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计划 | 全省首创涉讼困境未成年人救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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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福州市民政局、福建省教育援助协会联合出台《关于联合开展涉讼“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建立“司法+民政+社会组织”三位一体的救助机制,对各类诉讼案件中需要救助的未成年人开展救助行动。

该机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根据,本着“特殊、优先、全面保护”的原则,将社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作为涉讼“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体系中的一个重要主体,共同推动构建以法院司法救助和民政部门社会救助为主、以社会力量补充救助为辅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支持和救助体系。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司法防护网,填补了我省涉讼困境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制度化,规范化运作的空白,同时也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下特殊儿童和青少年群体的保护提升了新的理念、途径和模式。

救助内容及和措施

1
司法救助

全市两级法院贯彻落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诉讼环节,对符合司法救助的涉讼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予以国家司法救助。

2
社会救助

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根据低保、特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和临时救助等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或家庭纳入政府保障范围,发放生活补助金或临时救助资金,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3
补充救助

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基础上,福建教育援助协会联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开展资金帮扶、关爱服务,实施补充救助。

救助实施步骤

在征求当事人或家庭同意的前提下,由市中院收集汇总两级法院涉讼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移送市民政局和省教育援助协会进行调查核实、评估,经三方会商,明确救助方案并组织实施。

福建省教育援助协会(红苹果公益)作为一家关注特殊群体困境问题、聚焦服刑人员子女帮扶的慈善组织,是此次该市“三位一体”机制中的主要社会力量,除了承担以下具体救济责任外,还将在倡导更会社会力量融入该市“三位一体”的机制中发挥积极作用。

资金帮扶

根据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学习成长所需的合理费用进行评估,由福建省教育援助协会(红苹果公益)对经济困难家庭给予每年1000-3000元资金帮扶。

关爱服务

在春节、儿童节、生日等时节以礼盒的方式为未成年人寄赠礼物,满足未成年人心愿以及被尊重的需要,以此建立关系开展后续帮扶工作。

为家庭困难的未成年人购买大病医疗保险,缓解受害家庭“因病致贫”问题,提高受害家庭风险防范能力。

链接社会资源,为适龄的未成年人提供假期实习岗位,提高受害家庭的自主脱贫能力以及未成年人的职业适应能力。

招募心理学专业背景志愿者,为受害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排解因受到犯罪侵害带来的心理压力。

为需要学业辅导的未成年人链接社会资源,以提供线上学习平台账号、寄送辅导书等方式助力未成年人学习。

对于需要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为其链接法律资源,指定律师提起公益诉讼,或协助为其办理司法救助事宜等。

“司法+民政+社会组织”三位一体的救助机制不但是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福州市民政局、福建省教育援助协会等三个部门在推进我省司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一次积极探索创新,同时也是三家单位“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具体实践成果体现。

红苹果公益将在探索多元化、立体化司法救助模式的同时,积极主动对接和联合司法、法院、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将这种模式进一步引进和复制到更多的地方,让更多的“困境未成年人”群体得到更深的、更完善的关爱和救助!

关于我们

福建省教育援助协会(红苹果公益)是一家致力于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帮扶援助的5A级慈善组织,2019年5月获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

协会关注特殊群体困境问题,聚焦服刑人员子女帮扶,针对困难家庭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各类需求,围绕儿童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开展一系列帮扶项目,力求在心理健康、权益保障、能力建设等多方面促进特殊群体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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