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税用73项指标考量个体户纳税信用
浙江省国税局结合个体工商户经营规律,量身打造包括历史信息、申报信息、缴税信息、发票及税控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查补罚没信息、税务稽查信息和外部信息8大类73项指标体系,通过量化打分、累计分档,实现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纳税人信用分类应用管理等内容的无缝衔接。
近日,浙江省国税局通过制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建立起了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制度,填补了纳税信用管理的空白。
据浙江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徐建军介绍,浙江省国税局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制定了《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结合个体工商户经营规律,量身打造包括历史信息、申报信息、缴税信息、发票及税控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查补罚没信息、税务稽查信息和外部信息8大类73项指标体系,通过量化打分、累计分档,实现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纳税人信用分类应用管理等内容的无缝衔接。
徐建军说:“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推行的纳税信用评价范围仅适用于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大量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尚未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在浙江等民营经济发达的省份,个体工商户偷逃税、欠税、走逃、假停业等不诚信现象时有发生,而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也迫切需要纳税信用A级的评价,以期得到社会的认可。”
在先行开展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的湖州市,吴兴区杰杰装饰建材商行负责人顾鼎杰前不久通过“税银贷”项目顺利拿到95万元贷款。由于有良好的诚信纳税记录,顾鼎杰的商行被评为2015年度纳税信用A级。“没想到这次贷款这么方便、这么快,今年我们准备扩大经营规模,这笔贷款简直就是及时雨啊。A级纳税信用的含金量还真挺高,今后我们更要依法纳税,守护好这块'金字招牌’。”顾鼎杰高兴地对记者表示。
浙江省国税局在湖州市国税局试点实施的纳税人信用分类管理,推动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信用评价与企业纳税人信用评价的全面融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湖州市国税局开发了纳税信用评价应用管理系统,将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范围内纳税人的评价结果采集、全部纳税人即时信用状况记录、纳税信用级别分类等均融合在一个平台中。该系统按自动采集记录、实时动态评价的标准,每月扫描所有纳税人即时纳税信用状况,生成全体纳税人评价结果信息仓库,实现了纳税信用级别动态管理,保证评价记录的有效利用,大幅提高了信用管理自动化、信息化水平。试点至今,该系统已累计将56827户次纳税人列入诚信评价范围,其中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类型纳税人占比86.27%,共有20户监控类纳税人纠正了涉税违法行为,共计缴纳税款11.84万元,罚款4.25万元。
此外,作为首批参与“信用浙江”建设的部门之一,浙江省国税局与该省信用中心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向省信用中心提供企业信用等级信息、欠税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涉税信息,落实多部门联合激励惩戒措施,既为守信商户的发展搭桥铺路,也使失信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2015年底,个体工商户杨某结束在湖州的生意后,最后一笔税款未结清就回了江西老家。杨某的行为立刻被信用管理平台捕捉,他被列入了监控名单。通过人民银行跨省数据交换系统,相关信息第一时间传递给了银行、公安等部门。不久前,杨某在老家从银行贷款时,因被列入了信用“黑名单”直接叫停。于是,杨某只得主动回湖州缴清了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