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冥府中有四大判官,在位于酆(fēng)都(阴曹地府)天子殿中阎王之下,分设有赏善司、罚恶司、阴律司与察查司四司。分掌冥府四司的就是四大判官,他们表面长的凶神恶煞,实则为心底善良、正直之辈。冥府四司职责分别为根据人生前所行,对善人予以褒奖,对恶人施加惩罚,掌管阴律生死,以及明断暗查监察。阎王座下由判官领职,流传下来四位判官分别是:“赏善司唐相魏征,罚恶司圣君钟馗,察查司宋朝陆之道,阴律司掌生死簿崔珏(jué)。”传统冥府文化主要由道家文化传承下来,在《西游记》《聊斋志异》中有较多描述。重庆丰(酆)都鬼城,距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是一座起源于汉代的历史文化名城,被人们传为“鬼国京都”、“阴曹地府”,成为人类亡灵的归宿之地。
赏善司魏征:魏征原为唐太宗光禄大夫,封郑国公,谥号文贞。《西游记》中提及魏征得天神授权,梦斩泾河龙王。其为人刚正果直,纵面对唐王大怒亦敢犯言直谏,面折庭争,从不退让,死后传闻被阎罗收入麾下,司掌赏善一任。重庆丰都鬼城赏善司判官塑像执掌善薄,身着绿袍,笑容可掬,生前行善小鬼全部由他安排,根据生前行善程度大小、多少予以奖赏。
罚恶司钟馗:钟馗也是唐朝人,相传他本是终南山进士。关于钟馗为终南山人之说,在各种古书典籍中均有记载。中国民间常挂钟馗神像辟邪除灾,从古至今都流传着“钟馗捉鬼”的典故传说。明代万历年间剧目《庆丰年五鬼闹钟馗》中提及天帝怜悯,加封钟馗为“天下都领判官,专门捉绝魍魉(wǎng liǎng)鬼怪。”罚恶司判官身着紫袍,怒目圆睁。双唇紧闭,生前作恶的坏鬼全部由他处置,轻罪轻罚,重罪重罚,再交阴差送到罚恶刑台上,送往十八层地狱,直到刑满,再交轮回殿,拉去变牛变马,变虫变狗等等。
察查司陆之道:陆之道本为宋时人,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聊斋志异》中小说《陆判》中主人公。察查司判官双目如电,刚直不阿。其职责是让善者得到善报,好事得到弘扬,使恶者受到应得的惩处,并为冤者平反昭雪。
阴律司崔珏:《西游记》记载的崔判官名珏,他在唐太宗李世民驾下为臣,官拜兹州县令,后升至礼部侍郎,与丞相魏征过从甚密结为至交。生前为官清正,死后当了阎罗王最亲信的查案判官,主管查案司,赏善罚恶,管人生死,权冠古今。他是驰名阴曹地府的头号人物,身着红袍,左手执生死薄,右手拿判官笔,专门执行为善者添寿,让恶者归阴的任务。
古埃及的地狱审判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阴曹地府文化极为相似。古埃及人相信他们死后就会经历阴曹地府的冥神欧西里斯的审判,能通过欧西里斯审判的,将获得永生的机会,而未通过审判的,将会面临第二次死亡。最初,这种今生来世不断循环往复的思想只在王室之中代代相传,后来才慢慢的在贵族、平民之中传播开来,成为一种普遍的“崇拜信仰”。对来世说的笃信尤其反映在古埃及人盛行的亡灵书中。亡灵书,也翻译为死者之书(Book of the Dead),在莎纸草卷上写有咒语,人们死后被放入墓中。人们相信在亡灵书的指引下,死者就可以通过欧西里斯的审判。
图2 汉尼弗莎草纸亡灵书(Papyrus of Hunefer,from the Book of the Dead of Hunefer)大英博物馆收藏有古埃及第十九王朝时期的汉尼弗莎草纸亡灵书(Papyrus of Hunefer),其绘画有描绘地狱审判的典型场景,见图2。汉尼弗(Hunefer)是第十九王朝塞提一世法老的管家和抄写记录员,他是《汉尼弗莎草纸亡灵书》的主人。亡灵书绘画场景从左到右。在左边,胡狼头阿努比斯牵着汉尼弗进入审判大厅。第二个场景是灵魂称量,中间是一个大天平,天平柱子顶端是正义之神玛特头像,天平的左边放心脏,心脏被描绘成象一个罐子,右边放玛特羽毛,而月亮神托特则负责称量记录,阿努比斯正在调衡天平,怪物正扭头看着托特,等着托特神宣布称量结果。