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耗材又迎来集采,堪比国采规模!
昨日(1月26日),内蒙古等14省(区、兵团)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跨省联盟初次置换人工关节和冠脉(PTCA)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公告。
公告内容如下: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要求,坚持优势互补、成果共享的原则,积极推进医用耗材联盟采购,加强政策和管理协同,提升联采工作效果,保障群众获得更加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按照“六省二区”药品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省际会商联动机制工作计划,经“六省二区”及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4省(区、兵团)医疗保障局协商一致,决定开展2021年第一批跨省联盟初次置换人工关节和冠脉(PTCA)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一、工作目标
坚持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通过跨省联盟初次置换人工关节和冠脉(PTCA)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推动医用耗材价格回归合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实施范围
1、初次置换人工关节为内蒙古等13省(区、兵团)(青海省联动价格)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2、冠脉(PTCA)导引导丝为内蒙古等14省(区、兵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具体医疗机构名单由各省(区、兵团)自行确定。
三、采购机构及平台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牵头组成跨省联盟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负责平台操作。
跨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相关征求意见、采购文件、公告及信息等,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网址http://ylbzj.nmg.gov.cn/yycgw/)发布,联盟各省(区、兵团)同步在本省(区、兵团)集中采购平台转发。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的具体品种、约定采购量、采购方式、采购要求等以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自18年底,4+7药品集中采购正式官宣以来,国家集采已经成为集采常态。但受限于国采只纳入过评品种,尚无参比制剂或未有企业申报一致性评价,而同样临床用量较大占用医保资金的品种集采则理所应当地落在了地方的肩膀上。
于是在国家医保局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常态化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指挥下,近两年,各地区都纷纷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带量采购,比如武汉的胰岛素、湖南的抗菌药、福建未过评品种,山西注射剂、青海省的中成药集中采购等等。
为了更好地榨干药械价格的水分,国家在鼓励各地区积极推动集采的同时,也开始推进构建区域性联盟采购机制。
联盟化、区域化的药械集中采购可以实现政策的取长补短,更好地挤压药械价格的水分,对国家层面的药械集中采购也是一种非常好的补充。
2020年以来,在国家政策的鼓舞下,省际药品带量采购不断涌现:
比如重庆、贵州、云南、湖南、广西五省区市组成的采购联盟,并开展了第一批常用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共中选15个品种、187个品规,药品最高降价幅度达83.54%。
再比如由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湖南、广西、贵州和海南10个省(区、兵团)组成的省际联盟也已“开团”:针对46个“人工晶体”耗材清单进行集采,平均降幅达53.26%,最高降幅达到84.21%。
随着联盟集采规则及采购流程越来越成熟,加上国家政策的鼓励,跨省、跨区域的集采将成为常态。
自2019年开始,耗材也迎来了带量采购。2019年7月16日,安徽省打响耗材带量采购全国第一枪,随后浙江、江苏、陕西省省级联盟相继发出公告,正式拉开了省际联盟跨区域带量采购大幕!
此后的一年多来,跨省耗材集中采购不断涌现。2020年5月,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公告,组织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8月21日,京津冀以及11个省份将形成联盟,从部分高值耗材开始率先实施集采......
相比于药品,医用耗材领域各种联合带量采购已成为趋势,且集采规则、流程更为成熟。
而在联盟集采如火如荼地推进下,耗材也迎来了首次国家层面的集采。
2020年11月5日,首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天津产生拟中选结果。本次集采产生10个拟中选产品,冠脉支架价格从均价1.3万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
而据了解,第二批高值医用耗材国家集采已在酝酿,敬请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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