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经济万年史】071古罗马共和国后期经济
1.农业
(1)农业的特点
共和国后期农业的最重要特点,首先是大田庄的产生,大土地所有制取代小土地所有制。大庄园经济改变了罗马农业的性质。其次是种植作物的变化。以前在意大利,谷物的种植占优势。但到公元前2 世纪,由于从各行省运进了更加便宜的谷物,意大利的谷物价格大跌,种植谷物不再有利可图,因此谷物的种植减少了。在农业中占优势地位的部门是畜牧业,果艺、园艺,橄榄的种植,葡萄的种植和各种技术作物的培植(如编篮子用的柳枝等)。再次,是农业技术的改进,开始采用科学的种田方法;轮耕制,用豆科植物恢复地力,用犁深耕、选择优良品种,并从迦太基人那里学会用木板打谷脱粒。
(2)田庄经济
在公元2 世纪的经济变革之后,田庄经济成为罗马农业的主体。田庄经济的特点是大规模地使用奴隶劳动。田庄经济具有很强的商品经济的性质。
大规模的土地集中造成了田庄大量使用奴隶劳动的各种有利条件。古罗马农学家加图曾指出,在240 犹格(60公顷)的橄榄园中服务的奴隶的一般成份是:大管家(即奴隶的监工,本身通常是奴隶出身),大女管家(常常是大管家的妻子)、5 个工人、3 个农夫、1 个骡夫、1 个牧猪奴、1 个饲羊奴——共13个人。对于100 犹格的葡萄园来说,加图规定了这样的标准:大管家、大女管家、10个工人、1 个农夫、1 个骡夫、1 个看管柳林的人、1 个牧猪奴——共16个人。这些工人的定额是低的,但加图这里所举的只是奴隶中经常工作的骨干人员。在收获时和榨橄榄与葡萄时还要另外雇佣一定数量的自由工。
加图的定额只适用于意大利中部的非谷物性质的庄园,南方的巨大的牲畜庄园和西西里的谷物庄园则要求相当多的奴隶。
大庄园多以种植葡萄和橄榄等园艺作物为主,谷物生产居次要地位。这些园艺作物的种植,提高了农业的商品属性,自然地加强了庄园与城市市场的联系。因为种植葡萄是为了酿酒,种植橄榄是为了榨油,这些产品主要是为了在国内市场上出售或为了向国外输出而进行的生产。
加图的农业著作中谈到了庄园经济与市场的密切联系。他说:' 购置田庄,如果可能,它应该位置在一座山下;面向南方,地点要很适合健康,劳动力供应必须很充裕,供水方便。靠近它还得有一个繁荣的市镇,有海或者可通航的河道,再不然,就有很好而且来往频繁的大道。' 显然,城市、通航河道和往来频繁的大道对加图来说有着重要的经济意义。他还告诉罗马奴隶主在购买庄园时,' 首先不要注意土壤的肥力,而要注意近处是否有大城市,靠海或交通方便的地方,以便运销产品。' 从加图的著作中,也可以看到庄园的产品不仅是为了满足本庄园的需要,而主要是为了出售。加图说:' 应尽量出售货物,如果价格高,即卖油……总之要卖掉所有剩余之物。主人乐于多卖而少买。' ' 在城市附近应种植各种蔬菜,培植诸种制冠用的花,麦加拉的葱,……特尔斐的月桂以及塞浦路斯的野生果类。……城郊的地产,特别是假如它是主人仅有的一个,主人应在种植上竭力使之愈益有利可图。' 庄园不仅出售产品,也从外部购买物品。加图在他的著作中列举了最适合于给田庄购买各种物品的那些意大利城市:在罗马购买贴身衣、长袍、背心,补缀的襦子,木鞋(奴隶用);在卡里和明图尔奈——头巾、铁器,如大小镰刀、铲子、鹤嘴锄、斧、铜制马具、枷锁、锁;在委纳弗路姆购买铲子等等。
庄园经济的规模,在意大利中部主要是中型的庄园占优势,面积一般在150-500犹格,这是因为该地区的庄园是非谷物的庄园,葡萄园、橄榄园、果园、菜园,由于技术和经验的原因,不容许大规模集中。意大利南部的庄园主要是牧场,因为这里属丘陵地带,仍保持着冬夏按季节迁移牧场的习惯,这种大群迁徙的牧畜法,不用贮存冬季饲草,无需运输,而且羊毛、羊皮、羊肉都能带来好收成,这使得牧场经营有利可图。牧场的地产能达到500- 1000 犹格。西西里和非洲的庄园则为大谷物庄园,规模常在1000犹格以上。
2.工商业
(1)手工业
罗马的扩张和财富的增加,并没有使原本不发达的手工业随之发达起来。马克思在谈到公元前2 至前1 世纪罗马经济的时候说,在共和国末期以前的罗马,手工制造业远在古典世界的平均发展水平之下,商人资本、金融资本,高利贷资本已经发展到最高点了。
