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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情人

金珍是一家私营企业的仓库保管员,今年四十五岁。五年前,她的丈夫花上了一位外地来城里打工的年轻姑娘。她倔强要强的性格,绝不容忍丈夫的出轨,和对她的冷落,便主动提出了离婚。两个人的孩子被判给丈夫,由他抚养成人。她只得过起单身生活。

家庭的破裂打乱了她原来的生活秩序,沉重的打击使她几度对生活失去勇气。当痛苦的日子熬过以后,她痛定思痛,认识到自己之所以没有能够留住丈夫,是因为自己只知道一味地疯狂工作,而忽略了保养,导致容颜早衰。但那时,她认为只要自己为家着想,多赚钞票,失去美丽又能防碍到什么。她自我感觉丈夫是十分爱她的。不幸偏偏发生在她太大意的时候。

离婚后的第一年,她就决心要彻底改变自己。每个月的工资除去生活开支,绝大部分都花在了养颜美容方面。她每月定期要去美容院做一次护肤,定期要去健身房做瘦身运动;化妆品大量的往家里买,有内服的,外抹的......每天早晚坚持不懈。功夫不负她的一片苦心,加上她的天生长得又不丑。一年后,失去的美丽又慢慢地在她的脸上、身上重现:脸是白里透红的脸,身材是凹凸有致的身材。再也没有人在她的背后笑她已经人老珠黄。她仿佛一年之间又焕发了第二春,让人刮目相看。

人人都有一种弱点,就是难耐寂寞。但她还从未对后来接触过的男人动过真格的感情。她发誓过她不会再婚,要用她本人的实例来证明:没有男人,女人会一样过得很好。但是,当年轻潇洒的艾明出现在她生活里的时候,她就有些不能自己了。

年轻人是从乡下来的,不过二十五岁,长着一张英俊的脸。他十分健谈,与他的年龄极不相符,一字一句都显示出他有着丰富的社会经验。他进这家企业还不到两个礼拜,就和车间里大部分工人混得很熟。像他这样的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得到他人的喜欢。他身强体壮,衣冠楚楚,既可以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又可以说一口流利的本地方言。每次在闲谈的过程中,他总是不经意似地但又恰到好处的透露出他曾经做过大生意,见过大世面,现在不过是一时落难而已。然后,他又话锋一转,说他总有一天还会对他得意的过去卷土重来。总而言之,他总想让人接受他是个胸怀大志的青年。然而,他处处又很小气,爱占工友的便宜,日子一久,大家都不想和他交往,有意疏远他。并且,对他的自吹自擂感到了厌烦,甚至怀疑他说的过去都是子虚乌有。

开始一些日子,艾明只是十分频繁地去仓库领工具。工具拿到手后,他不急着回车间,而是在那张空着的椅子上坐一会儿。金珍并不想去理会这样的小青年,看也不看他一眼,继续埋头手里的工作。年轻人虽然坐着,嘴却不闲着。他忽而问这问那,好像对一切都很关心,忽而讲一些有趣的故事给她听,好像在显示他肚里有许多学问。他讲故事的时候,讲得声情并貌,也不在意她是否在听,完全一副自我陶醉的样子。日复一日,一个人的诚心可以感动石头,更何况是一个孤寂的女人。她开始喜欢和他聊上几句了,在接触的过程中,她发觉他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和其他工人谈话的内容毫无二致,艾明在金珍的面前也大谈特谈他风光的过去。不过这个时候,她已经十分相信他的话了,而且听得津津有味。艾明似乎也已洞察到她的内心世界,在她的面前吹得更加神乎其神,并常常偷偷地向她眉目传情。女人对感情的敏感就犹如猫对老鼠的敏感。她相信这个年轻人对他有了好感,就像她当年的丈夫一样。她内心有喜有忧,各占一半。一天快要下班前,艾明又坐在她的面前。他的神情有些紧张,好像有事想做但又犹豫不决。她静观其变,脸上露出微微笑,似乎在给对方一种鼓励。年轻人终于鼓足勇气,他拿起笔在纸上飞快地写下几个字,就离开了仓库。她接过一看,上面写着:今晚七点,我在可口饭店请你吃饭!

