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该不该去找这个主任去当面对质?
这天晨会刚结束,科室副主任就把护士长小倪叫到一边,对她说一件事。
说是夜班护士(其实,他也并没有点名说是昨夜的夜班,但护士们就这样想当然的对号入座了。),接诊到“酒精中毒”病人,不要自作主张就决定病人的转归,把病人转上去(转到外科病区),要听从医生的决定,医生让病人留下急诊留观就留观,医生让病人转上去就转上去……言外之意,夜班护士擅作主张了,没等医生发话,就把病人转上去了(不想在急诊室留观,偷懒)……护士长赶紧为属下争辩,我们一再大会小会的强调,护士要遵医嘱行事,遵医嘱,走原则,保平安,不然,不仅是科室,就是医院(领导)知道了,也不会愿意……我马上回去调查,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主任也立马改口,我也不是在找护士的事,如果动不动把喝醉酒的病人推到楼上,楼上有意见,会反映到领导那里,大家谁都不好看……
再争也没什么意思了,小倪马上找出出车记录本,果然查出一个,凌晨1:38,韦xx,男,30岁,酒精中毒,转往外x科,夜班护士还在换装,没来得及走,小倪把她叫住,问起昨夜那个酒精中毒的怎么转到楼上的,是不是自作主张了,有没有外伤?
下夜班护士一听就“炸毛”了:那个酒精中毒患者,醉酒后摔伤,头上两个大血肿,满脸是血,需要清创缝合,急诊没有外科医生,这边紧接着又要出车,医生兼顾不了,是值班医生要护士把伤者转到楼上的,自己就赶快去出车了,因为他根本顾不得处理这个伤者,安排的护士,怎么就成了护士自作主张,我找他去“理论”去!
说罢,就气冲冲的要去找主任争论。
小倪赶快喊住她,你不用去,熬了一夜了,赶紧回家休息去,我去找他说明情况。
下夜班护士自去回家不提。
小倪找到提护士意见的那个主任,心平气和地给他说明了自己调查的情况,夜班护士是听从搭班医生的意见,把病人转上去的,如若不信,你现在可以找下夜班医生“对证”。当时,还有其他就诊的病人在旁,护士长言尽于此,没有再多说。
多说无益。
争论更是愚蠢的下下策。
护士智慧背囊:
卡耐基说过:“你赢不了争论。要是输了,当然你就是输了;要是赢了,你还是输了。”
结论:大部分的争论都是无意义的。
理性而聪明的真理追求者毕竟少。因此,大多数人会因为无谓的争论变成敌对关系,没必要。
如果非要去争论,记得以下原则:
可以有对抗行为,但不要有对抗情绪。
对抗情绪是消极的,向内的,是自毁毁人的愤怒或哀怨,对人对事都无益处。
谨以此案例,自勉,以及互勉。