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由”?听听三位大佬怎么说

我们的行动、发言、决策……几乎所有事情,都离不开一个词——“自由”。

这个抽象概念如空气般围绕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常常出现在哲学思辨中,也是大量文艺作品的母题。

有人说:“整个人类历史就是追求自由的历史。”

《自由引导人民》

的确,纵观历史长河,人类为争取「自由」而斗争的故事从未停止。

但是,在疫情阴影轮罩下的2020年,自由主义不仅遭遇了外部挑战,其内部也矛盾重重,自由主义者们不得不检视自己的理论体系,重新讨论“自由的边界何在?”“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限制自由”等等问题。

今天,上海译文想带读者们重新回到自由主义的起源阶段,看看英国历史上的三位“大佬”是如何让自由主义理论深入人心,从而改变了当时及往后时代的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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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尔顿:总之就是非常“离经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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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是17世纪英国著名诗人、政论家。他所处的年代,可以说是三人中“最坏的时代”。

约翰·弥尔顿

1557年,玛丽女皇成立皇家特许出版公司。在王国以内,除公司会员和女王特许者外,印刷一律被禁止。那时,印刷品几乎是人们表达言论的唯一途径,这便意味着言论自由对当时的英国国民是遥不可及的权利。

限制法令在此后的几十年愈发苛刻。1570年,伊丽莎白一世设立“星法院”,违反出版制度的作者与出版商在这里接受审讯,以煽动性诽谤罪(seditious libel)的罪名被处以残忍的肉刑:1634年,威廉·普林(William Prynne)撰写小册子攻击查理一世的王后,被剪掉耳垂;1637年,约翰·巴斯特维克(John Bastwick)和亨利·伯顿(Henry Burton)因撰写小册子攻击教会而被戴上颈手枷,剪掉耳垂。

星法院(starchamber)

除此之外,《星法院法令》、保证金制度、检查制度都是掌权者限制民众的手段。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新思想动摇了掌权者的统治根基,一系列法令被废除。弥尔顿也就在这时正式投身于资产阶级革命,站在独立派立场上向君主政体开炮。

1643年前后,弥尔顿被新婚妻子抛弃,在随后几年用英文连续发表了4篇论离婚的小册子——在英国这个保守的国度里,离婚本就是离经叛道的行为,为离经叛道而辩论便是更深层次的离经叛道。人们被他思想惊呆了,清教运动中的长老派连忙与他划清界限,国会也要用书报检查来限制他。面对这种情况,弥尔顿再次出版小册子为自己辩护,那本小册子便是大名鼎鼎的《论出版自由》

让我凭着良知自由的认识、自由地发言、自由地讨论吧。因为这种自由高踞于一切自由之上。

Giveme liberty to know, to utter, and to argue freely according toconscience,above all liberties.

让真理和谬误交手吧!谁又见过真理在放开交手时吃过败仗呢?

Lether and falsehood grapple; who ever knew truth put to the worse, in afree and open encounter?

弥尔顿论点的假设是:人们运用理性就可以分辨正确与错误,好与坏,而要运用这种才能,人们就必须不受限制地去了解别人的思想和观点。政府和统治者不应该介入或限制这种观点的自由表达。

从此论点出发,西方形成了“思想自由市场”“真理自我修正过程”的观念,这是关于自由报刊理论的基础,也是现代新闻事业发展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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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理性”才是唯一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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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出生于一个清教徒家庭。他的所处的年代不像弥尔顿那时般压抑黑暗,但却是前所未有的动荡不安。

约翰·洛克

他自儿童时代便见证了英国清教革命的爆发(1642),经历了内战,目睹了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1649),共和政府的建立,克伦威尔独裁(1653-1658),斯图亚特王朝复辟(1660),詹姆斯二世被推翻和光荣革命(1688),以及《权利法案》的通过(1689)和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对这个时期形形色色的社会思潮的思考,促使洛克写出了《政府论》。

《政府论》中,洛克主要「批判」和「建构」了两种理念:批判保皇派代表罗伯特·菲尔默的君权神授论和王位承袭论;建构他自己的政治理念,涉及公民政府的真正源起、范围和目的。

自由主题贯穿了洛克的思想,尽管没有专门的著作来论述,但他仍有三点著名的相关阐述:

①人的自然权利有四项: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和惩罚权。

②任何人都有任意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这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权利。

③不可期望任何人抛弃自己的观点而服从于不可理解的权威,无论人们的理解如何错误,理性是唯一的指引。要在不同见解中和平共存。

洛克的思想后来发展为“天赋人权”和“自由、平等、博爱”的资产阶级口号,成为法国《人权宣言》和美国《独立宣言》的理论依据;社会契约论主张被孟德斯鸠发展为三权分立的国家学说,成为法、美等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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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你永远拥有“独自美丽”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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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人当中,约翰·密尔(John Mill,1806-1873)的自由观念似乎最能激起当下的共鸣。他集中阐释这一论题的著作《论自由》,被认为是为自由主义辩护最充分的经典作品,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

约翰·密尔

《论自由》中心论题有三个:第一,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第二,论个性自由;第三,论社会对个人自由的控制。

通读该书,可以看到对个人和社会之间权利界限的划分是全书的核心要义之所在:一是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二是个人对社会负责的唯一条件是,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的利益。也就是说,只要一个人是在“独自美丽”,ta便能随心所欲地做自由的自己。

具体来说,有以下四点:

①每个人都应享有思想、意识的自由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只有涉及他人时,才可有限度地干涉这种个人自由。

②对于思想、意见的正确性判断是不可确信的、以权威窒息一种思想和意见更是错误和罪恶的。

③对于不同意见,必须兼顾双方、无所偏重,仔细辨别理由,才能获知真理。“如果全体人当中除一人之外都持有相同的意见,仅一人持相反意见,那么,人类要使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使人类沉默更为正当。”

④迫使一种意见不能发表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因为,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人类被剥夺了以错误换取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人类也是失去了一个几乎同样大的利益,那就是从真理与错误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对于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

因此,密尔认为,必须尊重少数人发表意见的自由。然而,这在几百年后的现代社会,似乎仍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德国社会学家诺埃勒-诺依曼(Noelle-Neumann)曾提出一个概念“沉默的螺旋”(The Spiral of Silence),她认为:大多数个人会力图避免由于单独持有某些态度和信念而产生的孤立。因为害怕孤立,ta便不太愿意把自己的观点说出来。

我们不免要问,这种对孤立的恐惧来源于何处,如果每种观点都能保证被理性探讨,又怎么会出现极化的群氓与孤立的个人?

自由主义理论尽力拓展人类活动的可能性,力求在个人与社会、个体与集体之间实现平衡,期待社会能够“百花齐放”的局面。这是自由主义的宝贵之处。

然而,如前所述,疫情笼罩下的2020年,自由主义理论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阅读弥尔顿、洛克和密尔的著作,既是学习,也是关于现实的一种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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