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61县(市)区财政收入超8亿可发企业债 汝州已获批20亿丨全名单
投实君按:地方债发行猛增!
今年前8个月,地方债发行规模已达4.8万亿,超过去年全年的3.8万亿总发行量;机构预计,今年全年地方新增债及置换债总额将超过6万亿元;各地方政府通过加大发行地方债筹集资金,投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扩大政府支出,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有效发挥了积极财政政策的功能。
近期,交易商协会、发改委、证监会三大债券发行渠道也不同程度调整了地方债发行规则,监管风向微妙变化:
上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召开主承销商通气会,公布一系列债券融资新政,平台债、地方债和房地产债的发行或将放宽;
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其官方微博发文,称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甄别标准进行了修订,类融资平台发债或将收紧;
而发改委在去年密集调整企业债监管政策,平台类公司发行企业债的门槛得到实质性降低。据从事债券承销的金融界人士表示,对于区县级城投公司,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要超过8亿元,即可通过资产整合、担保增信等方式发行企业债券,期限一般为7年,票面利率在5%左右。而且募投项目也非常多元化,包括棚户区改造、养老、公路升级改造、孵化器项目建设、地下管廊、易地搬迁、旅游项目、停车场建设、公租房、水利枢纽等。
9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河南省汝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6〕263号)》,核准汝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20亿元;所筹资金7.4亿元用于汝州市城东片区风穴路街道张鲁庄城中村改造项目,7.6亿元用于汝州市北汝河北侧片区钟楼街道郭庄城中村改造项目,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期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据投实统计,截至9月7日,2016年河南省共获批城投类企业债5支,拟募集总额不超过64.9亿元(不包括刚刚获批的汝州债),详细名单见下文。值得一提的是,禹州市投资总公司今年发行的禹州市投资总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以3.89%的利率募集资金12.8亿元,是迄今河南发行利率最低的一只企业债券。
按照目前市场默认的“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超过8亿元”的县区级城投平台企业债准入门槛。在河南省108县(市)中,还有哪些地区的财政收入达到了这个门槛?根据投实此前发布的《河南省108县(市)财政收支全榜单》(点击标题直接查看),2015年河南省有51个县(市)的一般公共财政收入超过了8亿元,同时,郑州市10个辖区全部达到此标准。(全部名单附后)
交易商协会:取消禁发期优化发债主体范围
在发行时间方面,据21世纪经济报道,银行间交易商协会鉴于目前相关市场参与主体发行合规水平已有大幅提升,拟取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窗口的相关要求;按照原有规定,债券到期前10个工作日不得发行新债,交易商协会明确取消该禁发期的限制。
募集资金用途方面,AA级(含)以上企业,募集资金用途可用于归还金融机构借款、信用债券,包括企业债、信托、资管、融资租赁等。
发行主体方面,21世纪经济报道称“交易商协会将放开区县级平台发债”。而中国证券网随即在网站发布简讯,称“接近交易商协会的人士对中国证券网记者表示该报道系误读“。综合目前的公开消息,交易商协会将放开经济基础较好、市场化运作意识相对较高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属平台企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且不受五大用途的限制;而区县级平台企业并没有完全开放。此外,房地产公司的准入标准不变,仍未AA级(含)以上上市房企和国有房企,但注册品种有中票扩大到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交易所:取消现金流占比指标引入加权平均法计算收入占比
9月2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发行主体不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前期监管实践中,证监会参照签发部门有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名单予以执行;同时,对不在该名单内、但具有融资平台公司特征的主体,证监会要求其不得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并需结合营业收入及现金流来源情况说明其是否具备市场化运营机制;考虑到发行人来自所属地方政府收入占比是衡量其市场化运营程度的重要参考指标,证监会在前期监管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类融资平台的发债审核标准,重点关注发行人来自地方政府收入占比情况,规范企业融资行为,防范债券市场风险,维护债券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当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的官方微博也发声: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甄别标准进行修订,一是将“双50%”调整为“单50%”,即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所属地方政府的收入占比不得超过50%,取消现金流占比指标;二是调整指标计算方法,发行人计算政府政府性收入占比,除了可采取报告期内各年度政府性收入占比的算术平均值外,也可采取“加权平均法”(各年度源自地方政府的收入总额/各年度营业收入总额)。
发改委:放开发债指标限制吸引发债主体
公开信息显示,发改委对企业债监管的调整集中在去年。其中,2015年5月27日,国家发改委在官网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降低了发行企业债的主体门槛。
该文件对两类债券放开发债指标限制,一是“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或由资信状况良好的担保公司(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上)提供第三方担保、或使用有效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使债项级别达到AA+及以上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七大类重大投资工程包、六大领域消费工程项目融资”;二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停车场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电网改造等重点领域专项债券”。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县域企业发债也没有数量限制。
根据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债,不与地方政府债务率和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挂钩”,且“区域内企业发行企业债,中票等余额不得超过上年度GDP8%的预警线提高到12%。”同时,城投类企业和一般生产经营类企业需提供担保措施的资产负债率上限放宽至65%和75%;二者主体评级为AA+的,资产负债率分别放宽至70%和80%;主体评级为AAA的,资产负债率上限则放宽至75%和85%。
而从目前陆续披露出来的企业债行政许可来看,募投项目的种类比较多元,包括棚户区改造、养老、公路升级改造、孵化器项目建设、地下管廊、易地搬迁、旅游项目、停车场建设、公租房、水利枢纽等。
9月6日,发改委在网站公布了《关于河南省汝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6〕263号)》,核准汝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20亿元;所筹资金7.4亿元用于汝州市城东片区风穴路街道张鲁庄城中村改造项目,7.6亿元用于汝州市北汝河北侧片区钟楼街道郭庄城中村改造项目,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期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在这之前,2016年河南省共有5支城投类企业债得到发改委核准:
4月6日,洛阳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获批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15亿元,用于安置区建设;
3月29日,南阳高新区投资有限公司获批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8.8亿元,用于安置房建设;
3月17日,郑州牟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获批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8.8亿元,用于安置区建设;
3月2日,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获批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19.5亿元,用于地下综合管廊及停车场建设;
3月25日,禹州市投资总公司获批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不超过12.8亿元。8月12日“16禹停车“上市发行,利率3.89%。这是河南首只县级城市发行的停车场建设专项企业债券,也是迄今河南发行利率最低的一只企业债券。
一些从事债券承销的人士表示,对于区县级城投公司,通常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要超过8亿元,即可通过资产整合、担保增信等方式发行企业债券。
河南51县(市)、郑州10辖区财政收入“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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