古埃及人认为,心是情感、智力和性格的所在地,因而代表了一个人生活的好坏方面。如果心脏不能与羽毛保持平衡,那么死者将被判为不存在,并被凶猛的“吞食者”吃掉,这是一种奇怪的野兽,一部分是鳄鱼,一部分是狮子,一部分是河马。然而,作为一份致力于确保汉尼弗在来世继续生存的莎草纸书,不太可能描绘心脏被怪物吃掉的这种结果。第三个场景,描绘通过灵魂测量的汉尼弗被鹰头荷鲁斯神带到阎王即欧西里斯面前,欧西里斯坐在一个华盖下(阎王殿),伊西斯和奈芙蒂斯姐妹俩站在他的身后。在坐着的欧西里斯的前面,在一朵莲花上站着四个小人,他们是荷鲁斯的四个儿子。
图3 阿尼亡灵书(from the Book of the Dead of Ani.)大英博物馆收藏着另一张著名的第十九王朝时期的《阿尼的亡灵书》,大约是公元前1250年写成的手稿,配有地狱审判绘图,与汉尼弗亡灵书中地狱审判绘图场景基本相似。在画面左边,阿尼(Ani)和他的妻子图图(Tutu)进入审判大厅。在画面右边,死者阿尼跪在冥王欧西里斯面前,冥王后面站着他的姐妹伊西斯和奈芙蒂斯,在冥王前面是荷花,荷鲁斯的四个儿子站在荷花上,他们的名字分别已经写在对应人物头部上方,见图3。
图4是位于埃及卢克索尼罗河西岸德尔·麦迪那工匠村里的哈索尔神庙里的彩绘浮雕,描绘类似的地府审判场景,在冥王欧西里斯坐着的台子上立着一朵莲花,上面站着荷鲁斯的四个儿子,在对应人物头部上方有他们的名字。
图5是古埃及后王朝时期的一个墓碑,墓碑中部描绘一位已故的妇女(右)向欧西里斯祈祷,荷鲁斯四个儿子则站在欧西里斯后边,他们的名字在人物头部上方。这时的荷鲁斯四个儿子已经不是四个小人了,而是与冥王一样身高。从以上古埃及阴曹地府审判场景描绘中,我们可以看到荷鲁斯的四个儿子与冥王同处一殿,他们难道就是古埃及版的阴曹地府里的四大判官?荷鲁斯的四个儿子是古埃及“宗教”中的一组四位神。最早提到荷鲁斯的儿子是在金字塔文献中发现的,在那里他们被描述为国王的朋友,因为他们通过梯子帮助国王在东方天空升天。荷鲁斯四个儿子基本上是四个卡诺皮克(canopic)罐子的化身,与木乃伊尸体相伴。因为人们认为心脏是灵魂的化身,所以心脏被留在身体内部。大脑被认为只是黏液的来源,所以它被还原为液体,用金属钩取下,丢弃。留下胃、肝、肠和肺,然后取出,防腐保存,每个器官放在自己的罐子里。但是有些时候,防腐师偏离了这一方案。在第21王朝,他们对内脏进行防腐和包裹,然后将其送回身体,而卡诺皮克罐子仍然是空的。[5]
直到第十八王朝时期,荷鲁斯四个儿子还都是人类的形象。但此后荷鲁斯四个儿子头部分别被人、胡狼、狒狒和猎鹰形象所取代。古埃及学家拼读荷鲁斯四个儿子名字为伊姆塞提(Imsety)、杜米特夫(Duamutef)、哈皮(Hapy)和凯布山纳夫(Qebehsenuef)。中王国时期棺材上荷鲁斯四个儿子的经典描绘显示,棺材东侧是伊姆塞提和杜米特夫,西侧是哈皮和凯布山纳夫。何鲁斯的儿子们也与罗盘上的主要指针联系在一起,哈皮是北方,伊姆塞提是南方,杜米特夫是东方,凯布山纳夫是西方。
图7 顶盖为荷鲁斯四个儿子形象的卡诺皮克罐子,第十九王朝时期,公元前1200年,德国柏林埃及博物馆藏。荷鲁斯四个儿子名字也写在石棺的四个角上,以保护死者。他们形象除了在卡诺皮克罐子顶盖形象上出现,另一主要场景是出现在地狱审判场景中。木乃伊形状的荷鲁斯四个儿子站在一朵莲花上,与冥王欧西里斯一起出现在冥王殿。从文化比较学角度,这时我们可以猜想冥王殿里的荷鲁斯四个儿子可能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四大判官!?但又如何证明呢?文字是提供了铁证!笔者继续应用文字验证的方法来证明之。
