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 第十二篇 火攻篇
水火无情,两者均可成为战争利器,但由标题可知,火攻是本篇论述的中心题旨。张预曰:“以火攻敌,当使奸细潜行;地里之远近,途径之险易,先熟知之,乃可往。故次《九地》。”陈启天曰:“本篇主旨,乃论战争进行中实行火攻之方法。战斗以能击败敌人为目的,然有时仅恃兵力,尚感不足以击败敌人,不得不用火攻以补助之,庶易于取胜。此在实行决战前及实行决战时,最有斟酌使用之必要,故次于《九地篇》而论之。”上引分析,均有助于人们理解本篇何以编次于《九地篇》之后。
本篇前三段集中论述了火攻的类型、条件、实施方法、重要性等。孙子将火攻分为五类,即火人、火积、火辎、火库、火队。实施火攻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烟火必素具”,需提前准备好火攻的器具;二是选择气候适宜的时日。在《孙子兵法》的《计篇》中,“天”乃“五事”之一,“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天地孰得”则为“七计”之一;《地形篇》则有“知彼知己,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不穷”的精譬表述,将“知天”列为“四知”之一,但两篇却仅此而已,均未展开论述。本篇谈火攻条件的相关文字,能够稍稍弥补此憾,分析了合适的天文气候条件是火攻的前提,说明用兵者必须“知天”方能实施火攻。在谈到火攻方法时,孙子提出了一条原则,即“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因”、“变”二字,凸显了这一原则的思想基础实即“因利制权”,在进行火攻时,要根据五种火攻所引起的变化,机动灵活地采取相应的办法对付敌人。孙子还通过比较火攻与水攻,来凸显火攻的重要性,认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火攻具有更为强大的威力。在孙子所生活的春秋后期,火攻战例并不很多,但他却看到了火攻的重要,并设置专文加以研究,足见其见识超前,眼光独到。
在最后一段,作者集中阐释了他的慎战思想。孙子提醒统治者在取得作战胜利后,要适可而止,不要沉迷武力,更不要受一时恼怒情绪的支配而悍然兴兵。或有利于国,或稳操胜券,或陷入危境,在类似情境下方可出兵作战。战争不是儿戏,一旦失败便有亡国丧家的可能。“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这几句犹如“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的主题变奏,充分展示了孙子“安国全军”的慎战思想。作者为什么在《火攻篇》的篇末郑重论述其慎战思想?赵本学解释得好:“愚谓水火之害,酷烈惨毒,固仁人所不忍为者。然水火无情之物,其机难制,攻人而一不中,焚溺之祸反在于我,要亦不可恃之以为利也。故孙子于上篇,虽深入死地而其机变活转绝无危词,独于《火攻篇》深以用兵为戒。如医者之用毒,切切为病者丁宁,岂其恶其惨、畏其危而言之慎欤!”
【原文】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①,二曰火积②,三曰火辎,四曰火库③,五曰火队④。行火必有因⑤,烟火必素具⑥。发火有时,起火有日⑦。时者,天之燥也⑧;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⑨。
【注】①一曰火人:杜牧曰:“焚其营栅,因烧兵士。吴起曰:‘凡军居荒泽,草木幽秽,可焚而灭。’”火人,指焚烧敌寨,烧杀人马。火,烧。
②火积:指焚烧敌人的粮草。
③三曰火辎,四曰火库:杜牧曰:“器械、财货及军士衣装,在车中上道未止曰辎,在城营垒已有止舍曰库,其所藏二者皆同。”火辎,指焚烧敌军的辎重。火库,指焚烧敌军的物资仓库。
④五曰火队:吴九龙说:“当为焚烧敌军交通和转运设施,意在切断敌军事交通运输线。”火队,指焚烧敌军的粮道与运输设施。队,或解释为队仗兵器,或解释为舟船,或解释为攻城的冲锋队或地道。可备参考。
⑤行火必有因:张预曰:“凡火攻,皆因天时燥旱,营舍茅竹,积刍聚粮,居近草莽,因风而焚之。”因,依靠,凭借,这里指火攻依据的条件。
⑥烟火必素具:曹操曰:“烟火,烧具也。”杜牧曰:“兵法有火箭、火簾、火杏、火兵、火兽、火禽、火盗、火弩,凡此者皆可用也。”素,平时,平常。具,准备好。
⑦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梅尧臣曰:“不妄发也。”张预曰:“不可偶然,当伺时日。”
