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大公桥(121)
▲火光冲天
用现代眼光来看,对城市最大的毁灭是改造城市中对城市建设焕然一新的追求。不仅会使城市记忆受到损坏甚至毁灭,也是对城市公众生活情感的蔑视,城市中长期积淀形成的文化风格和人文环境,被当作了“过时”的东西予以轻视或抛弃,城市记忆也因此没有了依托对象,公众的情感认同就无法被唤起,在心灵上就会出现举目无亲的不安状态。这也就是我国城市建设的进程被他人鄙视的重要因素。
用传统眼光来看,天灾人祸是对城市最大的毁灭。宜昌临近长江边,但凡发大水,宜昌尽成泽国。如清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长江宜昌“打水,水进文昌门”。清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大雨如注,连日夜不绝,江涨骤发,突涌入城,平地深者六七尺,其不没者府署、试院而已。郭州、西坝及临江东西岸,漂没居民无算”。清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7月中旬,长江上游普降大雨,江水暴涨,汹汹江水灌入宜昌府城,大批公房民宅遭水浸淹,“居民仓促弃家资”,逃上城垣暂避。
据史料记载,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宜昌“5月29日至6月4日暴雨7昼夜,山洪暴发,“水淹宜昌城,海关水位35英尺”。7月3日至7日大雨66个小时不息,水头4丈,冲洗县城。”“江水泛溢入市,市区南湖、大公、怀远、古城镇居民住宅水齐楼檐,受灾最重”。
1954年长江又发生全流域性特大洪水,8月7日长江宜昌最高水位55.73米,最大流量6.68万立方米/秒,其水位超越民国时期最高记录。资料表明,宜昌6月下旬到8月上旬连续强大暴雨,全年降水量达1716毫米。市区大公河坡、复兴路、滨江路一带被淹,隆中路、小南湖、长康路地段内渍1米以上。街上可行船,孩子们坐在木脚盆里用竹竿撑着划水,在大街上划来划去。
由于大小南湖和隆中路、转运街、大公路一带的建筑除了极少的公司用房和领江小楼采取砖瓦结构之外,剩余的十之八九都是简单的土(墙)木(壁)建筑,尤以板壁房和茅屋居多,一旦不慎酿成火灾,火借风势,风助火势,一下子就可以波及一大片,而且难以扑灭,除非拉倒一些房屋形成防火隔离带。据史料记载,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12月 宜昌发生火灾,焚烧南湖岗上数十户棚屋;第二年的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11月,宜昌南湖堤一带失火,附近民房及盐栈数栋被焚毁。
到了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4年)1月11日,康庄路一带失火,焚毁民房130栋,受灾207户;两天后的13日,大公路下盐仓码头江边又失火,焚毁民宅167栋,受灾214户。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6年)10月5日,南湖镇(现在南湖公园附近区域)失火,由南湖横堤延烧至大公镇(现在大公桥街办胜利四路以上区域),灾民510户,1118人。
那个时候在这一区域开公司办企业如果接连遭遇两次火灾,是不是欲哭无泪?是不是万念俱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