後“以學顯於當世”。
值得吟味的是“是時獨魏文侯好學。後陵遲以至于始皇”這兩句話,僅僅從上下文意來看,這也應該是前後連貫相互呼應的話語;再下文“天下並爭於戰國,儒術既絀焉”云云,這分明講的都是秦始皇以前的事兒。因爲滅了六國之後纔有“皇帝”的名號,先結束戰國並爭之事,後有“始皇帝”,所以“天下並爭於戰國”云云絕不應該直接承續在“後陵遲以至于始皇”句下,二者之間理應句斷,“天下並爭於戰國”這句話完全是另起一層意思。
若是把這兩句話緊密連結起來,讀作:“是時獨魏文侯好學,後陵遲以至于始皇。”就文從字順,什麼都很好理解了。這兩句話是講在戰國諸國並爭之時,列國君主,開始衹有魏文侯喜好儒學,其後日漸衰敗,直至秦始皇時期。那麼,在秦始皇時期,儒學的境遇究竟如何?是在衰敗中起而振興了呢?還是衰敗愈甚,以至趨於滅絕了呢?反正到此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其趨勢究竟是上升抑或下降,太史公並沒有明說。
不過《史記·儒林列傳》接下來的一段話,倒也給我們提供了很重要的分析線索,即《史記》下文云“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阬儒士,六蓺從此缺焉”(案此“儒士”今本《史記》作“術士”,相關辨析詳見下文),這顯示出在“焚《詩》《書》,阬儒士”之前,《詩》《書》等儒家經典和儒學之士在大秦朝野應該都是具有相當地位的。
實際的情況,正同《儒林列傳》上述記載相契合,而與現在通行歷史著述的說法有很大差異。很長一段時間以來的各種通行歷史著述帶給人們的一般印象,是秦始皇斥逐儒學而崇尚法家;甚至在很大程度上這可以說是秦朝滅亡之後“自古以來”的看法。然而認真研讀《史記》相關記載,我們卻可以看到,單純就一種思想學說在朝廷中的地位來說,秦廷不僅沒有斥逐儒學,而且還十分尊崇儒學。
按照《史記·秦始皇本紀》的記載,在“焚書坑儒”之前,秦廷即設置有七十位博士,而這七十位博士,就其“學科歸屬”來講,都是儒學博士,而且是由秦始皇始創其制,如清人沈欽韓所云:“古以儒者名之博士,秦始有專員。”(沈欽韓《漢書疏證》卷四)例如,在這七十位博士當中,有位叔孫通先生,從這位秦廷博士的實際經歷中我們可以看出,當時所謂“博士”,就是從儒生中選出的,所以他們應當就是傳習儒家學學的學者,而所謂“儒學”,當時在很大程度上又可以以“文學”稱之(《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仔細審度《史記·秦始皇本紀》秦始皇頒佈“焚書坑儒”令時的相關記載,可知秦廷的博士皆應出自儒學,這一點應該沒有什麼異議。過去元人馬端臨即斷然指明“秦以儒者爲博士”(見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至近時洋博士胡適也說“大概秦時的'博士’多是'儒生’”(說見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卷上),做出的也是大體相同的判斷。
我們再來看《史記·封禪書》記載秦始皇東巡,“徵從齊魯之儒生博士七十人,至乎泰山下”,議論登封泰山事。這裏所說“儒生博士七十人”,明確點明這些“博士”乃是出自“儒生”,或者說他們都是身爲“儒生”。因爲如上所述,按照《史記·秦始皇本紀》的記載,秦廷總共就爲博士設置七十名員額,可知秦始皇這次東巡,他們是悉數奉詔從行,所以《史記·封禪書》這一記載,可以說是秦廷博士所有成員都是儒學博士的鐵證。
《史記·儒林列傳》載“陳渉之王也,而魯諸儒持孔氏之禮器往歸陳王。於是孔甲爲陳渉博士”。這位孔甲是孔夫子的八世孫孔鮒,“甲”是他的字(《史記·儒林列傳》裴駰《集解》)。孔鮒爲陳勝作博士這一事件,也可以看作是張楚沿承秦制的一個事例。這也從一個側面證明了秦博士的儒學屬性。
司馬遷之父司馬談在概括諸家學說特點時,曾指出儒者之學係以“博而寡要”著稱於世,蓋因“儒者以《六蓺(藝)》爲法,《六蓺(藝)》經傳以千萬數”,以至達到“累世不能通其學”的程度(《史記·太史公自序》)。這一點,應該就是儒學博士之“博”得名的緣由。綜合考量當時各門思想流派的實際情況,可以說知識豐富是儒家與其他諸家學說相比獨有的特色,或者說在當時諸家學說之中衹有儒家纔具有豐富多樣的具體知識,說的也就是儒學之“博”。這一點,乃是“博士”這一頭銜同儒學學術內涵的聯繫。
那麼,秦廷設置七十儒學博士一事意味着什麼?顯而易見,它意味着這改變了戰國以來儒學日漸陵遲的局面。換一個角度來看,就大秦帝國本朝而言,除了儒學,朝廷並沒有爲其他任何一家學說,設置這樣的官位,包括所謂“法家”在內,這無疑凸顯出儒家在朝廷中獨一無二且、唯我獨尊的官學地位;即使是同後代相比,隨便哪一個朝代,也都沒有設置這麼多官定的博士,這更加清楚地體現出秦廷對儒學的“尊崇”至少在形式上乃是空前絕後無以復加的。再說正是前面提到的那位叔孫通先生,率其“儒生弟子百餘人”,帶着大秦帝國的禮儀投靠劉邦,纔建立起來漢朝的禮樂制度(《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當然這都是屬於儒家的禮儀文化。因爲衹有這些儒生纔能實現大秦帝國的禮制建設。秦廷特別設置七十名博士的員額以及令其傳授儒家的學業,原因即在於此。