⑧时者,天之燥也:曹操曰:“燥者,旱也。”梅尧臣曰:“旱熯易燎。”
⑨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夜:李荃曰:“《天文志》:月宿此者多风。”郭化若说:“当时的天文学家斗人为月亮行经箕、壁、翼、轸四个星宿时多风。他们说四星好风,月宿在此时必多风。《洪范》载有‘星有好风、星有好雨’。西方也有类似的传说,如巴比伦就以‘轸’星为风星。”箕、壁、翼、轸,二十八宿中的四个。
【译文】孙子说:一般说来火攻的方式有五种:一是烧杀敌军人马,二是焚烧敌军粮草,三是焚烧敌军的辎重,四是焚烧敌军的物资仓库,五是焚烧敌军的粮道与运输设施。运用火攻必须条件具备,火攻器材平常必须准备好。放火要选好天时和日子。有利于火攻的天时指的是天气干燥;有利于火攻的日子指的是月亮运行经过箕、壁、翼、轸四星位置的时候,凡是月亮运行到这四个星的位置时,就是起风的日子。
【原文】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①。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②。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③;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④。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⑤。火发上风,无攻下风⑥。昼风久,夜风止⑦。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⑧。
【注】①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梅尧臣曰:“因火为变,以兵应之。”应,根据,利用。五火指上文提到的五种火攻方式。应,对付,应付。
②火发于内,则旱应之于外:杜牧曰:“凡火,乃使敌人惊乱,因而击之,非谓空以火败敌人也。闻火初作即攻之;若火阑众定而攻之,当无益,故曰旱也。”张预曰:“火才发于内,则兵急击于外,表里齐攻,敌易惊乱。”
③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杜牧曰:“火作不惊,敌素有备,不可遽攻,须待其变者也。”何氏曰:“火作而敌不惊呼者,有备也。我往攻,则反或受害。”
④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曹操曰:“见可而进,知难而退。”杜牧曰:“俟火尽已来,若敌人扰乱,则攻之;若敌终静不扰,则收兵而退也。”极其火力,意即大火烧尽。一说加强火势。
⑤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杜牧曰:“上文云五火变须发于内,若敌居荒泽草秽,或营栅可焚之地,即须及时发火,不必更待内发作然后应之,恐敌人自烧野草,我起火无益。”张预曰:“火亦可发于外,不必须待作于内,但有便则应时而发。”以时发之,指在合适的天时、日子里放火。
⑥火攻上风,无攻下风:曹操曰:“不便也。”杜牧曰:“故无攻下风,则顺风也。”
⑦昼风久,夜风止:杜牧曰:“老子曰:‘飘风不终朝。’”梅尧臣曰:“凡昼风必夜止,夜风必昼止,数当然也。”
⑧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张预曰:“不可止知以火攻人,亦当防人攻己。推四星之度数,知风起之日,则严备守之。”数,指箕、壁、翼、轸四星运行的度数,引申为适合火攻的天时或日子。
【译文】凡是火攻,必须根据五种火攻所引起的变化而采取机动灵活的办法对付敌人。火在敌营里面烧起来,就要预先在外面接应。火烧起来敌兵安静不乱,我方就要等待而不要进攻;等大火烧尽,可以进攻就进攻,不可进攻就停止。火可以在敌营外面燃放,不必等待内应,只要在合适的时候放火就行。要在上风口放火,不要在下风口进攻。白天风刮得久了,夜晚风就会停止。军队必须懂得五种火攻的变化,在适合火攻的时候要严加防守。
【原文】故以火佐攻者明①,以水佐攻者强②;水可以绝,不可以夺③。
【注】①故以火佐攻者明:张预曰:“用火助攻,灼然可以取胜。”明,明显。
②以水佐攻者强:张预曰:“水能分敌之军;彼势分,则我势强。”
③水可以绝,不可以夺:张预曰:“水能隔绝敌军,使前后不相及,取其一时之胜,然不若火能焚夺敌之蓄积,使之灭亡。”绝,隔绝,分隔。夺,夺取。
