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八字风水择日初级 制煞要法制煞要法篇
第三十章 制煞要法制煞要法
《选择宗镜》曰:坐三煞向太岁,此不能制者也,不可犯也。
三煞在方在向,及阴府在山,此可制而不易制者也,不可轻犯。其余纷纷神煞,
中煞制之,小煞不必制,有吉星同到,自能压伏。除太岁在山在方,宜合不宜冲,炙退在山在方,宜补不宜克,此外则四法而已。干犯干制,如阴府天金神,
皆以干制干也,支犯支制,如地官符之类,择其死月死日修之可也,
三合犯三合制,如三煞打头火天官符,以三合局克之可也,
纳音犯纳音制,如年克地金神,以纳音制之可也。
今通书制三煞等法,皆用纳音,不知纳音力轻,仍当兼地支三合取用方是。
《千金歌》曰:“煞在山头更若何,贵人禄马喜相过,三奇诸德能降煞,吉制凶神发福多。”此言山头之中煞小煞不用克制,而止以诸吉照之者也,盖克则克倒坐山矣,山值休囚月也不吉。
又曰:“吉星有气小成大,恶曜休囚不作凶”。则克制修方法也,勿作一例看。克制者,克制得法为上,吉星为用,若小煞则不必制,遇吉星自伏
太阳三奇,能降诸煞,紫白窍马能制地官符大将军,以下诸煞,禄制空亡,贵人降诸煞,以本命飞到者最为上,太岁飞到者次之,同到者尤吉。
制煞之法,宜用四柱克之,而不宜冲,克之则伏,冲之则起,而反为祸。除太岁阴府在坐山不宜克外,其余诸煞,如三煞,官符,大将军,伏兵,大祸等项,在坐则重而难制,在向在方则轻而可降。方上有煞可制者,先从吉方起手,连及修作,又从吉方住手,也佳。凶方怕叠太岁,怕太岁对冲,怕太岁三合其力,则皆大凶。次之又怕月建相叠,相冲,相合,则也祸。不然,不甚为祸也。盖岁君与月建之力极大,吉星必籍其力方能作福,凶星必籍其力方能作祸。吉星宜动,不修动决不作福,凶方宜静,不修动也不作祸。惟年纳音所克之方,虽凶也无害矣,为太岁所制故也。
岁君月建冲破吉方则不吉,无力故也。若冲破凶方则又凶。盖煞如虎如火,合之固起,冲之也起。惟浮天空亡占向,可以八字冲之。
太岁可坐不可向,三煞可向不可坐,不易之论也。
凡制凶煞,无合其星失时无气,更泊死绝休废之乡,得禄马贵人当旺之令,修之化煞为权,较之克制尤稳,恐压伏太过或遇冲合反为祸也。
书曰:“若要贵,修太岁,若要发,修三煞,要大兴,修火星,要小兴,修金神,要发福,修官符,救冷退,修炙退。”又曰制煞,修方反获吉祥。此言修非言葬,言修方,非言修山也。盖煞必须克,而坐山宜补,克之则山伤,补之则煞旺,故单云制煞修方者,以方可克故也。惟太岁或在山,或在方,皆可修。盖修太岁者,可合而不可克,不可则不伤山也。阴府与山分而为二,也可修,克阴府不克坐山也。其余诸煞,皆与山方合而为一,故克制此方即所以克制此煞,惟方不怕克也,故皆指修方言。此皆修年家坐吉,煞非修月家飞宫煞。
太岁必叠吉星,不叠凶星,而后修之。君明臣良,其吉可知,故曰大富大贵。
三煞连占一方,其力极大,制之得法,自然发福。然此煞最凶,制不得法,必至为祸,修主孱弱,也难驾驭,不可轻试。火星乃三合旺方,即打头火也,克而修之,旺气发越,大发人丁,故曰大兴。
火克金神则为财,以丙丁奇制之则旺田产,克曰小兴。地官符为岁三合,修之得法,也主旺财,故曰发富。
炙退乃三合死方,以月日旺相补之,则无气而有气矣,故曰救冷退。
制煞之法,古云干犯干制,支犯支制,三合犯三合制,纳音犯纳音制,此确论也。飞宫犯者飞宫者,如阴府甲己属土,则以丁壬木制之,乙庚属金,则以戊癸火制之,此化气制化气也。如病符小耗,年家之不飞者,以年月日吉照之,此坐宫制坐宫也。如月家打头火,则以月家一白或壬癸水德制之,此飞宫制飞宫也。又有以阴府甲乙属木,戊己属土,三煞打头火官符等项,在寅卯辰则属木,在巳午未则属火。本煞又自分五行,克制者仿此,辩衰旺者也仿此。
制煞全看月令,必本煞衰月,制神旺月乃可,惟太岁炙退另论。若诸煞会聚,或与太岁同宫,则不可制,勿犯可也。
通书曰:太岁以下,凶煞甚多,难以尽避,其各神所临之地,惟奏书博士宜向之,余各有所忌,须辩生旺休囚,制化得宜。如有破坏要修营者,以天德、月德、岁德、天德合、月德合、岁德合、天恩、天赦、母仓所会之辰,或各神出游日,并工修之无妨。
凡制凶神,宜酌其轻重,不可用煞之生旺。如煞属木者,忌春令,并忌亥卯未日时,如木煞用午字,则木死年,申字则木绝申,余可类推。
按《宗镜》载制煞之法甚详,醇多庇少,故节取而录之。其曰吉方不动不作福,凶方不动不作祸,即洪范龟奢共违静吉作凶之理。原文有曰:“戊己煞不动也凶。”则悖谬甚矣。阴府制法,似是而非,辩见后阴府条内,言略而意骇。时宪书载于年神之下制法之大要也,今为逐条详具于下。