這些本來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寫在《太史公書》裏的實際情況,用不着多大學問,更用不着絲毫功力,衹要不帶任何既有成見地認真讀書,幾乎誰都能夠看見,也誰都能夠理解,可學術圈裏那些一本正經的歷史學家們,卻從來沒有人向社會公衆指明這一點。
這沒有什麼的高深莫測的道理,衹是研究者們盲從前人成說而造成的認識誤區和盲區。類似的情況,在各個領域的學術研究中應該都會有一些,但由於個人經歷的原因,我衹是在中國古代史研究中見過很多很多,一點兒也不奇怪。做學問,既然是爲探明歷史的真相,凡事衹要認真閱讀原始的第一手史料,無徵不信,能看到什麼,就認定什麼是了。
鳳凰出版社影印宋刻
十四行本《史記》
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所謂“焚書坑儒”之事在秦都咸陽發生了,其事見於《史記·秦始皇本紀》的記載,具體情形如下:
侯生、盧生相與謀曰:“始皇爲人,天性剛戾自用,起諸侯,并天下,意得欲從,以爲自古莫及己。專任獄吏,獄吏得親幸。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辦於上。上樂以刑殺爲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盡忠。上不聞過而日驕,下懾伏謾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驗輙死。然候星氣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諱諛,不敢端言其過。天下之事無大小皆決於上,上至以衡石量書,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貪於權勢至如此,未可爲求仙藥。”於是乃亡去。始皇聞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衆,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衆去不報。徐巿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藥,徒姦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爲訞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益發謫徙邊。始皇長子扶蘇諫曰:“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蘇北監蒙恬於上郡。
從中可以看到,誘發這一事件的起因,是侯生、盧生等爲其尋求仙藥的“方術士”,而且在這兩個傢伙溜走亡去之後,秦始皇震怒之下,說自己此前“悉召文學、方術士,甚衆,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衆去不報。徐巿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藥,徒姦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在這種情況下,秦始皇纔將“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咸陽”。
如此看來,被秦始皇活埋的似乎不應該是儒生,而衹能是所謂“方術士”,也就是那些施行方術之士。另外,今本《史記·儒林列傳》也說秦始皇是“焚《詩》《書》,阬術士”(案這也就是我在前面引作“焚《詩》《書》,阬儒士”那句話),這“術士”當然也就是所謂“方術士”,現在我們也可以簡稱爲“方士”或是“術士”。後世有很多人,就是依據這一記載而斷言秦始皇所坑去者乃是“術士”。這樣認識的人,古代有很多,現代也不老少,譬如胡適先生就是這樣看待這一問題(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卷上)》)。
然而,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
我們看《史記·秦始皇本紀》的下文,在數落完這些“方術士”的忘恩負義之事,並特別指出“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之後,秦始皇卻話鋒一轉,把矛頭指向了跟這幫騙子毫無關係的儒生頭上,即謂之曰:“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爲訞言以亂黔首。”
參看下文長公子扶蘇所說“諸生皆誦法孔子”這句話,我們可以毫無疑義地認定,這“諸生”也就是“衆儒生”。“廉問”,是察訪查問的意思;“訞言”現在一般寫作“妖言”,也就是某些人經常講的“歪理邪說”那四個字兒。
秦始皇明明是被他自己重金招徠的一大幫“方術士”騙了錢財,又丟盡了老臉,可他爲什麼頭痛醫腳,要去“廉問”這些與“方術士”毫無關係的儒生呢?
