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嫠簋铭文,61,黄
铭文的第61个字是黄,黄耳传书的黄。
黄字在铭文的这个位置,和今天的黄字没什么区别。
黄字的演变
甲骨文的黄字象佩璜形,上为系,下为垂穗,中间为双璜并联状。有人认为字形是展开的兽皮状,或者是寅字的同源字,表示射箭的靶心。这些解释想象的成分比较大。黄字金文的变化比较大,上面变为廿字,下面是田字。小篆、隶书和金文类似。
《说文解字》:“黄,地之色也。从田从炗,炗亦声。炗,古文光。”意思是:黄是土地的颜色。字形采用“田、炗”会义,“炗”也是声旁。今天河南的光山县历史上是光州,下辖的潢川县是春秋黄国的故地,有人认为是从《说文解字》中得到的启发。段玉裁注:易曰,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土色黄,故从田。都不是本义。
在本篇铭文中,这个黄字用的是本义,是指玉佩,后世也写作衡,或者珩。
郭沫若在《师克盨铭考释》一文中对其中的“赤巿五黄”做了很详细的考释,他写道,《礼记· 玉藻》亦云:“一命緼绂幽衡,再命赤绂幽衡,三命赤绂葱衡。”自汉以来,均以珩若衡为佩玉,珩乃后起字,衡乃假借字。珩若衡在金文则作黄,间有用亢字代替者。据我所知,凡言“赤巿朱黄”者二十六例……言“叔巿金黄”四例……余四十七例均作黄,玉佩在金文中作“黄”者如是之多,我因而悟得古金文乃至甲骨文中之黄字或从黄之字所从黄字,为珩之初文,乃玉佩之象形。
可以参考下面的玉佩还原图,是著名的考古专家郭宝均先生的成果,他赞同郭沫若的看法“释黄为古玉佩之象形,实具创见……”
其实不仅古玉佩作黄字形,从考古发掘中所见,战国时代有于死人面上饰以玉片或石片的风习,其布局也恰似一个黄字。下面的石片面饰图,是出土于洛阳中州路的一座古墓中。
d. 《木兰诗》有“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一句,又徐陵《奉和咏舞诗》“低鬟向绮席,举袖拂花黄”,所谓“花黄”就是面饰,并不是说一定要贴上黄色的东西。这可证明不仅玉佩称黄,面饰亦可称黄。
典籍中之葱珩、黝珩或葱衡、幽衡,葱与幽或黝均表明玉佩之色;金文之朱黄、幽黄、葱黄、素黄、金黄之朱、幽、葱、素、金亦均表明玉佩之色。
这篇铭文中是金黄二字,现在都直接释读成金衡。现在衡字的意思是秤杆,或者直接就是秤,不能理解成金秤,而是金色的玉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