可口饭店是马路边那种普通饭店,只是里面的布置相对讲究一些。她赶到那里时,艾明已经坐在里面了。今晚,他打扮得相当体面。看见她进来,他立刻站起身,迎上去对她说:“我等你有一段时间了。”

“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来?”她问他。

“凭我对你的感觉。”他有些得意洋洋地说。

“你真精明!”她冲他一笑,然后与他一起在桌旁坐定,顺手拿起菜单问:“你准备请我吃什么?”

“随便你点。”年轻人十分大方地对她说。

她故意点了几道价格较贵的菜,抬头看到年轻人的脸上有些紧张,就吓唬似的问他:“怎么,你没带够钱。怕了?”

“哪里?”他轻松地回答她说,“我还觉得你点得太少呢!”

“好!那我再点。”她又对服务员增加了两道菜。

菜很快就端上来了。他们都要了啤酒。两人边吃边谈,十分开心。酒喝到一半,女人的脸就开始微微泛红,好像有了半点醉意。年轻人满脸堆笑地望着她,像是欣赏刚刚绽放的花一样,眼神里意味深长。她端着酒怀问他说:“说吧,为什么请我吃饭?”

“我喜欢你。”他直接了当地回答她。

“呵——”她不以为然地苦笑一声,说:“你难道不知道,我大你十多岁。不要太天真了。”

“可是我真的喜欢你!”年轻人有些耐不住性子,霍地站起来对她说,手里的酒洒了一桌。

她愣了一会,头低着,像是在沉思默想。接着,他抬起头,盯着艾明,问:“你是同情我吗?”

“是爱你!”艾明斩钉截铁地回答她。

两个人不再说话了,艾明又坐下来,与她一杯紧接着一杯相互对饮。仿佛各自内心都有无限的愁绪,都想借酒消愁。当菜都吃完,酒都喝完,他们都有七八分醉了。艾明想付钱,她一把拦住他,从自己的钱包里抽出一张百元的票子甩给店主。然后她又拦住一辆计程车,带着年轻人回到她的家里。这一夜,两个人在半醉半醒之间,缠缠绵绵,做了男女之间能做的一切事情。

这一夜倾情,对女人的生活起了深远的影响。她对艾明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一天不见面,内心就很空虚。她把他摆在心中丈夫的地位了。就像纸包不住火一样,他们之间的私情在厂里很快就被传开了。于是两人索性在众工人面前出双入对,俨然一对新婚夫妇。有人当面劝她赶快觉醒,主动放弃;也有人在她背后指指戳戳,讲她坏话,而她对一切风言风语都置若罔闻,就像陷入热恋之中而无法自拔。她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他的身上,既像是伟大的无私的母爱,又有对情人狂恋的爱。在情人的身上,她毫不心疼,大把大把地花钱,挥霍多年的积蓄。她落入俗套,为他买这买那,从名牌衣服到时尚手机。只要他开口想要,她就毫不犹豫地满足他。她想永远地把他留住,做她的丈夫。但她却忘记了有个偏颇的观点:像她这样年龄的女人,她的那份美丽只能远观而不能近视。厚厚的花粉也无法掩饰已经沧桑的皮肤。越仔细地看越让人失望。

半年过后,艾明便对她有了厌腻的情绪,不再那么喜欢见她。作为天性敏感的女人,她立刻感觉到了这种变化,变得相当痛苦。但她又心犹不甘,想继续在艾明身上花钱,以挽留他的心。然而,他却从工厂消失了。他辞去了工作,走得悄无声响。这种不辞而别,深深地伤害了她的心。她不是那种恬退隐忍的女人,对自己发誓,一定要找到这个负心汉,讨个说法。她通过自己的人脉和关系,终于弄清了艾明的去处。他回家了,还差几天,就要和一个年轻的女孩结婚。她决定去一趟,做一回坏女人。

