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物理的基本公理五
(栏目内容之十二)
【结构物理的公理说明】:
针对结构物理学而言,全部理论体系都将建立在十大基本公理之上,所以特此声明:本学科所称的十大基本公理,虽然不具备“经过人类长期反复实践的考验,不需要再加证明的基本命题。”性质,但可以肯定,它们是经过我企20多年对结构物理研究的精华,虽胆大妄为,但只想尽匹夫之责,毕竟人类对结构物理科学还只是一个无人区领域,应该为前瞻性命题。
重力双重性原理的物理学痛点五:
什么是非保守重力?牛顿力学定义:由于保守力所做的功与运动物体所经过的路径无关,因此,如果物体沿闭合路径绕行一周,则保守力对物体所做的功恒为0,也就是说势能与其他形式能量的转化为零。所以,重力是保守力,不具有能量开发价值。难道客观存在真是这样的吗?其实决定重力是否保守力,是由零势点所决定,因为没有支撑力,重力就消失了。但如果以轴支点为支撑力零势点时,重力的能量变化就绝对不会与以地面为零势点相同,因为重力相对支撑力而言,涉及存在稳定态(重力面小于支撑力面)和亚稳态(重力面大于支撑力面)两种物理状态,即重力的稳定度越小,其重力能量的多样化变量因素就越大,有关这个重力的规律漏洞,即在重力能量研究中,同样存在公理四中的《支点悬空质量》理念问题,它就是物理学痛点之五。
一、创新亮点:(是针对物理学痛点五研究获得)
重力双重性原理:“重力以地面为零势点时具有位能保守力特性,而以轴支点为零势点时则具有支点质量悬空位能非保守力特性,即重力具有保守力和非保守力双重特性。”
公知,对于重力的定义,是物理学名词拥有众多版本的唯一一个物理名词。但是在重力能量定律中,发现了“支点质量悬空位能”物理量的客观存在,进而对重力重新定义:《重力是物质、物体、相对于地面的结构体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种物理变量。》因为对重力的施力物体是地球,称为是引力作用,但实质也是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效应,所以,针对现有五个版本的重力定义,只要认定“引力只是结构体之间互为抵抗力作用的一种平衡力物理量。”就简单化了,因为称引力为一种平衡力,它既包含了两个物体的相互吸引,又说明了抵抗力具有斥力功能。所以,“力”是以结构体而存在,各种不同功能则体现在结构体的相互作用中,所谓引力、重力只是功能在不同应用中的物理量而已。
而称为轴支点,是指以中心轴为支点的物体重力,它分为纵向轴(例如球体、陀螺锥体、台风与龙卷风等),以及横向水平轴(双支点或多支点车轮等),其实重力以单支点为零势点时则具有悬空位能特性,是专门针对各种空间物质体而定义,且轴支点重力只是空间物质体的特例。所以,本规律强调支点悬空位能非保守力特性,是专门针对重力利用能量而言,并且可涉及到更多空间物质体能量变化要素之一。所以该定律结束了近代科学单一保守重力时代,首创了非保守重力能量的客观存在以及产生和可应用条件。
二、可改变世界的亮点:
因为该原理突破:揭示了重力能量具有保守和非保守重力双重能量功能。进而给重力定义了一个全新的物理结论,所以,可改变世界的亮点是还原重力能量的本质存在,开启重力能量的全新科学应用,创建一个绿色能源利用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