【译文】用火来辅佐进攻的效果是明显的,用水来辅佐进攻的势头是强劲的;水可以分隔敌军,却不能夺取敌军的物资。
【原文】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①,命曰“费留”②。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③,非利不动④,非得不用⑤,非危不战⑥。主不可以怒而兴师⑦,将不可以愠而致战⑧;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⑨。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⑩。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⑪。
【注】①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不修其功,有四种解释。第一,指不能及时论功行赏;第二,指不能巩固胜利果实;第三,指不能建立“战胜攻取”的功业;第四,指建立“战胜攻取”的功业之后不能适可而止。赵本学取第四种解释,他说:“修,戢也,止而不极之义。《左传》曰:‘兵犹火,不戢将自焚也。’……言战既胜,攻既取,则当自戢其攻,不然者凶之道也。”本书认同此论。凶,危险。
②命曰“费留”:张预曰:“财竭师老而不得归,费留之谓也。”命,称呼,命名。费留,意即军队消耗资财,长期作战,滞留不归。
③明主虑之,良将修之:张预曰:“君当谋虑攻战之事,将当修举克捷之功。”修,研究。
④非利不动:李荃曰:“明主贤将,非见利不起兵。”杜牧曰:“先见起兵之利,然后兵起。”
⑤非得不用:杜牧曰:“先见敌人可得,然后用兵。”
⑥非危不战:曹操曰:“不得已而用兵。”张预曰:“兵,凶器;战,危事。须防祸败,不可轻举,不得已而后用。”
⑦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张预曰:“因怒兴师,不亡者鲜。若息侯与郑伯有违言而伐郑,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
⑧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张预曰:“因忿而战,罕有不败。”愠,恼怒,愤懑。
⑨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曹操曰:“不得以己之喜怒而用兵也。”刘邦骥曰:“必合于利而始动火攻,不合于利则不用火攻,恐其反有害也。此二语曾见于《九地篇》,然彼乃论九地之利,此乃言火攻之利,读者以为重出,非也。”陈启天曰:“决定战争之最重要原则,非个人之喜怒,而为国家之利害。国家有利则战,无利则不战。”
⑩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赵本学曰:“此申言人心怨怒之气,有时而复平,亡国丧师之悔,将无时而可追。所以明君良将畏慎警戒,凡见利而后动,有得而后用,临危而后战也。”刘邦骥曰:“故曰:明主因火攻而加慎,良将因火攻而致警,然后可谓安国全师之道也。”
⑪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刘寅曰:“愚按:水火之用,古人多出于不得已焉耳。……但水火之害,酷烈惨毒,贤将之所深慎也。孙子曰: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以此言之,火攻但示人不可不知,非专恃此以为胜也。”吴如嵩说:“在《火攻》篇论慎战不是错简问题,而是古人的一种观念使然。《左传·隐公四年》:鲁大夫众仲说:‘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古人认为,兵像火一样,兵不可玩,火不可玩,水火无情,玩火必自焚,所以,孙子把慎战思想放在这里讲。”
【译文】作战取胜、攻下城邑以后,却不能适可而止,停止战争,这是危险的,这种情况可称之为“费留”。所以说:明智的君主对此要慎重考虑,贤良的将帅对此要认真研究,没有好处不要行动,不能取胜不要用兵,没到危急关头不要作战。君主不可因一时愤怒而起兵,将帅不可因一时恼怒而出战;符合国家利益就行动,不符合国家利益就停止。愤怒可以重新转为欢喜,恼怒可以重新转为喜悦,但是国家灭亡了就不能再建立,人死了就不能复活。所以明智的君主要慎重,贤良的将帅要警惕,这是关乎安定国家、保全军队的重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