《宗镜》曰:太岁可坐不可向,三煞可向不可坐。曾文辿曰:吉莫吉于坐太岁,凶莫凶于犯太岁。盖太岁宜合宜补,故可坐,不宜冲。不宜门,故不可向。然有坐之而吉者,也有坐之而凶者,须要分别。盖太岁或在山,或在方,审其叠吉星而不叠凶星,更得三奇紫白贵人禄马太阳等吉二三同到,为福最快。盖太岁君也,星曜臣也,吉星同临,犹贤臣辅主,臣贤则主自贤,定然明良有庆,泽及下民。
故太岁坐处既有吉神,而无凶星,然后以四柱八字辅之。或与太岁一气,或与太岁三合六合,不宜刑冲克害,造葬修方移徙,其福大而且久,非诸吉可比也。但要八节三奇太阳紫白诸吉同到,更得本命禄贵加临尤妙。故太岁所在,宜造葬,宜修补,宜移徙,谓之坐太岁。不可拆毁,不可开池挖窖,皆谓之犯太岁。
杨筠松曰:太岁人君之象,即木星之精,若太岁坐处,更合木星同到,是谓天帝加临,又谓之文昌大会,名文昌局,主功名极速,状元及弟,贵不难矣。
按太岁为君,吉星会于坐山乘旺固吉,然不得已而修作及葬事则可矣,若兴造之事本属可缓,行险侥幸,未必得福,不如其勿犯也。喻我山谓宜用月日之纳音,制太岁之纳音,是克太岁也,益属无理。至可坐不可向,则为不易之论,盖向太岁则坐于岁破矣,虽有吉星,不能解也。又按坐太岁固吉,而也有不同,如子午卯酉年,太岁与大煞同位,三煞与岁破岁破
《广圣历》曰:岁破者,太岁所冲之辰也,其地不可兴造,移徙,嫁娶,远行,犯者主损财物及害家长,惟战伐向之吉。
《明时总要》曰:岁破者,子年在午,顺行十二辰是也。
《义例》曰:岁破为最凶之神,而广圣历谓战伐向之吉者,盖向岁破即坐太岁,而敌人乃居岁破之位也,然则仍是太岁,年克山家乃年家之纳音克坐山墓运之纳音是也。月音克者,为月克山运,当以年克为重,月克次之,至日时则愈轻矣。通书大全曰:本年二十四山,墓龙变运,某山运为年月纳音所克,即为年月克某山,惟新造宅舍,新立坟冢论之,其拆修竖造,不动地基及旧坟附葬者,皆不论。
辟谬曰:通书载年月日时,皆忌克山,且曰年克山家家长死,月克山
家宅母亡,日克山家新妇殃,时克山家子孙殃。是何所忌之多,而令人难避乎?又曰年克无家长不忌,月克无宅母不忌,日克无新妇不忌,时克无子孙不忌。然试问人家葬父母,以何人为家长宅母长子长媳乎?是子孙也,是新妇也,殆祖父母矣。但人家葬父母时,祖父
太岁:忌到向不忌到山,造葬修补同。太岁在向,是坐岁破煞到山。也要叠而不叠凶煞乃吉,盖凶煞宜制,制煞则制太岁矣。
岁破:造葬修方俱凶,乃大耗之星,岁怒之辰,例无法制,断不可犯。
三杀:造葬皆忌占山,乃太岁所杀之位,虽有制法,而也不宜,盖制杀则克倒坐山。唯占方占向,可制而修。
戊己都天:唯忌修方动土,不忌开山,但可制而修。
阴府:造葬忌坐山,乃太岁化气克纳甲化气也,有制无妨。修方修向不忌。
年克:忌坐山造葬,不忌方道鼎新,竖造尤忌,乃太岁纳音克山运纳音也,有制无妨。
炙退:造葬忌坐山,不忌向方,然修方也忌。乃太岁三合死位,宜补不宜忌。
天官符:忌修方,造葬也忌。到山到中宫,忌入宅归火,有制化均吉。
天地金神:忌修方动土,不忌葬事,有制无妨。
年独火:忌修方动土,不忌开山立向与葬事,有制化无妨。
丙丁独火:忌修方动土,不忌开山立向,忌正卦不忌旁山,有制无妨。
巡山罗喉:此忌立向,不忌开山,修方得吉星到山照之吉。(谓用水星水德制者非。)
大将军:忌修方兴造,并忌还宫,得太阳奇紫到吉。
大月建:忌修方动土,不忌开山,有制化无妨。
火星日:忌苫盖,余事不忌,有制无妨。
戊己日:忌动土并忌修中宫,非值土王用事候不忌。
开山立向修方吉凶便览
年家开山立向修方(吉):岁德、岁德合、岁支德(即六合支)、岁禄、岁马、阳贵人、阴贵人、紫白、奏书、博士。
伪吉盖山黄道、通天窍、走马六壬、四利三元。
年家开山立向修方(凶):太岁、岁破、三杀、坐杀向杀、浮天空亡
年家开山(凶):年克山家、阴府太岁、六害、死符、炙退。
年家立向(凶):巡山罗喉、病符。
年家修方(凶):天官符、地官符、大煞、大将军、力士、岁刑、蚕室、蚕命、黄幡、豹尾、飞廉、丧门、白虎、金神、独火、五鬼、破败、五鬼。
月家开山立向修方(吉):天道、天德、天德合、月德、月德合、月空、贵人、飞马禄、飞天马、月紫白、三奇。
月家开山(凶):月建、月破、月克大家、月阴府。
月家修方(凶):天官符、地官符、大月建、小月建、飞天煞、丙丁独火、月游火、三煞、月刑、月害、月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