在晚期的罗马共和国,在意大利工业中占优势的是小手工业,极大多数的手工业者是由自由人和被释奴隶组成的,奴隶并不多。
罗马的手工业不发达,首先是由意大利的农业性质造成的,农业吞没了大量的奴隶;其次,征服也使手工业的发展对罗马在本质上成为不需要的了,因为征服使罗马发了财,罗马人用他们从行省榨来的那些金钱,在行省购卖商品,供应罗马的需求。罗马本来水平就较低的手工业,便无法得到发展,只能停滞在公元前2 世纪以前的水平,即自由小手工业的水平上了。此外,罗马人对于手工业的态度也不利于它的发展,手工业在罗马人看来是一种很不光彩的职业,富裕的罗马人宁愿从事包税、投机或把钱投到农业中,而不愿投资手工业。
(2)商业
在罗马共和国的晚期,商业与对外贸易获得了高度的发展,其原因在于统治区域扩大,以及大量财富的流入,小农经济渐趋消亡,与外界联系的增加。
奴隶制庄园的生产是商品性的。庄园里的一应物品,从生产工具到生活用具,都要从市场上购买,而庄园的产品则用以出售。
但在晚期罗马共和国,发展最为引人注目的还是对外贸易。文献史料和铭文都提到了狄罗斯岛、巴尔干半岛、小亚细亚、高卢和其它各行省的意大利商人。提到次数最多的是狄罗斯,这个地方从公元2 世纪中叶开始便起了东部地中海最重要的商业中心的作用。意大利商人在狄罗斯岛上的代理人都有自己的同乡会或俱乐部类型的组织。
罗马商业的重大特点是其入超的性质,造成这一情况有许多原因。当罗马加入地中海贸易的时候,比较落后的意大利经济经受不住地中海许多地区高度发达的生产的竞争。例如,劣质的意大利葡萄酒远不能和希腊的葡萄酒竞争。此外,金融资本的大量增加也使得人们有足够的金钱在意大利以外的市场上购得所需商品。在征服时期,这种情况对意大利还不是一种危险,因为贸易的逆差由于大量现金的输入会得到补偿。但等到征服停止之后,对各行省的政策改变了,贸易逆差就产生了不良影响,贵重金属从意大利大量外流,引起金融危机。
3.城市
奴隶制经济的发达、财富的涌入和商业的兴盛,使得罗马的城市走向了繁荣。罗马城由一个小城邦发展为一个大的中心城市,到公元前2 世纪时,进而成为有世界意义的首都。罗马城的规模超过了西方所有的城市,逐渐同希腊化的城市安条克和亚历山大里亚并驾齐驱。
第二次布匿战争以后,罗巴城的卫生条件和外观由于新的公共工程而得到很大改善。它的日益增多的人口要求有住宅区相配合,于是一种用板条作材料的廉价住房很快发展起来。富有家族的私人宅第则普遍采用经过修琢的面料,里面抹上水泥。富人还习惯在乡村修建避暑别墅。
由战争胜利者出钱或由监察官拨公款修建的大量的公共工程使罗马城的市容得到极大的改观。在私人的奉献中,还愿的神殿仍是普遍的纪念形式。希腊的大理石被用来建造神殿。沿广场排列的古老店铺被具有市场和审判法庭双重功能的新法西亚会堂取代。在阿芬丁山南面,建造了一个巨型走廊市场和粮仓,在台伯河上,用混凝土建造了一个新的码头。罗马特有的' 凯旋门' 的修建,也在公元前2 世纪崭露头角。
罗马的街道铺的是从阿尔巴山运来的坚硬的熔岩。公元前179 年,在罗马城市修建了第一座石桥,从此在城内承担所有运输任务的旧栈桥开始被淘汰。加图任执政官时,还对罗马水道进行了一次彻底的修整。公元前144 年,在行政长官勒克斯的提议下,罗马兴建了第一座高水管桥,从亚诺河源头引来罗马城的全部用水,全长36英里。
总之,大量的公共工程与市政建设,使罗马逐渐变成了一座庞大宏伟的城市。
4.财政和税收
共和国晚期,随着罗马统治地区的扩大与经济情况的变化,国家的支出与收入都大大增加了。与共和国早期简单的财政情况相比,国家财政的规模大多了,但是其机构的发展却仍然很落后,罗马并没有建立起复杂精密的财政体系。
(1)财政收入
这一时期财政收入的来源有:行省的税收,国家公有地出租的租金,国有矿山的收入,河、湖、沿海的捕鱼权、盐的专卖、对释放奴隶所得的5 %抽税,偶尔实行的5 %的继承税,和在港口征收的2-3 %的' 关税' 等等。
在这些税源中,最主要的是行省的税收,财政收入的大部分来自行省。