时间正值金秋十月,天高气爽。金珍坐车来到这座长江以北的小县城。来之前,她已经把一切都打听清楚。为了这次不约自到,她下足了功夫。她表面上若无其事,内心即痛苦,又愠怒。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她叫了一辆计程车,并给司机详细地址。的哥很快就把她送到目的地,时间正指向午时十二点。酒店的大厅里宾朋满座,看上去还不止一家在这摆设筵席。大门口戗着一块贴红纸的方板,上面写着新人姓名和恭贺的话。艾明赫然在目。她径直向里走,一位服务员拦住了她,“请问您是谁家的亲戚?”

她说出了艾明的名字。服务员便给她指出了地盘。她走了过去,在收礼金的地方掏出钱,并告诉对方,自己是新郎好友,从江南赶来。她挑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并留心观察上面的菜和酒,一切都很简单,好像都在诉说着举办这场婚礼的家庭经济拮据。不一会儿,桌边的人就开始闹哄哄地敞开肚皮吃菜喝酒。她没有一点食欲,目光四处扫视,还是没看到艾明。

大厅的门口一下子走进许多人,声音嘈乱。大家都应声望去,看到一对新人正一前一后走向早就布置妥当的婚礼主持台上。他们的父母跟在后面,一起走了上去。金珍的脸上露出苦涩的笑。她看到艾明身上穿的那套笔挺的西服,居然还是她买的:那可是价格不菲的高档品牌。今天,他很神气,胸口别着红花,满面春风。旁边的新娘,个子矮,貌相普通,白色的婚纱拖在地上。此时,司仪正扯着宏亮的嗓子热情地主持仪式。

婚礼一个环节紧接着一个环节进行着,大厅里充满了祝福和欢乐的笑声。眼看就要到新人互换戒指的时候了。金珍站了起来,离开席位,径直走到主持台上。艾明看到了她,脸上的笑顿时凝固了。司仪正要说话,麦克风被她一把夺了过去,惊得目瞪口呆。台上台下的人也都莫名其妙地望着这个突然搅局的女人。

金珍冷静地望着艾明的脸,对着麦克风,“为什么不告诉我?”

艾明胀红着脸瞪着她,一言不发。她便转向新娘,“姑娘,你们谈了多久?”

沉浸在幸福中的新娘告诉她,“半年!”

金珍点点头,又回头望向艾明,“这么说来,你一边和我睡觉,一边和她谈情说爱。你还真不闲着。”

新娘听出了意思,生气地望着艾明,跺着脚问,“你和她什么关系?”

艾明故作委屈,“我不认识她!不知道哪里来的疯女人。”

金珍依然冷静,“你不认识我吗?瞧瞧你身上的西服,戴的名表,都是我给你买的。"

人群躁动了。艾明被当众羞辱得脸色赭红。他的母亲立刻走到金珍面前,恼怒地把她向外推。她紧握麦克风,继续大声地说,“姑娘,你太草率嫁给他了。他这个人人品极差,只会夸夸其谈,在厂里不合群。而且还好意思花女人钱,就是一个吃软饭的家伙!”

说完这些,她痛快地扔掉手里的麦克风,在一片气愤、惊讶的目光中离开了大厅。她的身后,婚礼台上立刻传来又吵又闹的声音。她的脸上露出了成功报复后的坏笑。

新娘在婚礼上闹了一阵,最后在亲朋好友的劝说下,才安静地走完了整个过程,却少了许多愉快的气氛。婚后,艾明过得很苦恼,媳妇总是拿这事胡思乱想,不停地向他刨根究底,使他几乎解释得要发疯。

金珍的心情恢复了平静,继续她单身生活,偶尔也会想起和小情人一起生活的半年,就像一场梦。

插图/网络

作 者 简 介

潘新华,江苏宝应人,笔名:巴尔扎克的粉丝,普通工人,喜欢写故事,小说,叙事散文,发表于诸文学网站,《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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