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小孩,凭什么?

家庭是一个人成长的起点,父母是孩子们人生的第一任老师。

但遗憾的是,在一些家庭里,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互动既不愉快,也不亲密,父母动辄要使用暴力手段去维持其心目中的秩序,迫使孩子“听话”,而孩子则通常不愿意对父母讲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尽量去保持距离或公开反抗发生冲突,以至亲子关系剑拔弩张,家庭像战场,更为极端的案例,就是让人们非常难以理解的杀害亲生父母的事件。

为什么那么小的孩子会干出如此挑战社会基本规则的事情?

最新的对儿童时期亲子互动影响的研究,或许能够对理解类似事件有所启示。这项研究利用的是一项英国全国范围的随机抽样长期随访调查数据,被选中的1.9万个9个月大的孩子都出生在2000年至2001年之间,随后分别在3岁、5岁、7岁和11岁的时候,进行多方面的跟踪调查。

来自英国布里斯托大学医学院的普利亚·拉贾古鲁(PriyaRajyaguru)等人主要关注的是管教方式的长期影响问题,对其中有完整数据的4732个家庭进行了研究,研究主要通过母亲自填问卷的形式,记录自己的管教方式和自己观察到的孩子的行为特征,对比了3岁和11岁时的变化。

与“打”“吼”“责骂”等相对粗暴的攻击性方式相对的是“忽视”“剥夺特权”“送进房间”等相对温和的撤回性管教方式。研究发现,母亲在孩子3岁时采取这两类管教方式的话,11岁时行为问题都会减少,但暴力攻击性管教会导致情绪问题增加,亲社会行为减少。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撤回性管教方式就是最好的管教方式,因为两种方式都会导致孩子精神疾病问题增加,这项研究本身就是在虐待问题背景现儿童问题的。

而且,由于英国法律对“打孩子”中“打”到什么程度算构成犯罪有相对清晰的标准,这里的“打”与一些中国家长仅凭感觉,敢于对自己的孩子下狠手的做法,不可同日而语。

在中国,大量进入新闻报道的打孩子事件,总是提出这样一个悖论:同样是打,成年人之间可以轻松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但成年人打自己的小孩,如果不受到舆论广泛关注和强烈谴责,往往只能在造成死亡等严重后果时适用刑法,让人们对在儿童问题上,国法和“家法”哪个更大,产生怀疑。打孩子,凭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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