图8 位于埃及卢克索德尔·麦迪那哈索尔神庙里的荷鲁斯四个儿子浮雕但是中国四大判官的名字是唐宋时期的人名,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笔者开始猜想,这四个人名中去掉姓之后的名字很可能就是最初的四大判官的名字。经过一番文字比较研究之后,果然如是。先看结果,荷鲁斯四个儿子名字对应的汉字见图9,下面逐一验证。
灯芯,捻成捆的亚麻。
船的舵或舵部件。
代表席垫或凳子。
芦苇叶。
由于他名字的拼写包括一个被埃及学家识读为船舵的象形符号,尽管尚不知道其确切性质,但人们认为它与驾驶一艘船有关。由于这个原因,他被认为与航海有关。尽管早期的参考文献又称他为“伟大的跑步者”。在实际的古埃及文物上遗留下的哈皮名字有多种变体,包括增减象形符号、移动象形符号的相对位置等变化,但是“船舵”和“席垫”两个符号总是不可缺少。如图10是第中王国时期的卡诺皮克罐子,其铭文的右下角是哈皮的名字。注意中王国时期卡诺皮克罐子盖子都是人头形,哈皮的狒狒形象是在第十八王朝之后才出现的。
图10 上是卡诺皮克罐子(Canopic jar of Lady Senebtisi)上铭文(中王国,第十二王朝,约1938-1759年)。下是第十八王朝时期的席垫实物(大都会博物馆藏)。“征”字甲骨文有几种字形,可以完美对应古埃及文物上的哈皮名字变化形式。图11中甲骨文“征”字形可以认为就是席垫和船舵这两个最主要符号的组合。
图12中的甲骨文“征”字形可以认为是席垫、两个船舵和绞丝符号组合。
图13中的甲骨文字形可以认为是席垫、船舵和芦苇叶符号组合。
征字的金文和篆文字形与甲骨文基本类似,只是“征”字金文字形把上面的席垫符号改成了实心。汉字“征”有远行的意义,如征途、长征、征帆(远行的船),这与埃及学家解读哈皮名字与航海相关,或者“伟大跑步者”,其意义一致。把征字的字形和意义与哈皮名字对比,可以确认哈皮的名字确实是汉字“征”的原型。因此,“征”当是阴曹地府四大判官之一本来名字。因为唐朝名相魏征名字中有征字,后世演变就把魏征当成了四大判官之一,掌管赏善司。杜米特夫的名字有两种主要形式。有秃鹫鹰符号的杜米特夫名字在维基德文版和英文版稍有差异,英文版多出了两个符号,但笔者未看到古埃及文物上的有多出符号的这种变体。
星星,或特指天狼星符号,可以代表小时,祭司,计时员,天文学家。
角蝮蛇,代表父亲。
拿圆锥形面包的手臂,有给予的意思。
秃鹫鹰,代表母亲。
小圆面包,经常用在人名中,作辅助符号。
从古埃及文物上遗留下来的杜米特夫名字看,星星、角蝮蛇和拿圆锥形面包的手臂三个符号组合是其主要字形之一。虽然未查到“馗”字的甲骨文字形,但与甲骨文等同的商代晚期“馗”金文字形明显就是角蝮蛇和拿圆锥形面包的手臂这两个符号组合,与杜米特夫原名字对比,是省去了星星符号,如图15。
未查到西周时期的的金文“馗”字,但是秦始皇时期的睡虎地秦简上“馗”字,明显可以看成是星星、拿面包的手臂、秃鹫鹰和角蝮蛇这四个符号组合,见图16。这说明有秃鹫鹰符号的杜米特夫名字可能是在很晚期时候才传进中国。早期的“馗”字应该是商人带来,没有秃鹫鹰符号形式的杜米特夫名字可能是其早期名字。古埃及学家把有秃鹫鹰符号的杜米特夫名字解读为“崇敬母亲的人”。
在更晚期《说文解字》中出现的篆字“馗”,应是经过秦国李斯等人重新简化后的字形,是星星、鹰和角蝮蛇三个符号组合,其中星星符号被简化成波浪形,秃鹫鹰被篆文标准鹰首取代,而角蝮蛇符号被简化成了“九”。
因此,可以判断“馗”也是冥王四大判官之一的本来名字。因为唐朝人钟馗名字中有“馗”,后世演变就把钟馗当成了四大判官之一。他掌管罚恶司。由于杜米特夫名字中有星星符号,与夜晚相关,而“鬼”经常在夜晚出来活动,可能演变成钟馗捉鬼传说。
杵,研棒,碾槌。
门栓,代词指它。
或
或
侧面,侧边。
芦苇叶,代词指我。
在笔者研究过程中,伊姆塞提的名字到底对应哪个汉字原型,曾让笔者困惑了一段时间。在先行确定了魏征、钟馗和崔珏所对应的古埃及神祇原型之后,剩下的伊姆塞提必然是对应陆之道。在以前研究中,已经明确第四王朝斯尼夫鲁的名字是“陆”,而玛特名字为“道”。[4][6] 这样“陆之道”名字中只剩下“之”字,难道伊姆塞提的名字为“之”?
