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中女胎做掉后发现是男胎,能起诉医院吗?

对胎儿实施性别鉴定是否违法?

只要是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比如因重男轻女做出选择,男孩留下女孩打掉这种,必然是违法。

医疗机构提供非法的鉴定胎儿性别服务,会被依法重罚。涉案机构和个人可能被没收器械、吊销执业资格、撤职、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但在现实中,这种非法行为还是层出不穷,大量夫妻为此不惜花费重金。只是有一点,很多夫妻都会忽略,即便科学再发达,鉴定结果也并非万无一失,明明是女胎却鉴定为男胎,明明是男胎却鉴定为女胎,都会经常出现。

而一旦得到错误结果,并以此选择将胎儿打掉,因本身就是暗箱操作,很多夫妻选择了哑巴吃黄连,把苦水默默咽到肚子里。也有的夫妻选择大闹医院和诊所,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

某省某地,就发生了一个因胎儿性别鉴定引起的医患纠纷,直接闹到了法院。

一开始的时候,丈夫逢人便打听,终于打听出某家医院提供胎儿性别鉴定服务,于是兴冲冲带着大肚子妻子跑过去,要求医院提供服务,结果被医生严词拒绝。医生指着墙上“严禁胎儿性别鉴定”的标语,怒斥丈夫说,胎儿性别鉴定是违法行为,你这个法盲也不看看我们这是什么地方,我们是正规医院,怎么可能做违法的事情?

夫妻两个吃了闭门羹,还挨了一顿骂,灰溜溜正要离开医院,一个黄牛悄悄凑了过来,用嘲笑的语气奚落他们,说你们这种事儿哪有直接去问的,这不是自己找骂?

丈夫懵懵懂懂的问,那应该怎么做?

黄牛笑嘻嘻的说,你们想做的,本院确实可以做,但不是谁都可以做,必须得通过他才可以做,他,就是专门负责医院这块业务的……当然,要通过他,少不了,需要支付额外的好处费。

但是对于盼子心切的丈夫来说,费用不是问题,丈夫当机立断,立马给黄牛支付了费用,让黄牛尽快给妻子安排,因为胎儿都已经四个月了,越往后拖越麻烦。

就这样,按照黄牛的指示,妻子去医院预约了一个胎儿例行检查。检查完,获悉胎儿性别后,他们回家商量了一下,很快返回来做了引产手术。

但是,让人纠结的事情发生了,引产出来的,竟然是一个男婴。

丈夫气疯了,在医院好一番闹腾,医院保安赶过来,把丈夫控制住,告诉他对医院不满意,可以投诉医院,也可以走法律途径,让法院主持公道,但不能继续在医院里胡闹,否则就报警让警察抓他。

丈夫没有其他办法,抹下一脸的泪,以医患纠纷为由,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状告医院不但搞非法胎儿性别鉴定,还给他鉴定错了,要求医院赔偿他因打掉儿子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赔偿共计四十万。

开庭后,本案的被告,也就是医院,一脸的无辜,说本院开办一百年,从来没有为孕妇做过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原告一定是因为对本院有什么误解,才会起诉本院,希望法院能消除双方误解,还医院清白。

于是法官转脸问原告,也就是问丈夫,你说医院为你提供了非法的胎儿性别鉴定,你都有哪些证据?

丈夫说,医院的某个工作人员,也就是那个黄牛告诉自己,这种检查太敏感,结果不能明示,所以胎儿例行检查后,会有医院的人悄悄的通知自己,告知是男孩还是女孩。

然后,检查完之后,他们坐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休息,有个扫地大妈一边做清洁一边和夫妻闲聊,大妈问,你们想生男孩还是女孩?丈夫说,当然是想生男的了,大妈说,看你老婆肚子的摸样,这一胎铁定是女的。于是丈夫恍然大悟,这就是医院派来暗示自己的人。

接下来,他们根据这个鉴定结果,很快回来做了引产手术。

但是,医院这个保洁大妈被传唤上庭后,痛心疾首的告诉法官,自己真是六月飞雪窦娥冤,人家两口子自愿做引产流掉了儿子,竟然会怪罪到自己头上。其实她就是一个第三方公司派到医院做保洁的,都不是医院员工,她哪里懂什么性别鉴定?更不可能为医院传递什么消息。

至于她说的生男生女,那是因老一辈人都说,尖肚子是男,圆肚子是女,她也不过随便一说,谁知道那两口子竟然当了真。

而且大妈哭诉道,自己真的没法赔偿。因为这件事,自己受尽冤屈,不但被医院赶了出去,保洁公司还扣掉她一月工资,然后把她饭碗给砸了。

丈夫听的傻傻的,而这个时候,院方律师告诉法官,那个在医院整天瞎溜达的黄牛,其实是一个妥妥的骗子,他已经骗了很多患者,医院也想找到他并交给公安机关,但他已人间蒸发,不知去了哪里。

丈夫彻底听傻了,难道说这件事从头到尾就是自己的自作多情和一厢情愿?这个胎儿性别的鉴定结果,竟然和医院没半毛钱关系?

他真的不甘心。

但是,丈夫给法庭提供的证据里面,有各种费用清单和检查结果,上面全都是再普通不过的胎儿例行检查,根本不涉及胎儿的性别鉴定。

最终,法院判医院无责,丈夫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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