仔細斟酌《史記·秦始皇本紀》上述記載,不難看出,問題就出在秦始皇所說“悉召文學、方術士,甚衆,欲以興太平”這句話上,對於他所召“甚衆”的這些“文學、方術士”,秦始皇顯然寄寓了很大期望,即想要依賴他們來幫助自己“興太平”。因爲如前所述,尊崇儒學,重用儒生,本是大秦帝國的一項重要國策。可是,結果呢?現在他已經看到,他“尊賜之甚厚”的盧生等“方術士”不僅騙吃騙喝騙完之後就紛紛各自跑路了,還很放肆地講了一大堆他的壞話,這無疑會彰顯出他的“不德”形象。
秦始皇對自己幹下的傷天害理的壞事兒,當然一清二楚;自己既然做了,當然免不了要遭受世人非議,這一點他也心知肚明。
這不僅在於他以血腥的暴力吞併天下土地,更讓天下蒼生遭受無邊苦難的是,他在吞併天下之後,不僅不與民休息,還愈加“剛毅戾深,事皆決於法,刻削毋仁恩和義,然後合五德之數。於是急法,久者不赦”(《史記·秦始皇本紀》)。這麼虐待子民,人家怨他,人家恨他,甚至很多人恨不得殺了他,這當然他閉着眼睛想也是一清二楚的。
可是秦始皇一點兒也不怕,爲什麼?君不見《商君書》裏明確講的話:“重刑連其罪,則民不敢試。”還有“刑重而必得,則民不敢試”(《商君書·賞刑》)。用現在大家更容易理解的大白話來講,就是以嚴刑峻法來鎮懾恐嚇,讓你不服也得服,心不服口也必須服。先祖秦孝公的時候,秦國的政治就是按照商鞅這樣的設計而展開的;到秦始皇的時候,他的所有政治舉措,更都是如法炮製。衹要心狠手辣把這些小民往死裏整,天下百姓就是再怨恨他,也不敢輕舉妄動。
可是,草民誰也不敢動,並不等於偌大一個國家就誰都啥也不說。爲什麼?在趙正登上皇帝大位之初,帝國的法律還沒有過分嚴苛地限制人們的言論自由;或者說秦滅六國後朝廷並沒有馬上針對一般性的言論上手段,重刑還沒有立即用到每一個人的嘴上。
就在發出坑儒之命這一年之前的秦始皇三十四年,趙正在咸陽宮裏擺酒宴,秦廷設置的七十個博士上前給他祝壽,其中的頭目——僕射周青臣還把馬匹拍得震天響,說什麼“他時秦地不過千里,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内,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以諸侯爲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到末了,總括一句話:“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史記·秦始皇本紀》)。對比秦始皇後來指斥盧生一輩方術士“重吾不德”那句話,可知周青臣這些奉承話該多麼讓他受用。
問題是雖然這個博士頭目很會拍馬屁,可他手下其他那些直把《詩》《書》讀到心坎裏去的書呆子博士卻很不識相。有一位名叫淳于越的博士,馬上站出來揭破周青臣的醜陋面目,即“青臣又面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史記·秦始皇本紀》)。聽着耳熟吧?這同一年後秦始皇斥責盧生等人“重吾不德”的話實在太相似了。
幾乎一模一樣的語句,站在不同立場上,就指向了兩個截然不同的方向。一方講的是真話,另一方講的就必然是假話。其實不僅今天我們誰都知道究竟是誰在說真話,當時的人也都明白到底是誰在講假話——這個人當然是始皇帝趙正。在淳于越這樣的書呆子看來,是周青臣這類馬屁精在彰顯秦始皇的罪過,而在暴君秦始皇看來,則是講實話的盧生等人在彰顯他缺德無德的本來面目。
一年之後秦始皇既然能針對盧生等方術士講出那樣一番話來,現在,面對淳于越博士講的這些大實話,心裏當然煞是不爽。淳于越與周青臣兩相對峙的言論,並不僅僅是兩個書生之間意氣相向而已。因爲淳于越在指斥周青臣“面諛以重陛下之過”之前,還講過一句很重的話:“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這事兒就有些大了,等於全面否定並且抨擊秦始皇的治國理民路線;更何況淳于越有博士的身份,是個身在廟堂之上的“公知”(吃公家飯的知識人),若是任由這樣的思想傳播於黎民黔首,任由這幫傢伙放下朝廷賞給他們的飯碗就來抨擊朝政,詛咒這個政權,那麼大秦帝國還將何以爲國?是可忍,孰不可忍?