罗马自占领西西里之后便开始对被征服地区一律按臣属类型设省治理。到公元前120 年,罗马一共设了10个行省。对行省在征服期赤裸裸的掠夺之后,便开始了对行省有组织的掠夺。被征服地区的土地往往有1/3 被罗马直接霸占,划为国家公地,其余的土地则被课以重税。由于罗马关于征税没有什么一定之规,所以各省的税收也大不相同。主要的税收由耕地和种植园的所有者承担,在大多数行省,土地税为固定数目的银,代表平均收入的价值定额;但在西西里、撒丁尼亚和亚细亚,则根据实际收入,每年抽取数目不同的什一税。在西西里和撒丁尼亚,什一税折成谷物,在亚细亚则支付货币。除了土地税之外,公元前146 年开始在非洲征收人头税,后来扩大到所有行省。在公共土地上放牧的每头牲畜也要收税。
行省税收的征收方式多为包收制。罗马没有专门的财政机构管理对行省的税收事务,便采取最简单的办法即将税收承包出去,由包税商人完成。包税商人先向当局承包各项税金,向国库预先缴足税额,然后便可向纳税的行省居民加重征收,牟取暴利。这就是包税制。包税制给行省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与灾难,却养肥了包税商人。包税商人多由罗马骑士阶层担任,这些以挣钱发财为本务的包税人异常凶狠,行省居民等于是掌握在他们手中任由宰割的羔羊。他们与监察官签订合同以后,收税办法便由包税人任意安排,政府不再过问。由于他们手中掌握有大笔现金,包税人常伙同商人作投机,用公款在收获季节低价买进粮食,在缺粮季节高价出卖。为了进一步搜刮行省居民,包税人放高利贷,月息高达4 分。收税时,包税人往往得到总督的保护,甚至用士兵帮助镇压负债人和纳税人。西塞罗说:' 行省赋税是强加在被征服者身上的战争赔偿费'.在包税制度的基础上,一些特殊的类似股份公司的企业产,生出来。有时个别的富豪虽资本雄厚也包不起某项税收,于是为了买到包收的权利就由几个包税商人联合起来组成商号。商号的每一个参加者在这件事业中加入一定部分的资本并取得相应数量的利润。人们利用这些' 股票' 投机,买卖它们,利用它们的涨落赌博。包税人的大商号也有自己的一套机构:书写人、代理人、船舶、行省的办事处等。这是一种资金浩大的金融组织,是对行省系统剥削的主要工具。
罗马在征服过程中也直接霸占了许多土地、矿山等,或直接经营,或转让出租,这也给国库带来了大笔的收入。比如坎佩尼亚的国家公有地和西班牙的大型银矿等等。
罗马共和国的财政收入总额是不断增长的。在西塞罗任执政官时,为50,000,000第纳留斯。庞培征服叙利亚、本都之后,增加到8500万第纳留斯,凯撒征服了高卢,增加的年收入约合1000万第纳留斯,以后奥古斯都吞并埃及,更给罗马带来巨额收入。到帝国初期,罗马的财政收入已经约合15,000 万第纳留斯。
(2)财政支出。
国家财政开支主要包括国家官僚机构、公共工程、祭祀、仪式、发放粮食救济、军队及行省的政府开支等等。
由于各种官吏是没有薪金的,所以国家行政管理的费用仍然很低。但行政人员和国家奴隶的数量、规模增大了。直到凯撒以前,花费在警察和防火上的费用一直是很低的。
公共工程、比如修建和保养道路、引水道、城墙、公共建筑等,经常要花费1 年收入的10-20 %,这些花费由监察官一次拨出。如同过去一样神殿常由得胜的将军从战利品中出资修建,由他们的后代保养修缮。但有时国家也应祭司的要求出资修建一些神殿,并作一些特别的祭献。
对城市的贫民发放救济粮始于盖约.格拉古时期,这一项花费每年要达到750万第纳留斯。
国家财政支出的大项是在军队与行省上。在混乱时期,军队和行省的花费是相当大的,花在某些行省上的钱有时已超出了它给国家提供的收入。罗马元老院向来反对设立常备军,因为他们担心这会导致将领滥用权力。但是在一些行省,如西班牙、阿非利加和东方战事的接连不断以及原有军事制度的腐败,使得常备军的设立成为必需。于是公元前107 年罗马进行了军事改革,实行募兵制。军费的开支随之剧增。每个士兵每年要120 第纳留斯的薪水,一个军团仅发士兵军饷一项花费就超过50万第纳留斯,如果再加上武器、装备等,则一个军团一年的花费至少在100 万第纳留斯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