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不到位、“过紧日子思想”认识不足。如公务接待无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个别接待费用超标准;会议、培训费超规定标准,单位内部场所或网络视频可以解决的,仍然到外部酒店举办;公务车辆管理不规范、未按车辆规定用途用车、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等。(2)收费政策执行不到位。如收费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收费标准未进行适当公示;收费项目定价根据不够充分;收费折扣权限、非常规收费等流程不完善;收费管理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等。(3)“收支两条线”执行不够到位。部分事业单位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截留、挪用甚至私分等;非税收入与其他收入划分不清;资产出租出借收益未上缴或费用标准明显低于市场价;资产报废或拍卖处置收入未上缴等。(4)科研政策执行不到位。未结合单位实际及时出台科研相关管理办法;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政策、科研成果转让分配等政策落实不到位。(5)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政策执行不到位。如人为拆分采购项目规避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方式选取不当;对同一品目或类别的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行为。(1)决策程序不合规。存在“一言堂”“一支笔”现象,导致决策不合理,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2)决策范围不完整或不明确。对于大额资金使用、大宗设备采购等重大经济事项未纳入单位集体决策,或者部分对单位发展影响重大的事项未明确纳入集体决策的范围,导致决策考虑不全面、不科学。(3)决策原则不清晰。个别单位做出的重大决策违反现有国家颁布的经济方针、政策;部分决策过分强调效率而导致科学性不足;个别单位重视决策而忽视后续执行监督,导致责任追究原则性不足。(1)收入预算审核监管不到位。部分单位根据考核指标的要求不同,出现编制明显低于或高于正常收入预算水平现象。(2)收入管控不到位。存在收入不入账或者设立账外账现象,致使单位收入流失。(3)会计核算控制不到位。收入退付未经适当的授权与审批,可能出现错误和舞弊;支出的票据审核不严格,可能存在虚假或不符合财务管理要求的票据;各项支出缺乏定期的分析与监控,对重大问题缺乏应对措施等。当前,事业单位“重资金分配、轻资产管理”的现象依然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不够。如对大型仪器设备未建立共享共用机制,存在闲置或使用效能低下现象;对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不及时,导致资产价值贬损甚至影响业务活动等。(2)试剂耗材采购、使用监管不够。耗材采购未做统筹考量,采购分散,规模采购效益低下;耗材领用与实际业务或科研活动不匹配,存在资源浪费甚至变卖现象等。(3)资产拍卖、报废等处置监管不够。实物资产报废处置方式不合理、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实物资产估值不准确,存在资产被贱卖现象等。内部控制并非为了应对审计检查,审计也并非只针对单位违法乱纪事实,而是更多地关注于如何帮助出现问题的单位解决问题,进一步优化内控体系制度及流程,促进事业单位内部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建议着力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1)各单位应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规划,做好内控相关宣传,增强单位员工内部控制意识,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2)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审计分析出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应合理配置权责,细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内部控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3)积极推动共同治理,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与其他内部监督机制的相互促进作用,形成监管合力,优化监督效果;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形成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合力,共同推动我国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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