怒,雖然是憤怒至極,卻不宜馬上發作。現代人對中國古代的政治運作過程,有很多膚淺的理解,其實並不符合實際。譬如,說什麼皇帝獨裁專權什麼的,就是這樣。皇帝固然是個獨斷乾綱的工作,可從趙正創設這個職位時起,決策的過程,通常就都是一個“民主協商”的過程,而且整個過程都很“民主”;至少是要經過大臣們開會討論纔能做出決策的,不像當今美國那種虛僞的民主,不管什麼鳥人,一旦通過欺騙手段上臺當了總統,跟誰也不商量,半夜睡不着覺,就逕行發推特宣布國家大政方針。他們口頭上標榜“民主”,實際上獨裁得很。
這次也是這樣。秦始皇按照朝政運作的基本規則,一本正經地把雙方的意見交由朝臣議處。
於是,那個一心想坐穩糧倉頂上大老鼠位置的佞臣李斯,本着他一生念茲在茲的“得時無怠”精神(《史記·李斯列傳》),及時挺身而出,來爲主子排憂解難,以求一勞永逸地徹底解決這個重大的隱患。
這樣,我們就在《史記·秦始皇本紀》中看到了下面這樣一大段話: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異時諸侯並爭,厚招游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辟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夸主以爲名,異取以爲高,率羣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紀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爲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德勇案“若欲有學法令”句,參據《史記·李斯列傳》等,疑本書作“若欲有學者”),以吏爲師。”制曰:“可。”
概括起來,李斯洋洋灑灑的這一大段話,包括下述幾層意思。
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
南宋建安黃善夫書坊刻
三家注本《史記》
首先是直接針對淳于越“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這一主張,做出總體評價,以爲像淳于越這樣“愚儒”,明顯智力不夠,實在是蠢得很,他們是根本無法理解秦始皇創建的亙古未有之大業豐功的。
這是一個綱領性的認識,大調子一定,下邊就是具體的處置辦法了。“愚儒”的“愚”也就是傻的意思,傻瓜的話,不僅聽不得,也不能由着他到處胡亂說,讓傻瓜給正常人洗腦。遍地傻瓜亂跑,那大秦帝國還能成個什麼樣子?實際的後果很嚴重,並不僅僅是遍地傻子好看不好看的問題,而是若一味“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則必將“惑亂黔首”——有傻小子不幹了,出來造反怎麼辦?這就是“公知”的危害,必須採取果斷措施,做出懲處。
應對的辦法,一是“别黑白而定一尊”,即確立皇帝唯我獨尊的地位,人人都要服從於他的權威。他的話,就是最高指示。除了他,誰的話都不算人話,誰的話都要同他保持高度的一致。二是在此前提下,與此有違的種種私學,都要一律禁絕,並且指出開放言論的嚴重後果是“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即皇帝的權威蕩然無存,而反對的黨徒必將佈滿朝野,實在是危乎險也。三是應立即頒佈具體的禁絕措施,即除了官方存留部分書籍之外,諸如秦國自己的史書、朝廷所設博士官傳習的儒家經典,以及像“醫藥卜筮種樹之書”這樣的科技著述等,其餘所有各項典籍,統統搜檢出來燒掉;同時還有特殊針對性地特別強調“有敢偶語《詩》、《書》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