经过仔细查找对比,发现果然有一类“之”字金文字形与伊姆塞提的名字非常相似,见图18,其组成符号结构:上边是侧边、中间是门栓、下面是芦苇叶和碾槌。
不过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常见的“之”是类似有托底的“山”形,很像是一个碾槌放在钵盂中,或者是伊姆塞提名字符号组合线条简化形式,每个符号均用一笔画替代。
“之”常用作代词,代替人或事物,而伊姆塞提名字中的门栓和芦苇叶符号也常用作代词。古埃及学家也解读伊姆塞提名字有“善良的一个人”意思。综合证据链条,可以确定伊姆塞提的名字正是“之”字原型。“之”正是冥府四大判官之一的本名。因为宋人陆之道名字中有“之”字,后世演变就把他也作为四大判官之一了,主管察查司,让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德文版维基也给出了凯布山纳夫名字的两种形式,如图20。
箭头,两个的标识符号。
角蝮蛇,代表父亲。
有水流出的花瓶,表示清洗、净化、祭酒、凉爽。
三短棍,表示复数。
从古埃及实际文物上的凯布山纳夫名字来看,有水流出的花瓶符号经常被省略。珏(jué)的意思为合在一起的两块玉,这与箭头符号表示两个意思一致。从珏的甲骨文字形看,与三个箭头和角蝮蛇组合极为相似。实际上有“角”头的珏甲骨文,应该是角蝮蛇和箭头符号融合在了一起。见图22。
凯布山纳夫名字另外一种形式是用表述复数的三短棍符号加一个箭头符号替代了重复的三个箭头符号,再与角蝮蛇符号组合,与珏的金文字形很相似。珏的篆文则保持与甲骨文一致。见图23。
很显然,珏的字形与凯布山纳夫名字高度相似,“有两个”的含义也一致!因此,“珏”是冥府四大判官之一的本名。在后世演变中,因为唐朝人崔珏名字中有珏,他遂成为四大判官之一。他着红袍,掌管阴律司,决断人的生死,为善者添寿,让恶者归阴。综上,从文化比较学上,可以看出中国传统文化中四大判官与古埃及地府审判场景中冥王殿上的荷鲁斯四个儿子相对应。从文字比较验证来看,荷鲁斯四个儿子的名字分别是“征”、“馗”、“之”和“珏”四个汉字的原型,字形高度相似,象形符号所表达的含义也接近。如果只有一个文字相似对应,可以说是巧合。但四个判官名字都正好能对应上,这能把巧合发生的几率立即降到零,从而得出他们就是一回事的结论,注意这是最重要的论证逻辑。因此征、馗、之和珏应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四大判官的本名。因为唐宋时的魏征、钟馗、陆之道和崔珏四个人的名字中含有这些字,在后世演变中,这四人遂成了阴曹地府的四大判官。之前,笔者多次言及古埃及众神殿中大大小小有2000多位神祇,他们的名字就在汉字中!本文又继续解开古埃及地府中四位神祇所对应的汉字名。1. 刘光保,古埃及文化秘密深探:古埃及的“气”、灵魂与地狱审判,兵策儒剑新浪博客,2013.8.27,http://blog.sina.com.cn/s/blog_6a4e1c6f0101b99r.html2. 刘光保,古埃及的地狱审判和陪审团制度,兵策儒剑新浪博客,2017.3.29,http://blog.sina.com.cn/s/blog_6a4e1c6f0102wlp9.html4. 刘光保,《发现夏朝》,中国发展出版社,2017。5. Aufderheide, Arthur C. (2003). The Scientific Study of Mummi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ISBN 0-521-81826-5.6. Fan, Hongqi and Liu, Guang Bao and Liu, Xiong, 华夏道文化的古埃及起源(The Origination of Chinese Taoism Culture in Ancient Egypt) (January 1, 2021). Available at SSRN: https://ssrn.com/abstract=3761592.Keywords: Four sons of Horus, Canopic jars, Book of the Dead, Nether World, Four Judges摘要:从文化比较学分析,中国传统文化中阴曹地府四大判官与古埃及荷鲁斯四个儿子相对应。应用文字验证法,可以证明荷鲁斯四个儿子名字分别是汉字“征”、“馗”、“之”和“珏”的原型,在后世演变中,魏征、钟馗、陆之道和崔珏成为阴曹地府中的四大判官。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ultural comparison, the four judges of the nether world in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correspond to the four sons of Horus in ancient Egypt. By using the method of textual verification, it can be proved that the names of Horus' four sons are the prototypes of Chinese characters "Zheng征", "Kui馗", "Zhi之" and "Jue珏". In the later evolution, Wei Zheng, Zhong Kui, Lu Zhidao and Cui Jue became the four judges in the nether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