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的“无废之道”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抚顺的固废垃圾都去哪儿了?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安全利用处置,近日,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持续强化和提升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明确规范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各环节的环境管理,确保生产、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安全环保运行。
在加强源头管控精细化方面
落实固废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完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人;产生固废全过程管理台账实行动态更新;取得排污许可证后,需对场所和设施,设立相应标志标识,安全分类存放;禁止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一般工业固废中;对固废产生量大、危害性大及难以利用处置的项目,严格项目准入,从严实施环评。
在加强转移管理规范化方面
要求固体废物转移以就近处置、资源化利用优先、严格防控环境风险原则,非必要严禁向省外转移;必须转移出省的,需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请,获批后,到市生态环境局申报登记,规定期限内转移出省;按照承运废物特性,配备相应运输车辆,严防二次污染。
在加强利用处置合规化管理方面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染)、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应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在固废出入口、贮存场所及利用、处置设施等关键环节,设立视频监控,在线实时跟踪;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废经营记录制度,废物交接记录与利用处置记录相一致,妥善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各产生、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市执法队对产生、利用处置单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开展排查,对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尾矿库、固体废物堆场、城郊结合区域、江河湖库沿岸、林地、山坳、道路两旁等列入本网格重点巡查对象;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点位,督促责任主体科学制定整治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联动,重拳打击非法收运、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无废城市”,我们能做什么?
“无废城市”的建设,将是未来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工程;“无废城市”的建设,更是一项全民共建共享的工作,离不开每一个普通人的参与。
从垃圾分类、低碳出行、学会共享、绿色消费、光盘行动等等,践行这些具体的绿色生活方式,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在为“无废城市”的建设添砖加瓦!
(来源:抚顺新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