這樣的處置措施,看起來好像很有創意,但是自古以來,就是太陽底下沒有什麼新鮮事兒。與李斯出自同門的韓非子即明確講過,當年商鞅即已“教秦孝公以……燔《詩》《書》而明法令”(《韓非子·和氏》)。到底是同門同窗,對先行君主施展過的這種手段,同樣早就爛熟於胸,時機成熟時,掏出來用就是了。
李斯這個現職的帝師把話講得都很到位,有綱有目,有頭有緒,一切都正中秦始皇的下懷,連細節都考慮得十分周詳,自然博得他滿心歡喜。於是,秦始皇衹簡單地迸出一個“可”字來就依樣施行了;或者說雷厲風行地展開了大秦帝國建立起來最大規模的一場政治運動。這場運動,也可以簡單地用“焚書”二字來概括。
全面瞭解這一背景,瞭解這場運動在秦朝政治生活中無比重要的地位,我們纔能切實理解秦始皇“坑儒”之舉發生的緣由。
秦始皇“焚書”之舉,實際上不過是上一年剛剛施行的極其嚴酷的懲處辦法,這些儒生應該老老實實地上班辦事兒領薪水,幫助我歌功頌德“興太平”了吧?可恨侯生、盧生這些“方術士”,騙吃騙喝騙夠了,臨走人還“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不過這幫子傢伙本來就是騙子,如此忘恩負義,也算是情理之中的事兒,而且其社會地位和影響,都沒法跟儒生相比,衹要這些儒生,都像朝廷設置的那七十個博士一樣給朝廷妝點門面做擺設,倒也不用擔心什麼。
那麼,這些儒生的地位和影響爲什麼這麼重要?除了孔夫子創立的政治學說和社會理念對世道人心具有重大影響之外,還有一個似乎不爲人言的重要因素,這就是在先秦諸子之中,其他各家,講的都是空洞的思想觀念,衹有儒家纔具有豐富的具體知識,特別是歷史知識。自孔子以《詩》《書》《禮》《樂》《易》《春秋》這《六經》來教授弟子,這些知識,就成爲儒家門內師徒相傳的核心內容,而這些典籍所蘊涵的文學、藝術、史學、哲學以及社會制度知識,其豐富性、系統性、具體性在先秦諸子中都是獨一無二的。高談闊論的理論,衹能影響一小部分高等知識分子,而這些具體知識和儒生對這些具體知識內在義理的闡釋,纔能更加深刻地影響社會公衆(前述秦廷儒學博士之“博”,其要義也正在這裏)。其中歷史知識的影響,尤爲重要,因爲這是“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的一項利器。
現在,擺在秦始皇面前的問題是,侯生、盧生這些“方術士”既然能夠陽奉陰違,口是心非,那些儒生是不是口服心也服,服服貼貼地跟他這個一尊之身保持一致呢?秦始皇對此很是擔心,或者說侯生、盧生等“方術士”搞得他很是心虛。他需要考察一下真實情況。於是,便指使人去查問“諸生在咸陽者”。——這就是“方術士”惹出來的事兒而秦始皇卻“頭痛醫腳”地去查問儒生的緣由(闡明這一點,我們也纔能夠理解,後世有些政治人物,竟然真的會頭痛反而醫腳)。
結果呢?結果不禁讓他有些震恐。這就是這些儒生在上一年剛剛頒佈那樣嚴酷的禁令之後,仍然“或爲訞言以亂黔首”。
如上所述,上一年的時候,正是由於“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纔促使秦始皇頒行禁令,試圖以嚴刑峻法,嚇阻這股反抗的潮流,可是現在一查纔知道,在平靜的表面之下,依舊暗潮涌動。那麼,秦廷的法律豈不形同虛設?秦始皇的威嚴何在?若是任由這幫儒生繼續惑亂黔首,豈不天下大亂?必須嚴查重懲!
