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工薪族的钱袋子,2020年社保缴费新标准,我们的工资要变了!
对于2020年的社保缴费新标准,这关乎着我们工薪族的钱袋子,对于靠工资吃饭的工薪族来说,当然是非常关心的。日前,我国多地宣布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开始了。因为社保基数与职工社保待遇密切相关,所以有关部门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按时进行申报。
社保缴费基数
众所周知,社保缴费标准与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有很大的关系,用一个计算公式来解答:社保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费基数。这意味着:在当前社保缴费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一旦社保缴费基数上涨,社保缴费金额也将随之上涨。对工薪族而言,这个当然是好事情了,因为意味着我们的工资要上涨了。
那么,社保缴费基数又是如何确定的呢?一般来说,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换句话说:如果去年你的工资涨了,那么,今年社保缴费也会上涨!社保缴费上涨是有好处的,比如:养老保险缴费越多,将来领的养老金越多。当然,社保缴费基数并不是没有限制的。
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下限
这里需要了解一个新概念,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下限。下限: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值得一提的是:部分省市区公布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以“年”为单位,也可以换算成“月均工资”。
举个例子:假设某地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则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000元,上限为15000元。概括来说,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标准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标准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在下限与上限之间的,应按实际缴费工资执行。
单位申报要求
首先,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由参保单位按职工本人,2019年1月至12月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
其中,月缴费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基数按上限标准确定;月缴费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标准确定。其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其个人缴费基数计算口径,应与本人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会被处罚的情形
我们要注意,用人单位未按期申报社保基数会被罚,各参保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对于瞒报、漏报和不及时申报的单位,将影响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例如: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综上所述,对于2020年的社保缴费新标准,这关乎着我们工薪族的钱袋子和养老问题,对于靠工资吃饭的工薪族来说,我们还是应该要关注和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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