後世很多儒生,總是惡毒攻擊秦始皇很任性,攻擊這位千古一帝心有多麼殘忍就能多麼殘酷地鎮壓知識分子。其實秦始皇雖然心狠手辣,但卻是一向很講究依法治國的,絕不隨便胡來。面對反動知識分子的猖狂進攻,秦始皇依然嚴格按照法定的程序,“使御史悉案問諸生”,也就是逐個審問,讓這些儒生人人過關。衹不過以強大的威權去審查一個個弱小的書生,結果是可想而知的。因爲後來掌握權柄者無數次重復過這種方法。那麼,結果到底是什麼呢?是“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也就是在酷刑苛法的威逼下,這些儒生們不得不違心地揭發檢舉他人,這樣纔能僥倖脫身免罪。
當然並不是所有舉報了同輩的人都能不被追究治罪。若是這樣,秦始皇就失去了追查其事的意義了。因爲他想殺一儆百,即《史記·秦始皇本紀》所說“使天下知之,以懲後”。倒霉的,是那最後被朝廷認定的“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咸陽”。
這樣通觀《史記》相關記載,被秦始皇坑掉的,理應是儒生,而不會是方術士。如前所述,按照始皇長公子扶蘇的說法,當時秦始皇所要坑掉的“諸生”四百六十餘人乃“皆誦法孔子”,這也清楚說明他們確實一個不差都是儒生。又《史記·封禪書》另外還記載說“諸儒生疾秦焚《詩》《書》,誅戮文學”,這“文學”講的同樣是儒生。這些都可以同上面所做的分析相印證。
至於《史記·儒林列傳》所說秦始皇“焚《詩》《書》,阬術士”,也就是我在本文開頭引述過的“焚《詩》《書》,阬儒士”那句話,雖然曾被很多學者引作秦始皇所坑之人包含諸多術士的證據,譬如近人崔適即持此見(崔適《史記探源》卷八),章太炎也說是緣於“諸巫食言,乃阬術士“(《太炎文錄》卷一《秦政記》)。至於持此觀點的現代學者,更比比皆是,毋庸逐一列舉。可若認真審讀《儒林列傳》的文本,則可以看出,情況並非如此。
爲便於分析,可將其上下相關文句,再列舉如下:
自孔子卒後,……後陵遲以至于始皇。天下並爭於戰國,儒術既絀焉,然齊魯之間,學者獨不廢也。於威、宣之際,孟子荀卿之列,咸遵夫子之業而潤色之,以學顯於當世。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阬術士,六藝從此缺焉。
請大家注意的是,這段話,是寫在《儒林列傳》開頭的地方,儒林、儒林,這裏上上下下、前前後後談論的儒學、儒書、儒生、儒術,都是儒家之事,與“術士”無涉,忽地迸出“阬術士”一語,與上下文不協,顯得相當突兀。
《史記》三家舊注,唯有唐人張守節的《史記正義》釋及此語,其語如下:
顔云:“今新豐縣温湯之處號愍儒鄉。温湯西南三里有馬谷,谷之西岸有阬,古相傳以爲秦阬儒處也。衛宏《詔定古文尚書序》云'秦既焚書,恐天下不從所改更法,而諸生到者拜爲郎,前後七百人。乃密種瓜於驪山陵谷中温處。瓜實成,詔博士諸生説之。人言不同,乃令就視,爲伏機。諸生賢儒皆至焉,方相難不决,因發機從上填之以土,皆壓,終乃無聲’也。”
姑且不論這裏所說坑儒之事的緣起同《史記·秦始皇本紀》的異同,我們看《史記正義》敘述的內容衹是“阬儒”,而不是坑埋術士。古人注書釋文,當然要與被注釋的正文相對應,不會無端添附離“經”之“注”。所以《正義》這條注釋,顯示出原文應是書作“阬儒士”而不會是“阬術士”。檢南宋時期的類書《記纂淵海》,其引錄《史記·儒林列傳》此文,乃書作:
秦之季世,焚《詩》《書》,坑儒士,六藝從此闕焉。
可見當時所依據的《史記·儒林列傳》,正存有“坑(阬)儒士”的版本。這足以印證上述推論不誣,被秦始皇坑掉的,實際上衹是儒士,而與方術士無涉。
結論,就簡簡單單的一句話——坑儒谷裏活埋的都是儒生。沒有一個例外。
2021年6月7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